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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寧九年四月(1)


  夏四月丙戌朔,上批付郭逵等:「近據廣西轉運使李平一奏:『將來大軍進討,合用般糧人夫四十余萬,乞自湖已南,一例差科前去。』顯是張皇,驚動人情,傳聞遠近,上達朝廷,深為不便。卿等可多方計度,的確合運致兵食人力數目,疾速以聞。」逵言:「契勘平一所奏,約兵十萬人,馬一萬匹,月日口食、馬草料,計度般運腳夫四十余萬。況入界討蕩交賊巢穴,難以指准一月為期,若更寬剩計度,又恐費用轉多。今計度將來入界隨軍糧草,除人馬量力自負,及於出產處買水牛馱米,其牛便充軍食,如軍食不闕,即充屯田耕稼使用。可減省米及腳乘,並將九軍輕重不急之物權留。量差禁軍相兼充火頭等,亦不妨戰鬥,可那廂兵或用小車、騾子往來馱載,及將不得力馬更不帶行。如此擘畫,可于平一所奏合用般糧人夫內減一半外,只以二十萬人節次般運,供軍食用,及候本司到彼,更有可以裁減處,別具奏聞。」此據郭逵家所有征南一宗文字,四月初一日詔下,十一月奏報,今附見,要知行軍極費經畫也。

  丁亥,詔:「工部侍郎致仕王獵,乃先帝藩邸舊臣,可特以全俸實錢給之。」故事,致仕官俸給陳敝物,其直十得四。獵以篤老,自陳願賜二分直,免給物,故有是詔。

  詔:「大燕宗室,皇伯叔父兄,官卑不當坐者,免侍立。」

  永興軍等路轉運使皮公弼言:「比者改鑄私錢,悉為省樣,盜鑄屏跡,人情少安。今又許通使私錢,恐盜鑄複起,錢色經久難辨。」詔三司指揮汪輔之所簡可用鐵錢,未得通行,先具數以聞。二月二十七日,遣汪輔之如熙河。六月二十五日周尹云云,可考。

  詔諸路弓箭手因戰功補殿侍以上,其田皆聽自隨起租課,如災傷,毋得一例減放。從涇原路經略司請也。

  閤門言:「嘗押伴臣僚,如夏國使人到闕,遇起居燕,乞並令暫依曾借章服。」從之。

  詔:「令定州、真定、大名府路安撫司,以河北西路守城兵,依東路例,具轄下州、軍、縣、寨合守禦人數以聞。」

  殿前都指揮使郝質等言,往軍器監與權判監劉奉世等會議軍器。上批:「殿前、馬、步軍三帥,朝廷待遇,禮繼二府,事體至重,寺監小官,豈可呼召使赴期會?尊卑倒置,理勢不順,自今止令移文定議。」七年正月十二日,呂惠卿云云,可考。

  戊子,命權禦史中丞鄧綰同流內銓官,注擬新賜及第進士第三甲以上官。

  都提舉市易司言,熙河市易錢本闕乏。詔:「在京市易司發物貨計直十五萬緡,熙河市易司貨易見錢為本,其物貨卻於截到發運司錢內除破。」

  相度措置熙河路財利、大理評事孫迥言:「熙州糴場自去年十一月至今年正月,欠入中斛鬥商人劉義等四百二十戶錢鈔,共四萬一千三百六十餘緡;又本路總管王君萬等三十二人拖欠熙、河兩州結糴十四萬三百六十餘緡、銀三百餘兩。」詔遣權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蔡確,乘驛劾秦鳳路轉運司及熙河路官吏以聞。後二日,迥遷太子中舍、權秦鳳路轉運判官。二月乙巳已差官劾治結糴,十年正月戊子君萬等責降。

  中書戶房言:「張頡前任江、淮等路發運使,在官二年,真、揚州運河乾淺不治,及有旨令開浚,頡乃兩奏河道雖淺,並力牽挽可行,若續得雨,更不須浚,至時未雨,即乞開修。又通、泰運鹽河艱阻,中團渦巡檢範彥臣乞放陳公塘水入運河,頡亦不聽,致諸路闕鹽。及禦史中丞鄧綰言,朝廷遣侯叔獻開修運河,未六七日,已言兵夫流離死亡者眾,飛語上聞。豈有方興功役,遽致死亡如此之多?乞推治造言之人,正其欺罔之罪。」詔罷張頡秦鳳路轉運副使,令開封府界提點司取勘以聞。初,頡既不修運河,恐叔獻功成而己過益彰,乃為謗語,對樞使吳充嘗及之。至是,因綰有言,朝廷益命推勘,而頡乃更抵以為無有,勘司以事幹大臣,且無他證佐,故奏稟於上。詔除此一節不推。後八月具案,上乃止坐開河事,除頡知嶽州。此與二月二十七日上批相關。

  贈邕州司理參軍任扆虞部郎中,廣州南海縣尉、邕州管勾溪峒文字王覺職方員外郎,三班奉職、知七源州儂文富西京左藏庫副使,三班借職容州指使王達、曹肱並供備庫副使,三班差使程瓌、黃光安、黃仲甫並內殿承制,殿侍張巽內殿崇班。扆等皆為交賊所害故也。

  己醜,省禮賓院。先是,詳定庫務利害所言:「禮賓院事務全少,亦無支納,每諸蕃進奉人至,自專差官置局主領;逐時販馬,自押赴群牧司,本院司屬縱有行遣,實亦文具。因緣取賂,以困遠人。乞令本院量合用公人,立為定額,增其請給。因事受錢者,以近河倉法坐之,庶革其弊。」詔下三司施行,於是並廢其官。請行倉法,乃六年八月三日事,此據會要並書之。

  禮院言:「遼使告哀,故事,待制以上至宰臣吊於都亭驛,黑帶去魚系鞵,令遼使在館聞哀。請如故事。」從之。時雄州言遼國母以三月六日卒故也。

  詔河北西路轉運判官李稷具析在任不法事蹟以聞。本路察訪司言稷賦性刻薄,所為輕率,挾持權勢,恣為淩侮,措置乖違,多任己意,一道官吏鮮不苦之;又外都水監丞程昉亦言稷僭易侵越職事故也。

  廣南西路轉運司言:「乞下京西南路借江州車一二千兩,以備運糧。」詔京西路轉運司、開封府界提點司共括千兩以往。

  庚寅,上批:「零賣熟藥宜罷,恐太傷鄙細,四方觀望,有損國體。他事更有類此者,亦與指揮。」時太醫局賣熟藥,而市易司出錢買之,複使零賣,故降是詔。已而執政進呈不行。

  是日,上與輔臣論營陣法,以謂為將者少知將兵之理,且如八軍、六軍皆大將居中,大將譬如心也,諸軍則四體也,運其心智,以身使臂,以臂使指。攻其左則右救,攻其右則左救,前後亦然,則兵何由敗也。

  廣南東路轉運副使許彥先言:「已召募安南效用土人,十人為一保,二十人為一大保,具鄉貫來歷,以防奸詐。」

  都提舉市易司言:「支金六千兩應副安南,及支物貨五十萬緡與淤田水利司作糴本,皆無撥還指揮,今上界闕錢本,乞支末鹽鈔五十萬緡貿易為本。」從之。

  察訪荊湖南、北路蒲宗孟言:「沅州官田並山畬、園宅等荒閑甚多,聞全、永、道、邵州人戶往請射,其官吏以既籍充逐處保甲,遂令遣歸。況保甲本欲藉其強力督奸盜,若舍貧就富,固當從所欲。乞下諸處,如人戶往沅州請田土,毋得以保甲為名勾抽。」從之。

  辛卯,遼主遣興複軍節度使耶律庶箴、案宋史庶箴作庶幾。太常少卿史館修撰韓君授,遼國母遣崇義軍節度使耶律測、太常少卿乾文閣待制館修撰杜君謂來賀同天節,以聞遼國母之喪,罷置酒。是日,測等已對,詔以聞遼國母服藥,罷垂拱殿燕。及歸館,命以涿州公牒示之,仍宣諭輟同天節上壽,罷大燕,令測等成服於開寶寺福聖院。詔宰相以下及從官往慰,令學士院別撰與遼主書,謝國母遣使及致感惻之意,更不報國母書。

  中書覆奏劍南西川節度掌書記、司農寺勾當公事王定國上殿,上批:「宜且更試以事,審觀其才,未須令上殿。」翌日進呈,卒依中書覆奏。

  前提點福建路刑獄李景亮言:「福建路自泉至漳州、汀州,皆涉瘴鞕,馬遞鋪卒三年一易,死亡大半,亦有全家死者,深可傷憫。乞自今瘴煙地馬遞鋪卒,一年一替。」從之。

  詔省熙河經略司書寫機密文字等官。

  又詔:「故龍圖閣直學士王廣淵被遇先朝,令遺恩外更官其孫二人。」去年十月二十九日卒。

  知岷州種諤言:「乞預借本錢五萬緡回易,息錢充公使犒設。」從之。

  奪刑部員外郎向宗儒一官,罷中書檢正官,權同判將作監,依舊修內諸司式。宗儒坐私役將作監吏令主錢物,吏因而賒放減刻在監役人請受,故有是責。吏皆刺配五百里牢城。三月二十三日謝景溫劾宗儒。

  司農寺言:「河北東路提舉司計置斛鬥,若依朝旨盡運致往澶州、大名,不惟費腳乘不少,兼恐逐處歲支不多,反致陳損。乞令分於近河及屯兵州軍樁管。」從之,仍令不得過元指定州府二百里。

  癸巳,以及第進士徐鐸為大理評事,簽書越州判官王任為卭州判官,陳師錫為昭慶軍節度掌書記。任,成都;師錫,建州人也。

  詔安南道招討司、荊湖廣南宣撫使司,令隨軍轉運司官多齎金帛隨軍,遇有降附州峒,即優價博糴糧草。

  甲午,熙河走馬承受長孫良臣乞給錢帛,及時博糴夏麥。

  中書戶房言:「近提舉市易司已發物貨十五萬緡,為熙河市易本錢,今欲令市易司增五萬緡,以十萬輸熙河,十萬令在京市易司入中本路糧草。」從之。

  乙未,同天節以遼國母之喪,輟上壽,群臣及遼使詣閤門拜表稱賀。

  丁酉,詔:「春銓試中,稍優二人與堂除差遣;中等二十一人,京官與先次差遣,選人不依名次注官;下等五十人與注官換官者,准此。」

  詔:「右千牛衛將軍叔諄貸死,免除名,奪一官勒停。」坐杖殺直兵也。

  夔州路轉運副使董鉞乞于施、黔二州募義軍千人赴安南。從之,仍令人給路費錢十千,以鹽折之。可並二月十六日。

  詔:「丁憂人樞密直學士孫永,朕藩邸舊臣,家貧族眾,今又罷俸,可特給月俸添支。」

  詔:「聞交賊多遣奸人偵事於二廣,令宣撫司指揮將官,所至審察教閱,無聽人縱觀,免窺覘擊敵進退之法。」

  詔河東、河北、陝西等路奏舉武舉,並須土著人。

  戊戌,勾當三班院、右諫議大夫程師孟為給事中、集賢院修撰。以知廣州代還推恩也。

  詔廣濟河依舊行運,複置京北排岸司官。天聖六年七月,熙寧七年十月,八年十二月,可考。

  荊湖等路察訪蒲宗孟言:「湖北路保甲,無一縣稍遵條詔,應排保甲村趰,並以大保、都保,止於逐村編排,更不通入別村,全不依元降指揮,其監司違法官乞施行。」詔編排保甲不當職官並提舉官並上簿。

  成都府、利州路鈐轄司言,已遣綿州都監王慶、蜀州都監孫青等率兵討茂州蕃賊。詔鈐轄司體量入寇因依以聞。茂州舊領羈縻九州,皆蕃部也,蕃自推一人為州將,常在茂州受處分。茂州舊無城,惟植鹿角,蕃以昏夜入州,剽掠民家六畜。及入茂州,輒取貨於民家,遣州將往贖之,與之講和而誓,習以為常,民甚苦之。及李琪知茂州,民投牒請築城繞民居,凡八百余步,琪請於朝,上是琪議,下都鈐轄司相度。會琪罷去,琪奏在八年七月二十二日。大理寺丞范百常代之,百常謂城可築,蔡延慶以聞,詔令築之。既而蕃部群訴于百常,稱城基侵我地,乞罷築。百常不許,訴者不已,百常以梃驅出。三月己卯始興工,而靜州將楊文緒結連蕃部,以叛眾數百奄至。茂州兵才二百人,百常帥以捍擊,蕃眾死者數人,遂散去。百常遷民入牙城。明日,蕃數千眾四面大至,悉焚鹿角及民廬舍,引梯衝攻牙城,矢石如雨,百常乘城拒守。後五日,其酋長二人為櫑木所斃,眾乃退。既而屢來攻城,皆不克,然遊騎猶繞四山,城中人不敢出。茂州南有雞宗關,路通永康軍;北有隴東,路通綿州,皆為蕃所據。百常募人間道詣成都,及書木牌數百投江中,告急求援,於是延慶遣將分路以討之。熊本云云,附此月二十六日王慶等敗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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