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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寧七年四月(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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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河東路同商量地界秘書丞呂大忠言:「伏見北使蕭禧至闕,爭辨地界,聞遣韓縝報聘。乞下樞密院錄前後照據文字,令縝齎至敵庭,庶令北朝稍知本末。」詔:「縝詳大忠所奏,及照驗文字地圖以往,俟至彼面言,自通好以來,本朝遵守舊規,未嘗先起爭端,誠以祖宗誓約,各欲傳之子孫,長無窮已。如白溝館驛,本待兩朝信使往來,隨宜增蓋屋宇,及安牆眼。此乃常事,北朝不欲存留,已令毀拆。雄州舊有關城,歲久頹圮,元檢工料六十余萬,十餘年來,才役數萬人,又非創築,於誓書無妨,亦已住修。河東界至前後,已經分畫,北朝更欲辨正,不欲相違,已專遣人與北朝差來官商量。然恐北朝所差官不肯依理同議,對執爭占,失兩朝敦守歡好之禮。如蘇直等莊一帶地,前此南北各已遣官定奪標界分白。歲月未久,又欲變移,彼此大國,須存信約,如此展轉,何以准憑?雖委所遣官商量,恐北朝未悉知,須至略陳本末。大意如此,更委縝隨宜應答。」縝至敵庭,不果致,但與押燕蕃相李相熙略相酬對而還。此段與密院時政記同,六月大忠丁父憂,九月十三日乃見其事。 詔諸城外草市及鎮市內保甲,毋得附入鄉村都保,如共不及一都保者,止令廂虞候、鎮將兼管。從司農寺請也。 梓夔路察訪司言:「瀘州江安、合江縣深在瘴地,夷漢事多,乞自今知縣並依戎、瀘州通判例酬獎。如無第二任知縣人,候到任三年,與減磨勘三年。」從之。 又言:「遂州青石縣、合州赤水縣主戶各及三千已上,昨並廢為鎮,人不以為便,乞仍舊為縣。」從之。仍令轉運司劾元相度官以聞。 開封府言,乞下三司於新城北面諸門外,更置糶場,定價零細糶與流民。從之,仍令比城中鬥減錢五。 詔:「婕妤宋氏,遇同天節賜親屬霞帔三道,自今為例。」 分京東路為東西兩路:以青淄濰萊登密沂徐州、淮陽軍為東路;鄆兗齊濮曹濟單州、南京為西路。先是,鄧潤甫等乞分為兩路,財賦金穀並令通融移用。至是,下京東監司相度,如潤甫等所請。新紀系此事於八年正月丙午,誤也。五年八月己亥已分京西。 乙未,秘書丞、權通判河州鮮于師中為祠部員外郎、集賢校理。錄城守之功也。先是,鬼章使諜紿景思立雲:「木征有眾數千在踏白城,將來降,請逆諸河上。」思立信,以為可取,率精騎往襲之。師中知其詐,勸思立無往,思立不聽,遂行。師中即治守具。思立既敗,鬼章遂圍河州,師中卒全其城,故賞之。尋又賜絹三百匹,餘官悉論城守功,減磨勘年有差。朱史五月一日又書:賜知河州鮮于師中絹三百匹,通判李山甫減磨勘三年,餘官減磨勘年有差。師中知河州,實錄不書。按四月七日,已除苗授知河州,不應更以命師中,恐朱史誤也,今不取。思立信間諜,以為木征可取,此據青唐錄。 置南山堡、通會關於河州。 詔三班差使、借差並殿侍犯罪斷訖取補,授宣劄批,所犯刑名,徒以上仍勒停;犯除名及永不收敘者,即追毀。 丙申,詔:「聞淮南路推行新法,多有背戾,役錢則下戶太重,常平惟務散多,更不出牓召人情願,有用等第敷錢與民,極為不便。令本路監司速體量按治以聞。」 又詔:「近楚州市易務監官違法,聞蔣之奇久已知之,亦嘗有百姓陳訴,而之奇都不案治,宜亦體量以聞。」會之奇丁憂去。丙戌,之奇已奏王景彰,此雲不按治,當考。朱史已削去。 密州觀察使、知汝州向傳範卒。 丁酉,李憲言木征出降,輔臣皆賀,詔:「木征及母、妻、子,令王韶、李憲發遣赴闕,走馬承受長孫良臣押引,優厚支錢,令緣路供給。」初,韶還至興平,聞景思立敗,疾馳而西,會兵於熙州。熙州方城守,韶命撤之。選兵得二萬,謀所向,諸將皆欲趨河州,韶曰:「賊所以圍河州者,恃有外援也。今知救至,必設伏以待我。且彼新勝,氣甚銳,未可與爭鋒,不若出其不意,以攻其所恃。古人所謂批亢搗虛、形格勢禁,則自為解者此也。」乃以兵直趨定羌城。三月丙午,度洮,遣王君萬等先破結河川額勒錦族,以斷通夏國徑路,斬千餘級。韶進兵寧河寨,分遣諸將入南山,破布沁巴勒等族,複斬千餘級。賊知黨援既絕,且恐斷南山歸道、乃拔寨遁去。甲寅,韶遣諸將領兵旁南山焚族帳,斬三百餘級,即日通路至河州。鬼章等餘眾保踏白城西,杓摩雅克等族,去河州百餘裡。四月辛巳,師自河州閭精谷出踏白城西與蕃賊戰,斬千餘級。壬午,進至銀川,破賊堡十餘,燔七千餘帳,斬二千餘級。癸未,分兵北至黃河,西至南山,複斬千餘級。又遣將領兵入踏白城,葬祭陣亡將士。甲申,回軍至河州。乙酉,進築阿納城,前後斬七千餘級,燒二萬帳,獲牛羊八萬餘口。木征率酋長八十余人,詣軍門降。王韶言:「已遣閤門祗候麻宗道等管押木征赴闕,及遣男厚齎表稱賀。」 思立之覆軍也,賊勢複張,而京師風霾旱災相仍,論者欲乘此棄河湟,上亦為之旰食,數遣中使戒韶駐熙州,持重勿出。且諭高遵裕,令退保臨江。及是告捷,上喜甚,賜手詔褒諭曰:「將在軍,君命有所不受,寧河之行,卿得之矣。」王君萬、苗授、姚兕等傳,並雲先攻納木薩勒宗城,不知納木薩勒宗城果安在?實錄與韶本傳並不言,當考。四月七日,除苗授知河州,已附見納木薩勒宗城事。 置岷州谷藏堡。 遼主遣其樞密副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蕭素、樞密直學士梁穎議河東地界於代州境上。新紀于丁酉日書遼人遣樞密副使蕭素議疆事於代州。舊紀無之。 上批:「熙河路自恢復以來,征伐饋餉,人頗勞苦。今木征已降,邊事寧息,宜曲赦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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