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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寧六年十月(1)


  冬十月庚午朔,提舉在京市易務言:「市易上界先借內藏庫本錢百萬緡,乞三年還。」從之,仍以今年當撥錢三十萬緡,借為杭州市易務本。

  軍器監言:「遣著作佐郎朱伯虎等齎精利軍器,付逐州軍為式製造。」從之。六月二十七日可考。

  知貴州沈起言:「招到融州溪峝蠻人,乞籍為王民,開通道路,建置州縣城寨。」詔具當補首領職位及所經制事以聞。十二月十三日可並此。

  又詔知熙州王韶籍殺傷河州降人者以名聞,如委難究推,即勘會王君萬等捕斬人元管使臣及同作過人,條具來上。初,圍河州,蕃部開門請降。諸軍既入,夜殺降者二千餘人,軍前匿之不奏。上聞之曰:「禍莫大於殺已降。」故命考實。其後,韶究殺傷已降蕃部等數,詔景思立不賞,趙簡等十三人候韶到闕取旨。

  熙河路經略司言:「乞許人投換義勇,以地給之,起立稅額。」詔:「以官地招弓箭手,仍許近裡百姓強勇者占射,依內地起稅,排保甲。即義勇願投充及民戶願受蕃部地者,聽之,其頃畝令經略司以肥瘠定數。」本志同。

  辛未,江淮等路發運使、太常少卿羅拯為左司郎中、天章閣待制,留再任。

  改提舉在京市易務為都提舉市易司,應諸州市易務隸焉。

  荊湖南路察訪章惇言,三路進兵討懿、洽州蠻,已平。綱要雲:斬蠻酋田元猛。

  司農寺奏請白馬、韋城、胙城、管城、新鄭五縣保甲依畿縣例,於巡檢縣尉司上番教閱,從之。

  光州刺史、駙馬都尉張敦禮乞立春秋學官,不許。先是,上以敦禮不識王安石,遣敦禮詣中書見之。敦禮求獨見安石,安石辭以不曾被旨,與眾見之。是日,上問安石見敦禮否,安石對如前,上曰:「卿嘗以春秋自魯史亡,其義不可考,故未置學官。敦禮好學不倦,於家亦孝友,第未如此意耳。敦禮但讀春秋而不讀傳,春秋未易可通。」馮京等曰:「漢儒初治公羊,後乃治谷梁,左氏最後出。」上曰:「漢儒亦少有識見者。」

  壬申,權三司使薛向言:「准詔根究陝西財用闕乏因依,乞遣度支判官鄭民憲乘驛點磨秦鳳等路,其永興軍路就委提點刑獄張穆之。」從之。十一月一日,罷省牒取索文字。

  王安石言:「近得章惇書,辰州屢獲首級,新附之民爭先思奮,蓋恐功在人後。」上曰:「近者,諸路士氣甚振。凡兵以氣為主,惟在朝廷養之耳。」馮京曰:「陛下賞之厚。」上曰:「慶曆日,用兵賞非不厚,然兵勢沮敗,不能複振,此可為鑒也。」安石曰:「誠如聖旨。若令數敗,即雖厚賞之,何能振其氣?要當制置令勿敗耳。」上以為然,因言李牧事,曰:「古人役不再籍,糧不三載,蓋養士氣,以一決成功。」安石曰:「此所謂其節短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亦是意也。」

  詔河州安鄉城黃河渡口置浮梁,築堡於河之北。上曰:「安鄉城,鄯、廓通道也。濱河戎人,嘗刳木以濟行者,艱滯既甚,何以來遠?」故命景思立營之。

  又詔延州永甯關黃河渡口亦置浮梁。永甯關與石、隰州跨河相對,嘗以芻糧資延州東路城寨,而津渡阻隔,有十數日不克濟者,故又命趙卨營置,以通糧道,兵民便之。

  是日王安石因進呈瀘州事,言:「得熊本書,以為斧望個恕、晏子可羈縻。初,本在京師,臣與言當如此,本不以為然,及今乃知須合以爵命羈縻。緣斧望個恕羈旅,能略有生夷自立,必粗有才略,或是豪傑。若不羈縻,任其併吞,以彼生夷,不難並制,遂致強大,即為一方邊患。今乘其未然,以爵命羈縻,旁近諸夷,各隨所部加以爵命,既各有爵命,並為內屬部落,即難相併吞。縱欲如此,即諸部各待王命,彼亦畏中國討伐,又懷恩命,自然併吞之心息。此所謂『為大於細,圖難於易』也。」上悅曰:「已令熊本經制,他日可如此。」安石曰:「本雲且有奏請。」僉議除瀘守,上曰:「專令熊本經制,卻令本自舉一人知州事。更求人,必未及本。」安石曰:「此甚善。」

  癸酉,詔:「諸軍排聯長行遷節級,應取功勞者,取兩次以上人。功勞等,以先後;先後等,比輕重;輕重等,以金瘡多者為先。」

  甲戌,相度兩浙路水利事沈括言,常、潤二州歲旱民饑,欲令本路計合修水利錢糧,募闕食人興工,從之。

  並龍衛三十九指揮為二十指揮。

  乙亥,詔淮南東西、兩浙路災傷州軍,當職官有弛惰不職、不能存恤振救饑民者,選官對移,仍體量事狀以聞。

  知桂州沈起言:「邕州左、右江溪洞,前此職司未嘗巡曆。今轉運判官杜璞獨往,慮諸蠻以故驚疑。」詔璞依故例出巡,其入洞點檢教閱兵甲,即令經略司差官。

  丁醜,秦鳳路經略司言發弓箭手、強人二千駐岷州,詔于水洛城及於永興軍屯兵內差人代歸本路。上以邊人調發頻數,慮民力不堪,故寬之也。

  詔布衣李複、王諶聽往川峽募人分耕畿縣荒地,以為稻田。元豐元年十月乙卯,複、諶推賞。所募耕者,閩人亦任焉,不但川峽也。

  戊寅,三班奉職申翊為右班殿直、閤門祗候、武學教授。初,三班使臣入仕年已及格、當調官者,雖有法式,尤草略。至是,命立新格,程其能否而進退之。翊弓馬、策問皆入高等,特擢之。

  又詔熙州大威德、河州德廣禪院歲各賜錢五十萬,設道場,為漢蕃陣亡人營福。

  王韶奏收復岷、洮等州,乞優賜諸軍特支錢,從之。

  庚辰,分命輔臣祈雪。

  秦鳳路都轉運使、天章閣待制蔡延慶為龍圖閣直學士。本傳云云,已附注十一月二十五日。

  詔三司出紬絹二十萬付王韶,買熙河路蕃部余田。

  又詔岷州置廣銳、武衛、本城廂軍各一指揮。

  熙河路走馬承受、入內東頭供奉官李元凱為六宅副使寄資。元凱以經略司捷奏詣闕故也。初,王韶既城河州,獨將兵至馬練川,降瞎吳叱,進攻宕州,拔之;通洮山路,岷州本令征以城降,遂入岷州,分兵破青龍族于綽羅川;通熙州路,迭州欽令征、洮州郭廝郭皆相繼詣軍中,以城聽命,巴氈角亦以其族自歸。軍行凡五十有四日,涉千八百里,複州五,辟地自臨江寨至安鄉城,東西千里,斬首三千餘級,獲牛羊馬以數萬計。呂惠卿墓誌雲:於是西直黃河,南通巴蜀,北接皋蘭,幅員踰三千里。當考。惠卿志韶墓,國史多因之。惠卿又雲「降其名王二」,蓋瞎吳叱及巴氈角皆王也。史既削去,今亦從之。王韶收復五州,皆無端的月日,據日錄:八月二十六日,韶奏洮州降;九月十七日,奏至馬練川;十八日,奏瞎吳叱等獻岷州。其他皆無所考見,今依本傳,並書於此。是役也,人皆傳韶已全師覆沒,及奏捷,上乃大喜。蓋洮、岷、迭、宕連青唐瑪爾巴山,林木翳薈交道,陿阻不可行,韶欲為兵除道,乃先遣人以伐木為名,令青唐羌為衛,以大兵駐穀口鎮之。至是,可連數騎以行,而鹽井川初平即築城,又據青唐咽喉之地。王安石謂韶謀中機會,故所至克捷雲。

  辛巳,宰臣王安石等以修復熙州、洮、岷、迭、宕等州,幅員二千餘裡,斬獲不順蕃部萬九千餘人,招撫小大蕃族三十余萬帳,各已降附,上表稱賀。上解所服玉帶賜安石,遣內侍李舜舉諭旨曰:「洮河之舉,小大並疑,惟卿啟迪,迄有成功。今解朕所禦帶賜卿,以旌卿功。」安石再拜固辭曰:「陛下拔王韶於疏遠之中,恢復一方,臣與二三執政奉承聖旨而已,不敢獨當此賜。」上又令舜舉諭旨曰:「群疑方作,朕亦欲中止,非卿助朕,此功不成。賜卿帶以傳遺子孫,表朕與卿君臣一時相遇之美也。」安石受賜。常日禦垂拱殿,是日以受賀故,再禦紫宸。

  知熙州、樞密直學士、禮部郎中王韶為端明殿學士兼龍圖閣學士、左諫議大夫,秦鳳路副都總管、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昭州刺史張玉為宣州觀察使,知通遠軍、權熙河路總管、西上閤門使、榮州刺史高遵裕為岷州刺史、知岷州,引進副使張守約知通遠軍。

  初,議賞王韶以節鉞,王安石曰:「優與轉官職可也,節鉞宜待後功。」韶奏乞與黃察換武官,令知岷州,上曰:「岷州當付高遵裕,用察非所宜。」王安石曰:「誠當如此。」乃使守約代遵裕。上又欲令遵裕帶沿邊安撫使,曰:「王韶嫌景思立事權重,若複以此命遵裕,則足以抗思立事權。」安石曰:「甚善。」翌日,又言:「陛下欲經略四夷,則須明軍中紀律。太祖遣兵伐江南,諭曹彬,但能斬次將,即能為大將,蓋知『長子帥師,弟子輿屍』之義故也。今王韶為大帥,高遵裕則陵慢于東,景思立則陵慢於西。昨與思立分路,乃令思立自擇要去處,其後約與思立會合,思立乃不肯來,即止令苗授以下來,不得已而來,然亦不至所期處而止。臣聞如此,問之李元凱,果然。若將佐乖戾不相承稟如此,則大將威名不立於境內,如何欲加敵國?今韶幸有功,臣謂陛下宜稍別異,令高遵裕、景思立輩知所忌憚,則韶威名宣著邊境。大將威名宣著,即勝之半也,如其不然,恐緩急有大舉動,必誤事耳。」

  是日,上論及天下戶口之數,王安石等奏:「戶口之盛,無如今日。本朝太平百年,生民未嘗見兵革。昨章惇排定湖南保甲,究見戶口之眾,數倍前日,蓋天下舉皆類此。」上曰:「累聖以來,咸以愛民為心,既未嘗有大征役,又無離宮別館繕營之事,生齒蕃息,蓋不足怪。」因言:「三代盛時,諸侯一遵法度,及其衰,法制弛壞,不可複振。為天下者,正當以大公之心,以正朝廷,使紀綱號令,上下有守,雖更數千百年,安有怠忽之弊?」又論邊將,因言李廣、程不識之為將,謂廣得士心,不識有節制,已能勝敵之半。

  勾當禦藥院李憲為遙郡團練使寄資,給全俸。景思立攻下踏白城,憲監其軍,故有是命。

  壬午,賜岷州公使錢歲千五百緡。

  癸未,內藏庫使、提舉熙河路蕃部王君萬為皇城使、英州刺史,賜絹五百匹;走馬承受、六宅使李元凱為禮賓使寄資,大理寺丞汲逢遷兩官;餘推恩有差。賞收河州之功也。

  詔三班使臣先給事英宗者,並與指射差遣一次。

  甲申,朝獻景靈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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