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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道二年五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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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丁卯,判河南府、泰甯節度使、同平章事錢惟演言:「母以子貴,廟以親升,蓋古今之通義也。莊懿皇太后輔佐先帝,誕育聖躬,德冠掖庭,功流宗社。陛下感深罔極,追薦尊名。既複寢園,將崇廟室。謹按唐武宗韋太后以追尊升祔穆宗之室,皇朝孝明、孝章皇后並祔太祖之室,懿德、明德、元德並祔太宗之室,今真宗一室止祔莊穆皇后,典禮未稱,請俟園陵畢,以莊獻、莊懿皇太后並祔真宗之室。」詔太常禮院詳定以聞。惟演既罷景靈宮使,還河南,不自安,乃建此議,以希帝意。 戊辰,詔禮部貢舉。 始,莊懿太后疾,東染院使張懷德押醫官楊可久等入侍。己巳,追貶懷德為壽州都監,可久等皆坐黜罰。 辛未,屯田員外郎龐籍為殿中侍御史。籍奏請下閤門取垂簾儀制盡焚之,又奏:「陛下躬親萬幾,用人宜辨邪正,防朋黨,勿使受恩人主,歸感權臣,進擢近列,願采公論,毋令出於執政。」孔道輔嘗謂人曰:「言事官多觀望宰相意,獨龐君可謂天子禦史也。」籍與馬絳並命,今獨記籍。 癸酉,詔曰:「大行皇太后保佑沖人,十有二年,恩勤至矣。而言者罔識大體,務詆訐一時之事,非所以慰朕孝思也。其垂簾日詔命,中外毋輒以言。」始,太后稱制,雖政出宮闈,而號令嚴明,恩威加天下。左右近習亦少所假借,宮掖間未嘗妄改作,內外賜與皆有節。柴氏、李氏大長公主入見,猶服髲癟,太后曰:「姑老矣。」命左右賜以珠璣帕首。時陳王元份婦安國夫人李氏老,發且落,見太后,亦請帕首,太后曰:「大長公主,太宗皇帝女,先帝諸妹也,若趙家老婦,寧可比邪?」舊賜大臣茶,有龍鳳飾,太后曰:「此豈人臣可得?」命有司別制入香京挺以賜之。賜族人禦食,必易以鉛器,曰:「尚方器勿使入吾家也。」常服絁襦練裙,侍者見上左右簪珥珍麗,欲效之,太后戒曰:「彼皇帝嬪禦飾也,汝安可學?」晚稍進外家,任內官羅崇勳、江德明等訪外事,崇勳等以此勢傾中外。又以劉從德故黜曹修古等。然太后保護帝既盡力,而帝所以奉太后亦甚備。太后常命工為帝結珠鞍,帝心不欲之,然不敢毀,以寘真宗神禦殿,其恐傷太后意如此。及太后崩,言者多追斥垂簾時事,右司諫范仲淹言於帝曰:「太后受遺先帝,保佑聖躬十餘年矣,宜掩其小故以全大德。」帝大感悟,乃降是詔。 乙亥,樞密副使李諮起複,丁父憂也。 詔諸路去年災傷流民許半年複業者,更展百日限。 出內藏庫緡錢三十萬,下三司助山陵。 罷群牧制置使。時上封者言群牧既自有使,而武臣以樞密兼制置,事不時決。故罷之。景祐二年十月十三日,複置。 丙子,命宰臣張士遜撰籍田及恭謝太廟記,以翰林學士馮元為編修官,直史館宋祁為檢討官。既而祁言皇太后謁廟事不可為後世法,乃命止撰籍田記。 帝始召宋綬,將大用之,為張士遜所阻。丁醜,以綬為翰林侍讀學士、兼龍圖閣學士、判都省、兼判太常寺、知審官院。 閤門言命婦奏狀,乞于登聞鼓院投下,乞令本官勾當使臣看詳,無違條貫,具印狀繳進於閤門呈進,從之。景祐四年十月十六日張逸奏,可考。 戊寅,禦崇政殿錄系囚。 辛巳,參知政事王隨、入內供奉官鄧守恭江從瑩上淮南運河圖。此事當考,恐是隨前奉使淮南被詔所經畫,及執政,乃上之也。或與歲末鹽運五利相關。 置並州管界巡檢一員。 詔諸州無同判處,其當直司事,幕職官決遣之。 癸未,詔審官院,東、西兩川人自今毋得任本路知州、同判。 丁亥,權禦史中丞範諷請雙日視朝,詔俟莊獻皇太后百日聽旨。蓋自太后崩,上猶循故事惟只日視朝也。 己醜,詔曰:「敕令者,治世之經,而數動搖,則眾聽滋惑,何以訓迪天下?天聖所修敕令,既已頒宣,自今有司毋得輒請刪改。有未便者,中書、樞密院具奏聽裁。」 庚寅,許大名府立學,仍賜九經,從王曾之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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