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書 > 續資治通鑒長編 | 上頁 下頁 |
天聖八年八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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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丙戌,詔翰林學士盛度、禦史中丞王隨與三司詳定陝西兩池鹽法。 丁亥,召近臣及宗室觀三聖禦書于龍圖、天章閣,又觀瑞谷於元真殿,從臣賦詩,賜禦飛白字各一軸,遂宴軇珠殿。 戊子,詔流人道死,其妻子願還鄉里者,所在給食送之,其不當還者勿遣。 癸巳,資政殿學士晏殊言:「唐明經並試策問,參其所習,以較才識短長。今諸科專取記誦,非取士之意也。請終場試策一篇。」詔近臣議可否,咸以諸科非素習,其議遂寢。 戊戌,詔京朝官自今得替前轉官已及三年者,與磨勘;其任川、廣替至闕而及三年者,亦許之;未及者,候次任滿三年。 庚子,中書言:「近制知縣入通判,通判入知州,不以有無過犯,並三任,其有五人保舉者減一任。然則三任而無過,乃與有過者無異,徒長奔競之風。請自今更不用舉主,皆兩任而升改之;其有私罪及三犯公罪若徒以上,仍舊三任。」從之。 癸卯,以知滑州、太常少卿、集賢殿修撰李若穀為右諫議大夫,知延州。州有東西二城,夾河,夏秋水漲,岸屢崩,費役不可勝。乃制石版為岸,押以巨木,後雖暴水,不壞。官倉據山而貯穀少,患瓦木乏,無以增廣。若穀令依山作土囤,囤可貯二萬斛,後他郡多仿之。此不必載若谷初除月日,附見可也。 甲辰,詔葺並州平晉縣回鑾寺。 丙午,詔長寧節賜百官衣。 丁未,徙判許州、武勝節度使、同平章事錢惟演判陳州,知江甯府、刑部尚書張士遜知許州。 戊申,工部郎中、龍圖閣待制梅詢為契丹生辰使,供備庫副使王令傑副之;度支員外郎、秘閣校理、戶部勾院王夷簡為契丹正旦使,西染院使竇處約副之;開封府判官、侍御史張億為契丹後正旦使,禮賓副使張士宣副之。處約,冠氏人,元賓子,舜卿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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