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書 > 續資治通鑒長編 | 上頁 下頁 |
天禧元年九月 |
|
九月戊戌,詔自今令尉躬自鬥敵殺幖盜十人已上,雖不全火,及全火七人已上、不及七人而強惡者,並奏裁。 上與宰相議省吏員。向敏中曰:「太祖、太宗祖,閤門祗候不過三五員,倡導贊謁而已。今踰數百而除授未已,祿廩至厚,地望亦優,其間不無濫被升擢者,願賜裁損。」上曰:「此蓋相承為例,當漸減省之。」 癸卯,給事中、參知政事王曾罷為禮部侍郎。初,曾以會靈觀使讓王欽若,上意不懌。及欽若為相,因欲排異己者,數譖之。會曾市賀皇后家舊第,其家未遷而曾令人輦土置其門,賀氏入訴禁中。明日,上以語欽若,遂罷政事。曾既罷,往謁王旦,旦疾甚,辭弗見。既而語其家人曰:「王君介然,他日德望勳業甚大,顧餘不得見爾。」且曰:「王君昨讓會靈觀使,頗拂上旨,而進對詳雅,詞直氣和,了無所懾。且王君始被進用,已能若是。我自循任政事幾二十年,每進對,上意稍忤,即蹙蹜不能自容,以是知其偉度矣。」 翰林學士、右諫議大夫李迪為給事中、參知政事,依前會靈觀副使。迪嘗獨對內東門,上出三司使馬元方所上歲出入財用數以示迪。時仍歲旱蝗,上憂不給,問何以濟,迪曰:「祖宗初置內藏庫,欲辦兵複西北故土及以支凶荒。今邊鄙無他費,陛下用此以佐國用,則賦斂寬,民不勞矣。」上曰:「朕欲用李士衡代元方,俟其至,當出金帛數百萬借三司。」迪曰:「天子于財無內外,願詔賜三司以顯示德澤,何必曰借?」上悅。迪又言:「陛下東封時,敕所過無伐木除道,即驛舍或州治為行宮,才令加塗塈而已。及幸汾、亳,土木之役,過往時百倍。今旱蝗之災,殆天意所以儆陛下也。上曰:「卿之言然,一二臣誤朕為此。」(據李迪附傳及正傳,並以內東門對上語為在翰林時,且敘其事于策曹瑋必勝前,蓋誤也。既雲仍歲旱蝗,則其事必系今年乃可。又據明年三月士衡始罷河北都漕,知青州,馬元方於七月乃罷三司使,恐此時不當先召士衡。附傳蓋無此語,獨正傳有之,不知何所據也。或此時上已有召士衡代元方之意,及明年乃決爾。今姑從之,且系其事於拜參政後,更俟考詳。) 潁州防禦使馬知節為宣徽南院使、知樞密院事。樞密副使曹利用、任中正,樞密直學士周起並同知樞密院事。利用加宣徽北院使,中正守刑部侍郎,起為給事中。先是,知節知天雄軍,時蝗旱,民饑,無賴輩剽幖積聚,戮其為首者三人於市,攘敓遂息。 黃震言,伏睹在京土木之工悉停罷,其諸州采木望住上供,從之。 壽州言城西鎮將李文諒,與勇捷軍校孫興結徒十二人,賊殺緣淮巡檢、殿直王驥,權都監、右班殿直王日用捕殺之。擢日用為左班殿直、閤門祗候、本州兵馬都監,仍賜器帛。錄驥子仁為三班借職。 甲辰,三司言:「江、淮、兩浙、荊湖路入錢粟買鹽者,望依解州顆鹽例,預給交引付榷貨務。俟有商旅算射,即填姓名,州軍給付。」從之。 丁未,秦州言宗哥唃廝囉貢馬,乞和斷。詔釋其罪,仍給馬直。 己酉,太尉、玉清昭應宮使王旦卒。前數日,車駕幸其第,留賜白金五千兩。旦命家人還獻,作奏畢,自益四句雲:「已懼多藏,況無所用,見欲散施,以息咎殃。」亟令舁置內闥。有詔不許,及門,旦已卒。 旦與楊億素厚善,病革,延至臥內,托以後事,請撰遺表,且言:「忝為宰相,據上公之列,不可以將盡之言為宗親求官,止當敘平生遭遇,願日親庶政,進用賢士,少減焦勞之意。」仍戒子弟雲:「我家世名清德,當務儉素,保守門風。不得恃相輔家事泰侈,勿厚葬,無以金玉置柩中。」時年六十一。上遽臨哭之,廢朝三日,優詔贈太師、尚書令,別次發哀。後數日,張旻赴鎮河陽,當飲餞,上以旦故,不舉樂。諡曰文正,錄其子、弟、侄、外孫、門人、故吏,授官者十數人。及諸子服除,又詔各進一官。 旦性沖澹寡欲,奉身至薄。所居甚陋,上欲為治之,旦以先人舊廬,懇辭而止。被服質素,家人欲以繒錦飾氈席,拒而不許。姻親有服飾稍過度者,慍見於色。兄子睦頗好學,嘗獻書求舉進士,旦曰:「我嘗以門內太盛,爾豈可與寒俊競進取耶?」至其沒也,子素猶未官。婚姻不求門閥。事寡嫂有禮,于弟旭友愛尤篤。留意文雅及近世典章官族,志在敦奨名教。中外莫不欽其德風,為國宗臣,上所尊禮,蓋平世之良相也。 咸平初,旦聞李沆之言,固未深信。及親見王欽若、丁謂等所為,欲諫則業已同之,欲去則上遇之厚,不忍去,乃歎曰:「李文靖真聖人也。」祥符以來,每有大禮,輒奉天書以行,且為儀衛使,常悒悒不樂。既寢疾,遺令削髮披緇以斂,蓋悔其前之為也。諸子欲奉遺令,楊億以為不可,乃已。議者謂旦逢時得君,言聽諫從,安於勢位而不能以正自終,或比之馮道雲。(龍川別志又載旦買妾及問沈氏銀器事。按旦最以清儉著稱,恐此亦未必然,今不取。) 庚戌,詔京東西、陝西、河北災傷戶見欠稅並與倚閣,諸路州軍民闕麥種者,發官廩貸之。 辛亥,環慶路駐泊都監岑保正、韓令琮,環州駐泊都監李用和各罰銅三十斤。巡檢、奉職李繼明責授借職。指使、殿侍何慶決杖停任。以擅領兵與蕃部格鬥,致傷忠佐使臣也。 詔河東流民有複業者,發粟賑之。 甲寅,以兵部員外郎、龍圖閣待制李行簡為契丹國主生辰使,左麒驥使、宜州刺史張佶副之。太子中允,直龍圖閣馮元為正旦使,內殿崇班、閤門祗候張綸副之。 詔:「汴渠湍悍,覆溺者多。其令緣河巡檢召習水者實時拯救,許受賞物,或溺者貧乏,以官錢給之。」 詔自今特旨召試者,並問時務策一道,仍別試賦論或雜文一首。(十一月丁卯劉若沖事當考。) 丁巳,幸殿前班,賜從臣飲,命衛士馬射,賜緡錢有差。 以聖制思政論、正說賜近臣。從龍圖閣待制李虛己之請也。 己未,鎮戎軍彭城界風雹害弓箭手田苗者八百餘戶,詔權免徭役,仍貸之。 癸亥,上封者言國子監所鬻書,其直甚輕,望令增定。上曰:「此固非為利也,政欲文字流布爾。」不許。 右正言魯宗道言:「進士所試詩賦,不近治道。諸科對義,但以念誦為工,罔究大義。」上謂輔臣曰:「前已降詔,進士兼取策論,諸科有能明經者,別與考校。可申明之。」 詔淮南鄉村酒戶年額少者,並停廢之,從巡撫使張師德之請也。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