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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祥符八年二月


  二月癸醜,三司言:「陝西入中糧斛,交鈔並多,富民抑其價直,既賤市之,又稽留之,有害商旅,致入中艱難,須有厘革,用懲其弊。元定百貫交鈔,官給十九千。今請依市所買,每百貫有加抬者,官給十二千;無者官給十一千收市之。」上慮其奪民利,止令權宜行之,不得著為定式。(會要榷易門以為七年二月,今從實錄。據本志亦有不同,當考。)

  甲寅,占城國遣使來貢。

  宗正寺火,有司奉玉牒屬籍置他捨得免,判寺官並坐責黜。令鹽鐵副使段曄擇地營宗正寺,自今判寺官不得攜家屬居之。因詔諸司庫務益嚴火禁。

  詔內侍省選官為太廟宮闈令,歲滿無遺闕者,當與甄奨。

  夔州路轉運使言,黔州西南密州蕃族張聲進遣使貢馬,詔許赴闕。既而又言聲進至南寧州,龍漢儕邀而劫之,遂相讎殺不已。乃降敕書安撫焉。(降敕安撫乃閏六月,今並書。然則張聲進所貢,竟未曾入也。實錄、正史皆以西南密州為南寧州,今姑從會要。按九域志,黔州領羈縻四十九州,獨無密州,當考。)

  京西轉運使陳堯佐議開滑州小河以分水勢,河北轉運使李士衡以為流患魏、博,請罷之。上曰:「各庇所部,非公也。」丙辰,命戶部副使李及、西上閤門使夏守贇視河利害。及等還,言開河便,乃規度自楊村北治之,複開窼河於上游,以泄其壅塞,詔可。

  詔諸科舊舉人宜複場後引試考較,經禦試者終場引試考較。

  西蕃首領唃廝囉、立遵、溫逋奇、木羅丹並遣牙吏貢名馬,估其直約錢七百六十萬,詔賜唃廝囉等錦袍、金帶、供帳什物、茶藥有差,凡中金七千兩,他物稱是。

  丁巳,詔禮部貢院官暴得疾者,委監門使臣與無干礙官視其所苦,速令歸第。

  三司借內藏庫錢十五萬貫。

  玉清昭應宮言,太初、明慶殿惟朝命乃建道場,其皇親、近臣許於紫微殿、寶符閣下,余人止于諸小殿及道官廨宇醮設,從之。

  壬戌,給涇原路籠竿城公用錢歲二十萬。時都鈐轄曹瑋等言,本城民鬻酒歲二百三十萬,請以其羨數給公用,故有是賜。瑋又言,涇原界掌事蕃僧哩碩琳布齊等四人乞賜紫方袍、師號,詔從其請。

  丙寅,以楚王元佐為天策上將軍、興元牧,賜劍履上殿,詔書不名。唐及後唐天策上將軍並開府,時元佐久病,特加篋號,不開府,仍結銜在功臣上。帝謂宰臣曰:「楚王加恩,興元府必遣人來,重於煩擾,宜速止之。」府牧自此始。

  淮南、兩浙民饑。丁卯,遣知制誥陳知微、戶部判官虞部員外郎袁成務等四人分路巡撫,所至按視儲糧闕乏處,規度轉給,因察訪巡檢使臣能否,有弛職者換易以聞。

  增澶州公用錢歲五十萬,從知州靳懷德之請也。上嘗謂王旦曰:「懷德蒞官廉勤,不張事勢,河上夫役,躬親巡察,有斂乞者立就眾中區斷,由是下無敢犯。近城小圃,內侍過之,詢灌園者,且雲:『舊納蔬州廨,自懷德至即罷。』如此謹畏,可委煩重。」且曰:「懷德經學出身,通方幹濟,年始七十,彌精吏事,誠可奨也。」

  戊辰,詔申禁諸司奏事取進止而疑似兩取指揮者。先是,吏部銓引選人,中書以累有論薦,勘事未行,坐誤入人死罪,准敕原放,命與小處官,銓曹奏取進止。上曰:「此自當從敕處分。」因申明舊敕禁約之。(三月十七日事此據會要,當考。)

  癸酉,親謁玉清昭應宮,幸開寶寺、上清宮祈雨。

  甲戌,令登州於八角鎮海口治官署,以待高麗、女真使者。

  乙亥,詔淮南路廩粟為糜粥以濟饑民。遣兵戍揚、楚、泗、廬、潤五州,州一指揮,警盜也。

  丙子,詔禮部貢院,進士六舉、諸科九舉以上,雖不合格,並許奏名。

  知永興軍、龍圖閣直學士陳堯諮,好以氣淩人,轉運使樂黃目表陳,因求解職,詔不許。己卯,徙堯諮知河南府兼留守司事。上聞堯諮多縱恣不法,詔黃目察之,盡得其實。上不欲窮治,止落職,徙知鄧州。他日,上謂宰相曰:「或言黃目在陝西條約邊事,雖主將亦罕饒假。」王旦曰:「太祖朝邊臣橫恣,或得一儒臣稍振紀綱,便為稱職。」上曰:「近聞外官多事依違,黃目苟能如此,亦可嘉也。然不可過當生事,宜密戒之。」(堯諮徙鄧州乃四月壬申,今並書之。)

  庚辰,大雨,上作甘澤應祈歌賜近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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