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書 > 續資治通鑒長編 | 上頁 下頁 |
大中祥符六年三月 |
|
三月壬辰朔,宜春郡主高氏言,蒙恩賜城西蔬圃,望蠲其常租。上曰:「租稅所以備軍須,免之,則後援例者眾。」不許。 丁酉,詔應祠祭行事,並須早入致齋。先是,饗先蠶,太祝馮經為監祭使所糾,故申明之。 河北轉運使、右諫議大夫盧琰被疾,琰勤於使職,所至以幹集聞,詔遣中使挾太醫往視。及卒,上甚悼之。時琰母八十餘,無恙。有詔,琰子太常博士士宗,特追出命知懷州,次子秘書丞士倫為太常博士,賦祿終喪。 己亥,閤門奏後苑賞花曲宴,群臣有禮容懈惰者。上曰:「飲之酒而責其盡禮,亦人所難也,宜且降詔戒諭之。」 龍圖閣待制張知白,以疾固請補外。甲辰,命知青州。 上作內侍箴賜閻承翰等,承翰表請刻石本省,從之。 丁未,詔沙門島罪人,除該赦遣赴闕外,自餘量其所犯輕者,徙置近地。 詔京城徼巡宜參用馬步軍士。時巡卒三人,因寒食假質軍裝賭博,既不勝,遂謀以五鼓未盡伺擊陌上行人,棄屍河流,取衣物貿易,以贖所質。上曰:「太宗朝巡警兼用馬步卒,蓋營校不同,可以互相覺舉。」遂複其制焉。 戊申,以主客員外郎、直史館、判三司都磨勘司楊嵎監汝州稻田務。嵎以重法按本司吏,吏訟嵎嘗私役使公人,法當奪官,上特寬宥,訟者決杖停職。 權知開封府劉綜,言貴要有交結富民,為之請求,或假託親屬,奏授爵秩,緣此謁見官司,煩紊公政,請加抑止。庚戌,下詔風厲,各令自新,繼今複然者,重寘其罪。 又詔富民得試銜官者,不得與州縣官屬、使臣接見,如曾應舉及衣冠之族,不在此限。 辛亥,詔京師每冬正寒節假,止許民庶賭博,而禁卒有犯,官司亦例釋之,甚無謂也,自今不得複然。 壬子,夔州蠻人龔才晃等來貢。 癸醜,進士魏剛決配崖州,周惟翰勒出科場,大理寺丞魏瓘停官,郾城縣令張沔沖替。剛與惟翰素有隙,因誣告惟翰詆天書,按鞫無狀;瓘坐延剛與惟翰於家;沔即瓘之近親,與剛等欵匿,故並責焉。瓘,羽之子也,嘗為開封府倉曹參軍,會上元與內侍督作燈山,而內侍誅索擾人,瓘密以狀聞,詔杖內侍於省中。(詆天書,據瓘本傳,然本傳雲剛詆天書,則又誤也。張沔,浦城人,劉敞志墓。此別一張沔也。) 甲寅,江南路提點銀銅鉛錫胡則,言信州鉛山縣開放坑港,兵卒死傷甚眾。詔遣使劾轉運司規畫乖當及提點刑獄司不即聞奏之罪,其役徒休息之。則嘗為鑄錢監,得吏所匿銅數萬斤,吏懼且死,則曰:「馬伏波哀重囚而縱亡之,吾豈重貨而輕數人之命乎!」籍為羨餘,釋弗誅。 乙卯,建安軍鑄玉皇、聖祖、太祖、太宗尊像成,以修玉清昭應宮使丁謂為迎奉使,修宮副使李宗諤副之;北作坊使、淮南江浙荊湖都大發運使李溥為都監。丙辰,加溥順州刺史,旌其鎔範之勤也。 戊午,詔:「比來諸州大辟五人以上,委轉運、提點刑獄司錄問訖,乃得決,以故頗有留滯。自今聽本處不干礙官若三班使臣錄問。」 環慶路走馬承受李希及,言緣邊小蕃時縱人騎抄掠熟戶。上言此亦邊臣少威望所致也,因謂王旦等曰:「邊臣臨事,多不得宜。大凡若能擒驅敵人,則可決策出奇;不然,莫如鎮靜。唯曹瑋頗有方略,嘗言蕃戎之情誠偽相半,但當伺察其情實者,推心厚待之。奸偽者亦善待而密為之備,彼自以為莫我疑也。或有侵盜,必掩其不虞而敗之。」 己未,詔兩京諸路場務、津渡、坑冶等,不得令仕宦之家該蔭襲人主掌。先是,陳留縣民田用之、盧昭一爭奪酒務,用之父見任幕職,昭一為試秩,故條約之。(存此記事始,或可削,更檢看。)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