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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祥符四年八月


  八月壬寅朔,捧日右廂都指揮使王潛等七人各授諸州團練使、刺史,赴本任。仍令審官院擇官為通判。

  增給諸王府公用錢,相王、舒王歲萬三千貫,榮王萬貫。

  上謂宰相曰:「朝廷宜守經制,儻務更張,則攀援者眾,乃知命令之出,不可不謹。今言某事有利,輕為厘革,始則皆以為當,久乃翻成有害,洎加裁正,是朝令夕改也。又蒞官之人,不可過為寬恕,以致弛慢,或探求罪惡,不顧煩擾,抑又甚矣。」王旦曰:「古人有言,法出而弊作,令下而奸生。寬則民慢,陷法者多;猛則民殘,無所措手足。正為此也。」

  詔樞密院,凡軍校轉員,諸班都虞候料錢及三十貫者,並與除遙郡刺史。

  開封府言,咸平、中牟二縣蝗。

  初,龍圖閣直學士陳彭年言:「前所頒諸路發解條式,與禮部新格不同,慮官吏惑于行用,望申明之。」詔翰林學士晁迥等重加詳定。癸卯,迥等上其書,乃頒于諸路。

  甲辰,兗州言蚄蟲生,有蟲青色,隨齧之,化為水,時謂「旁不肯蟲」。上謂宰相曰:「昨遣人潛視東畿苗稼,大率所傷不過三四分。」王旦曰:「陛下憂民之切,上天固當垂佑,矧連歲豐稔,今茲小損,亦未至失所也。」

  丙午,詔外任官負罪沖替及別與差遣者,詔到,所在權差官代之,即使離任。

  令諸路除畬田依舊俗外,勿非時火田,以傷生類。

  右諫議大夫、知廣州楊覃勤於吏事,所至以幹濟稱。南海有番舶之利,前後牧守或致謗議,覃循謹清介,遠人宜之。及卒,有灑泣者。

  丁未,複置廣濟河催綱朝臣。是職,舊命常參官,近歲省去,止用使臣,而州郡皆不承稟,故複之。

  祀汾陰考制度使馮起等言,陝州湖城縣民張化基、閻用和、楊忠並累世同居,詔旌其門閭。

  庚戌,以汾陰禮成,曲宴宗室、輔臣于後苑,賜衣帶、器幣有差。時刑部尚書馮拯新解政事,特召預會,賜予同輔臣。

  荊州言南和縣荒地秬黍自生,約二十頃,頗濟饑民。

  癸醜,贈懷州防禦使、河內侯惟敘卒。有司言,惟敘於上為再從侄,無臨喪制服之禮。上特行焉。時榮王元儼生辰伊邇,上曰:「朕已諭元儼,若開宴,宜改擇日。」王旦曰:「但不舉樂,於禮亦無嫌也。」(明道二年九月,贈保靜留後、高平郡公。)

  丙辰,錄唐長孫無忌、段秀實等孫,授以三班借職。

  祖宗以來,兩省、禦史台官,須文學優長、政治尤異者,乃特除拜,汾陰肆赦,始以敘遷。上恐循習非便,乃詔自今遵守舊制,不得以他官轉入,其東頭供奉官至閤門祗候,高品至殿頭,內供奉官至崇班,亦不得一例遷授,其合升改者,當優與差遣,增其俸給。

  三司使丁謂言:「東封及汾陰,賞賜億萬,加以蠲複諸路租賦,除免口算,聖澤寬大,恐有司經費不給。」上曰:「國家所務,正為澤及下民,但敦本抑末,節用謹度,自當富足矣。」

  丁巳,詔文武官有言刑政得失、邊防機事者,並賜對;其餘細務,令條列以聞。

  辛酉,令淮南轉運使安集滁、和等州流民。

  癸亥,甘州回鶻可汗夜落紇遣使奉表詣闕。初,夜落紇屢與夏州接戰,每遣使入貢,即為趙德明所掠。至是,宗哥等族皆感朝恩,遣人防援而至焉。

  乙丑,刻禦制大中祥符頌于左承天祥符門。

  戊辰,河決通利軍,合禦河,壞大名城,傷田廬。遣使發廩米賑被水家,人一斛。又遣使詣滑州,經度西岸開減水河。上謂宰相曰:「獻計者言,疏治此河,可以折水勢,省民力。役成,宜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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