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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平六年八月


  八月癸亥,右諫議大夫、史館修撰田錫言:「國家自先帝平晉之後,與強敵結隙。將相舊人,相次薨謝。邊鄙州郡,屢為強敵所陷,皇威不振久矣,時議乃以將相無人亦久矣。即不知今來朝廷公卿大夫間,有如韓擒虎與李靖論兵否?有人如牛弘知李靖有王佐才否?若有人能論兵,有人負王佐才,未審陛下知之否?有人善論兵,有人負王佐才,乃是帝王合先知之。自來皇城司差人探事,又別差探皇城司,探事人如此察探京城民間事,事無巨細,皆達聖聰。近又差朝臣為巡撫使,及差朝臣以提點酒稅名目出外採訪。採訪之事,不過民間利病,不過官吏能否而已。即未聞委公卿大夫察訪善論兵之人,詢求有王佐之才者也。由是,見所求者瑣屑,而所忽者遠大。陛下若以宗社為憂,以生民為念,即宜以遠大為務,求將相為急也。」(錫自注雲:咸平六年八月六日奏此。)

  丙寅,命樞密院承旨曹璨、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劉謙分往諸營疏導積水,其居室未葺者,以近便園苑分官舍處之。

  戊辰,賜內園使折惟正祖母路氏詔書、茶藥。時惟正請告,詣府州省覲,上聞路氏常訓子孫以忠孝,故勞賜之。

  己巳,宰相呂蒙正自五月即罷所請俸,詔三司續給之。

  先是,議北面防秋之策,就定州為大陣。既而慮契丹知之,潛為奸計,乃詔王超遣裨校于徐、曹、鮑河別擇營柵之地,標表具圖,以疑契丹。

  庚午,有司葺西華門,城摧堞圮,笮二十余人,死者半之。命優恤其家,笞其將領。

  西涼府者龍族都首領遣使貢名馬,上以其嘗與潘囉支協力抗賊,命優待之。

  辛未,原、渭等州言州界戎人未附者八部二十五族,今悉詣吏納質。

  黎州言邛部川都蠻王諾驅卒,其子阿酋嗣立。

  壬申,知開封府陳恕言:「僧徒往西天取經者,諸蕃以其來自中國,必加禮奉。臣嘗召問,皆罕習經藝而質狀庸陋,或使外域反生輕慢。望自今先委僧錄司試驗經業,省視人材,擇其可者送府,出給公據。」從之。

  甲戌,對輔臣於便殿。上曰:「今河北已屯大兵,而邊將屢奏敵未有隙,且聚軍虛費,則民力何以充給?朕竊思之,不若因其所制置以為控扼之利。靜戎、順安軍先開營田河道,可以扼黑盧口、三台、小李路,又得通漕極邊。當令承此開浚,使及軍城。敵或撓吾役,即合兵擊殺。」李沆等鹹曰:「設險興功,守邊之利。沿邊守臣,苟漸為之制,以增邊備,善莫大焉。」上曰:「營田河道,自來建議,多為將帥所沮,皆雲甲馬雄盛,不宜示弱。殊不知不戰而屈人兵,法之善者。況國家訓卒練兵,大為之備,亦非全恃此險。」沆曰:「功之難成,蓋人人互執所見。參驗而行,實為至便。」遂詔內侍閻文慶與靜戎王能、順安馬濟共督其事,徙莫州路部署石普屯順安之西,與威虜軍魏能、保州楊延朗、北平田敏犄角,以為防遏。

  環州言蕃官蘇尚娘死,乙亥,詔其子孽娘襲臨州刺史。

  丙子,詔度支、戶部二案公事繁簡不均,宜令三司使酌其閑劇,命判官六員分掌之。

  詔環州秋田經番寇踐傷者,頃賜粟十五斛,民被掠者口賜米一斛。又詔賜棣州民租十之三。

  戊寅,詔沿黃汴河知州、通判每兩月迭巡河津。

  辛巳,以靜戎軍兵馬使周靖為本軍副指揮使。先是,敵嘗入寇靜戎,據公孫橋,靖率眾擊走之。前年戍黑盧口,複與敵戰,為所獲,於是脫身來歸,因擢任焉。

  壬午,命雄州鈐轄米銳、威虜軍鈐轄高素兩換其任,以威虜被邊而素病目,銳出於行伍,頗練軍事,在雄州以幹職聞,故對易之。(米銳、高素,未見。)

  丙戌,高麗國王誦遣其戶部侍郎李宣古來貢,且言晉割幽薊以屬契丹,遂直趨玄菟,屢來攻伐,求取無厭,乞王師屯境上,為之牽制。詔書優答焉。上謂輔臣曰:「晉祖何不厚利謝敵,遽以土地民眾委之!遺患至今。蓋彼朝乏人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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