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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道三年五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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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丙寅,始禦正殿視朝,退,禦後殿閱事,如常儀。 丁卯,詔禦史台告諭內外文武群臣,自今人君有過,時政或虧,軍事臧否,民間利害,並許直言極諫,抗疏以聞。 庚午,詔以國家大事,足食為先,今億兆至蕃,未聞有九年之蓄,令兩制議致豐盈之術以聞。又詔三司及茲歲稔,大為市糴以實倉廩。 壬申,罷江淮發運使、諸路轉運使司承受公事,朝臣、使臣悉召歸闕。上初聽政,務從簡易也。(咸平四年五月當考。) 甲戌,戶部侍郎、參知政事李昌齡,責授忠武節度行軍司馬;宣政使、桂州觀察使王繼恩,責授右監門衛將軍,均州安置;安遠節度行軍司馬胡旦,削籍流潯州。 太宗之即位也,繼恩有力焉,太宗以為忠,自是寵遇莫比。繼恩喜結黨,邀名譽,乘間或敢言事,薦外朝臣,故士大夫之輕薄好進者輒與往來,每以多寶僧舍為期。潘閬得官,亦繼恩所薦也。閬者,傾險士,嘗說繼恩乘間勸太宗立儲貳,為它日計,且言:「南衙自謂當立,立之,將不德我。即議所立,宜立諸王之不當立者。」南衙,謂上也。繼恩入其說,頗惑太宗,太宗訖立上,閬尋坐狂妄黜。太宗疾革,繼恩與昌齡及旦更起邪謀,呂端覺之,謀不得逞。上既即位,加恩百官,繼恩又密托旦為褒辭。旦已先坐絀,於是並逐三人者。詔以繼恩潛懷凶慝,與昌齡等交通請托,漏泄宮禁語言也。籍繼恩家貲,多得蜀主僭侈之物。尋詔中外臣僚曾與繼恩交結及通書疏者,一切不問。後二年,繼恩死於貶所。(李昌齡、王繼恩、胡旦三人同竄責,實錄及國史並不明著罪狀,但具錄甲戌詔書,蓋當時有所諱避,不得不然。詔稱昌齡恣行請托,深亂朝綱;繼恩潛懷凶慝,附下罔上,結黨朋奸,則亦可略見其不軌心跡,故仍掇取詔書以見當時行事。潘閬納說繼恩,此據倦遊雜錄稍刪潤之。湘山野錄及筆談載閬與盧多遜同謀立秦王,蓋誤以繼恩為多遜,楚王為秦王,傳聞不審也。王子融百一篇雲:真宗即位,尚有遜抑之語,群議亟爾異同,欲請明德皇后臨朝。呂端笑曰:「置皇太子於何地?」眾口方籍籍,聞之皆恐悚,不敢複措言。未踰月而李昌齡、王繼恩輩狂謀畢露。子融蓋亦不知繼恩、昌齡乃謀廢立,非請太后臨朝也。真宗即位時,年已三十,必無太后臨朝之理,子融誤矣。今不取。) 甲申,上謂輔臣曰:「宮中嬪禦頗多,幽閉可閔,朕已令擇給事歲深者放出之。」呂端等曰:「陛下踐阼之初,首行此令,實哲王之懿範也。」 丁亥,立秦國夫人郭氏為皇后。上為皇太子,每事謙讓,郭氏未嘗正妃號也。 庚寅,追尊帝母隴西夫人李氏為賢妃。妃,真定人,乾州防禦使英之女,太宗在藩,太祖為聘之,沒于太平興國二年,上及楚王元佐,皆妃所生也。(庚寅,二十七日。追尊賢妃,實錄、本紀並闕,此據會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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