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書 > 續資治通鑒長編 | 上頁 下頁
淳化四年九月


  九月乙巳,以給事中封駁隸通進、銀台司,應詔敕並令樞密直學士向敏中、張詠詳酌可否,然後行下。時,泰甯節度使張永德為並代都部署,有小校犯法,永德笞之至死,詔按其罪,詠封還詔書,且言:「永德方任邊寄,若以一小校故,摧辱主帥,臣恐下有輕上之心。」不從。未幾,果有營兵脅訟軍候者,詠複引前事為言,上改容勞之。

  丙午,詔翰林學士承旨蘇易簡、給事中陳恕、左諫議大夫魏庠寇准、右諫議大夫趙昌言、起居舍人知制誥呂佑之等,於幕職、州縣官中各舉堪任京官者二人;左司諫呂文仲等九十七人,各舉堪任五千戶以上縣令者二人。時天下富庶,上勵精求治,聽政之暇,盡索兩省、兩制清望官名籍,閱朝士有德望者,悉令舉官。至佑之名,熟視良久,宰相因言:「佑之前舉東野日宣無狀。」上曰:「此正可令贖前過耳。」遂以佑之預焉。

  是秋,自七月初雨,至是不止,泥深數尺,朱雀、崇明門外積水尤甚,往來浮罌筏以濟。壁壘廬舍多壞,民有壓死者,物價湧貴,近甸秋稼多敗,流移甚眾。陳、潁、宋、亳間盜賊群起,商旅不行。上以陰陽愆伏,罪由公府,切責宰相李昉及參知政事賈黃中、李沆曰:「卿等盈車受俸,豈知野有餓殍乎?」昉等慚懼拜伏。黃中出,語人曰:「當時但覺宇宙小一身大,恨不能入地爾。」(此據談苑,不及呂端,豈以端新預政,久雨非其罪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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