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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四年二月


  二月,上以江、淮、兩浙、陝西比歲旱災,民多轉徙,頗恣攘奪,抵冒禁法。己卯,遣工部郎中、直昭文館韓授,考功員外郎、直秘閣潘慎修等八人分路巡撫。所至之處,宣達朝旨,詢求物情,招集流亡,俾安其所,導揚壅遏,使得上聞,案決庶獄,率從輕典。有可以惠民者,悉許便宜從事。官吏有罷軟不勝任、苛刻不撫下者,上之。詔令有所未便,亦許條奏。

  丙戌,以磨勘京朝官院為審官院,幕職州縣官院為考課院。時金部員外郎謝泌言:「磨勘之名,非典訓也。」故易之。

  朝廷自克平諸國,財力雄富,然聚兵京師,外州無留財,天下支用悉出於三司,故費浸多。上孜孜庶務,或親為裁處,必以愛民惜費為本。

  戊子,有司言油衣帟幕破損者數萬段,欲毀棄之。上令煑浣,染以雜色,刺為旗幟數千,以示宰相。李昉等奏曰:「陛下萬機之外,聖智高遠,事無大小,鹹出意表。天生五材,陛下兼而用之,物有萬殊,陛下博而通之,雖在細微,無所遺棄,固非臣等智慮所及。」

  先是,左司諫張觀因對,言揚州民多闕食,請格殘稅。上曰:「近已免貧下民秋稅,何為複有理納?」觀曰:「細民多奸滑,或以佃戶託名貧下,僥倖蠲減,惟實貧下者尚有殘欠。」上再三歎息曰:「兩稅蠲減,朕無所惜,若實惠及貧民,雖每年放卻,亦不恨也。今州縣城郭之內,則兼併之家侵削貧民;田畝之間,則豪猾之吏隱漏租賦,虛上逃帳,此甚弊事。安得良吏為朕規制,使無惠奸,無斂貧,稱朕之意乎?」(寶訓載此事雲在淳化中,今附見三月辛亥詔書前。然觀方制置茶鹽,又知黃州,恐此時必不在於朝矣,故以「先是」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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