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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三年八月


  八月壬戌朔,秘閣成。秘書監李至上言:「願比玉堂之署,賜以新額。」戊辰,禦飛白書「秘閣」二字賜之。仍詔宰相、樞密使與近臣就觀,置宴閣下,直館閣官皆與,又賜詩以美其事。

  詔征終南山隱士種放,辭以疾,不至。放七歲能屬文,沉默高潔,與其母偕隱豹林穀中,以講習為業,學者多從之,得束修以養母。母亦樂道,薄滋味,善辟穀。會陝西轉運使宋維幹言放才行,詔使征之,其母恚曰:「常勸汝勿聚徒講學,身既隱矣,何用文為!果為人知,不得安其處,我將棄汝,深入窮山矣。」放遂稱疾不起。其母盡取其筆硯焚之,與放轉居窮僻,人跡罕至。上喜其高節,詔令京兆府歲時存問,以錢三萬賜之,不奪其志。(談苑載放事與國史不同,今從國史。)

  戊子,詔杭州民二千五百四十九人共欠錢俶日息錢六萬八千八百餘貫並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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