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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興國五年十月


  冬十月戊寅,命萊州刺史楊重進、沂州刺史毛繼美率兵屯關南,亳州刺史蔡玉、濟州刺史上党陳廷山屯定州,單州刺史盧漢贇屯鎮州,備契丹也。(繼美、玉,未見。)

  甲申,下元,京城始張燈如中元。

  丁亥,杖殺陽武縣令張希永。坐與主榷酤吏趙贊前後盜取羨余官錢二百三十四貫入己,鞫之得實,及贊皆抵法。

  上將巡北邊。己醜,詔自京師至雄州,發民除道修頓。

  甲午,左拾遺韋務升責授右贊善大夫,坐為陝西北路轉運使日,縱程德玄等於部下私販竹木,不舉劾故也。

  命馬軍都指揮使米信、東上閤門使郭守贇、弓箭庫使李斌、儀鸞副使江鈞同護定州屯兵。(守贇、斌、鈞,未見。)

  賜河北緣邊行營將校建茶、羊、酒。

  是月,始合三司勾院為一院。(此據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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