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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興國三年二月


  二月丙辰朔,詔賜名為崇文院。西序吞便門,以備臨幸,盡遷舊館之書以實之。院之東廊為昭文書,南廊為集賢書,西廊有四庫,分經史子集四部,為史館書。六庫書籍正副本凡八萬卷,策府之文煥乎一變矣。

  幸鄭國公主第,賜駙馬都尉王承衍銀器萬兩、錦彩五千匹,又賜其子世隆銀百兩、帛百匹。

  丁巳,詔:「州縣官批書南曹所給曆子,敢漏一事者殿一選,三事者降一資。雖所部無其事,令式所合書者亦著其無,以相參驗。」從判吏部南曹董淳之請也。(淳,附文苑傳,無邑裡。)

  癸亥,秦州言戎人寇邊,三陽寨使陳欽壽率戍兵擊走之。

  有司言:「昌州歲收虛額鹽一萬八千五百餘斤,乃開寶中知州李佩率意掊斂,以希課最,廢諸井薪錢,於歲額外別課部民煮鹽。民不習其事,甚以為苦,雖破產不能償其數,多移徙它郡,戶口日減。轉運使以聞。而積年之征不可遽免,欲均于諸州作兩稅錢米輸官。」上曰:「若此,為患一也。」甲子,詔悉除之,其二井舊額二萬七千七百六十斤,仍勒井戶煮焉。

  丙寅,泗州錄事參軍徐壁棄市,坐掌本州倉戶民租,與牙校高貴為奸贓,取民賄而免其租入,以虛券給之。事發,壁及貴並抵法,支黨皆杖脊配隸遠惡處。

  辛未,上幸西綾錦院,命近臣觀織室機杼。還,幸崇文院觀書,恣親王、宰相檢閱問難。複召劉鋹、李煜令縱觀,上謂煜曰:「聞卿在江南好讀書,此中簡策多卿舊物,近猶讀書否?」煜頓首謝,因賜飲中堂,至醉而罷。

  以吳越王俶將至,癸酉,命四方館使梁回往淮西迎勞之。

  己卯,秦州言戎人寇𢇲穰寨,監軍任德明率戍兵擊走之,梟戎首數十級以徇。

  甲申,詔:「西北邊內屬戎人,多齎貨帛,于秦、階州易換銅錢,出塞銷鑄為器,自今嚴禁之。吏民敢闌出銅錢百以上,論罪有差。」

  太平興國初,詔以卒三萬五千人鑿池,引金水河注之。於是臨幸,賜役卒人各千錢、布一端,遂名池曰金明。(本紀雲是月始穿池,誤也,始賜名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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