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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寶五年三月


  三月庚午,詔潁州出公錢給還,仍切戒之。

  辛未,占城國王波美稅遣其臣蒲訶散來貢方物。

  壬申,幸教船池觀習水戰。

  乙亥,遼州言遣招收指揮使王滿領兵入北漢界,拔其一寨。

  嶺南民有逋賦者,縣吏或為代輸,或於兼併之家假貸,則皆納其妻女以為質。知容州毌守素表其事,甲申,詔所在嚴禁之。

  乙酉,殿中侍御史張穆棄市,坐通判定州犯贓錢百萬,為部曲鴻遇所告,按得實,故寘於法。賜遇錦袍、銀帶、絹三百疋。

  詔:「中國每租二十石,輸牛革一,准千錢。西川尚循偽制,牛驢死者,革盡輸官,蠲去之,每租二十石輸牛革一,准錢五百者。」(此據食貨志在此年三月,今附見,更俟詳考。)

  罷兩京緣河諸州每歲春秋丁帳,止令夏以六月、冬以十二月申。又諸州科納,止令縣具單帳供州,不得令逐鄉造夾細帳,以致煩擾。(此亦在食貨志今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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