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書 > 續資治通鑒長編 | 上頁 下頁
乾德五年十月


  先是,平蜀得錦工數百人,冬十月丙辰朔,置綾錦院以處之,命常參官監焉。

  癸酉,度支判官侯陟言:「三司凡二十四案,鹽鐵主其六,戶部主其四,余皆度支主之。自荊湖、西蜀之平,事務益眾,欲令三司均主其八。」詔三司推官張純分判度支案事。(此據舊錄。)

  丁醜,以溪州團練使彭允足為濮州都指揮使,義軍指揮使彭允賢為衛州都指揮使,珍州錄事參軍田思曉為博州都指揮使。允足等溪洞酋豪,據山險,持兩端,故因其入朝而置之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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