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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德五年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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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七月丙申,鑄五溪都防禦使印賜溪州。 先是,諸道銅鑄佛像,悉輦赴京毀之。丁酉,詔勿複毀,仍令所在存奉,但毋更鑄。(周世宗悉毀銅佛像鑄錢,謂宰相曰:「佛教以為頭目髓腦有利於眾生,尚無所惜,寧複以銅像為愛乎?」鎮州銅大悲像甚有靈應,擊毀之際,以斧钁自胸鑱破之。太祖聞其事。後世宗北征,病疽發胸間,鹹謂其報應。太祖因重釋教。此事見楊億談苑,今不取。) 甲辰,詔諸州兩稅督納時,縣令佐毋得兩處點檢入抄,重有追擾。 乙巳,蠲江陵等二十五州府乾德三年逋租。 己酉,詔:「夏秋以來,水旱為沴,深慮民庶至於流離。宜令諸州長吏告民無轉徙,被災者蠲其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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