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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戍(1)


  元初用兵四方,凡險要之地,則留兵戍之。然因時建置,旋即裁罷,故其事無可考。

  中統元年五月,詔漢軍萬戶各于本管新舊軍內摘發軍人,備衣甲器仗,差官領赴燕京近地屯駐。萬戶史天澤,一萬四百三十五人;張馬哥二百四十人;解成一千七百六十人,糺叱四百六十六人,斜良撥都八百九十六人;扶溝馬軍奴一百二十九人;內黃帖木兒一百四十四人;趙奴懷四十一人;鄢陵勝都古六十五人。十一月,命右三部尚書怯列門、平章政事趙壁領蒙古、漢軍於燕京近地屯駐,平章塔察兒領武衛軍一萬人屯駐北山,漢軍、質子軍及僉到民間諸投下軍於西京、宣德屯駐。覆命怯列門為大督,管領諸軍勾當,分達達軍為兩路,一赴宣德、德興,一赴興州。其諸萬戶漢軍則令赴潮河屯守。後複以興州達達軍合入德興、宜德,命漢軍各萬戶悉赴懷來、縉山川中屯駐。是為分兵鎮戍之始。

  三年十月,詔田德實所營固安質子軍九百十六戶及平灤州劉不裡剌所管質子軍四百戶,還元管地面屯駐。

  至元七年,以金州軍八百隸東川統軍司。還成都,忽郎吉軍戍東川。

  十一年正月,以忙古帶等新舊軍一萬一千五百人戍建都。調襄陽府生券軍六百人、熟券軍四百人,由京兆府鎮戍鴨池,命金州招討使欽察部領之。十二月,調西川王安撫、楊總帥軍與火尼赤相合,與醜漢、黃兀剌同鎮守合答城。

  十二年二月,詔以東川新得城賽,逼近夔府,恐甫兵來侵,發鞏昌路補僉軍三千人戍之。三月,選五州丁壯四千人,戍海州、東海。

  十三年十月,命別速䚟、忽別列八都兒二人為都元帥,領蒙古軍二千人、河西軍一千,戍斡端城。

  十五年三月,分揚州行省兵於隆興府。初,置行省,分兵諸路調遣,江西省軍為最少,至是以江西地闊,阻山谿之險,命帖木兒不花領兵一萬人赴之,合元帥塔出軍,以備戰守。四月,詔以伯顏、阿術所調河南新僉軍三千人,還守廬州。六月,命荊湖北道宣慰使塔海調追夔府諸軍。七月,詔以塔海征夔軍之還戍者,及揚州、江兩舟師。悉付水軍萬戶張榮實將之,守禦江中。八月,命江南諸路戍卒,散歸各所展萬戶屯戍。初,渡江所得城池,發各萬戶部曲士卒以戍之,久而亡命死傷者眾,續至者多不著行伍,至是縱還各營,以備屯戍。安西王相府言:「川蜀既平,城邑山砦洞穴凡八十三所,其渠州禮義城等處凡三十三年,宜以兵鎮守,餘悉撤去。」從之。九月,詔發東京、北京軍四百人,往戍應昌府。其應昌舊戍士卒,悉令散歸。十一月,定軍、民異屬之制,及蒙古軍屯戍之地。先是,以李璮叛,分軍、民為二,而異其屬。後因平江南,軍官始兼民職,遂因之。凡以千戶守一郡,則率其麾下從之,百戶亦然,不便。至是,令軍民各異屬,如初制。士卒以萬戶為率,擇可屯之地屯之,諸蒙古軍士,散處南北及還各奧魯者,亦皆收聚。令四萬戶所領之眾屯河北,阿術二萬戶屯河南,以備調遣,余丁定其版籍,編入行伍,俾各有所後,遇征伐則遣之。

  十六年二月,命萬戶勃術魯敬,領其麾下舊有士卒守湖州。先是,以唐、鄧、均三州士卒二百八十八人屬敬麾下,後遷戍江陵府。至是,還之。四月,定上都戍卒用本路元籍軍士。國制,郡邑鎮戍士卒,皆更相易置,故每歲以他郡兵戍上都,軍士罷于轉輸。至是,以上都民充軍者四千人,每歲令備鎮戍,罷他郡戍兵。六月,碉門、魚通及黎、雅諸處民戶,不奉國法,議以兵戍其地。發新附軍五百人、蒙古軍一百人、漢軍四百人,往鎮戍之。七月,以西川藪古軍七千人、新附軍三千人,付皇子安西王。命闍裡帖木兒以戍杭州軍六百九十人赴京師,調兩淮招討小廝蒙古軍,及自北方回探馬赤軍代之。八月,調江南新附軍五千駐太原,五千駐大名,五千駐衛州。又發探馬赤軍一萬人,及夔府招討張萬之新附軍,俾四川西道直慰使也罕的斤將之,戍斡端。

  十七年正月,詔以他不罕守建都,布吉䚟守長河西之地,無令遷易。三月。同知浙東道宣慰司事張鐸育:「江南鎮戍軍官不便,請以時更易之。」國制,既平江南,以兵戍列城,其軍官皆世守不易,故多與富民樹黨,因奪民田宅居室,蠹有司政事,為害滋甚。鐸上言,以為皆不遷易之敝,請更其制,限以歲月遷調,庶使初附之民,得以安業雲。五月,命樞竅院調兵六百人,守居庸關南、北口。七月,廣州鎮戍軍,初以丞相伯顏等麾下二千五百人從元帥張宏范征廣王,因留戍焉。歲久皆貧困,多死亡者。至是,命更代之。複以揚州行省四萬戶蒙古軍,更戍潭州。十月,發炮卒千人人甘州。備戰守。十二月,八番羅甸宣慰司塔海請增戍卒。先是,以三千人戍八番。後征亦奚不薛,分摘其半。至是師還,宣慰司複請益兵,以備戰守,從之。

  十八年正月,命萬戶張圭率麾下往就潭州,還其祖父所領亳州軍並統之。二月,以合必赤軍三千戍揚州。十月,高麗王並行省皆言,金州、合浦、固城、全羅州等處,沿海上下,與日本正當衝要,宜設立鎮邊萬戶府屯鎮,從之。十一月,詔以征東留後軍,分鎮慶元、上海、澉浦三處上船海口。

  十九年二月,命唐兀䚟於沿江州郡,視便宜置軍鎮戍,及諭鄂州,揚州、隆興、泉州等四省,議用兵戍列域。徙浙東宣慰司於溫州、分軍戍守江甫,自歸州以及江陰至三海口,凡二十八所。四月,調揚州合必赤軍三千人鎮泉州。又潭州行省以臨川鎮地接古城及未附黎洞,請立總管府,一同鎮戍,從之。七月,以隆興、西京軍士代上都戍卒,還西川。先是,上都屯戍士卒,其奧魯皆在西川,而戍西川者,多隆興,西京軍士,每歲轉餉,不勝勞費,至是更之。

  二十年八月,留蒙古軍千人戍揚州,餘悉縱還。揚州所有蒙古士卒九千人,行省請以三分為率,留一分鎮戍。史塔剜渾曰:「蒙古士卒悍勇,孰敢當,留一千人足矣。」從之。十月,發乾討虜軍千人,增戍福建行省。先是,福建行省以其地險,常有盜負固為亂,兵少不足以備戰守,請增蒙古、漢軍千人「樞密院議以劉萬奴所領乾討虜軍益之。

  二十一年四月,詔潭州蒙古軍依揚州例,留一千人,餘悉放還諸奧魯。十月,增兵鎮守金齒國,以其地民戶剛狠,舊嘗以漢軍、新附軍三千人戍守,令再調探馬赤、蒙古軍二千人,令藥剌海率赴之。

  二十二年二月,詔改江淮、江西元帥招討司為上、中、下三萬戶府,蒙古、漢人、新附諸軍,相參作三十七翼。上萬戶:宿州、蘄縣,真定、沂郯、益都、高郵、沿海,七翼。中萬戶:棗陽、十字路、邳州、鄧州、杭州、懷州、孟州、真州,八翼。下萬戶:常州、鎮江、潁州、廬州、亳州、安慶、江陰水軍、益都新軍、湖州、淮安、壽春、揚州、泰州、弩手、保甲、處州、上都新軍、黃州、安豐、松江、鎮江水軍、建康,二十二翼。每翼設達魯花赤、萬戶、副萬戶各一人,以隸所在行院。

  二十四年五月,調各衛諸色軍士五百人于平灤,以備鎮戍。十月,詔以廣東系邊徼之地,山險人稀,兼江西、福建賊徒聚集,不時越境作亂,發江西行省忽都帖木兒麾下軍五千人往鎮守之。

  二十五年二月,調揚州省軍赴鄂州,代鎮守士卒。三月,詔黃州、蘄州、壽昌諸軍還隸江淮省。始三處舊置鎮守軍,以近鄂州省,嘗分隸領之,至是軍官以為言,遂仍其舊。遼陽行省言,懿州地接賊境,請益兵鎮戍。從之。四月,調江淮行省全翼一下萬戶軍,移鎮江西省。從皇子脫歡士卒及劉二拔都麾下一萬人,皆散歸各營。十一月,增軍戍咸平府,以察忽、赤兒思合言其地實邊徼,請益兵鎮守,以備不虞。

  二十六年二月,命萬戶劉得祿以軍五千人,鎮守八番。

  二十七年六月,調各行省軍於江西以備鎮戍,俟盜戚平息,而後縱還。九月,以元帥那懷麾下軍四百人守文州。調江淮省下萬戶府軍于福建鎮戍。十一月,江淮行省平章不憐吉歹言:「先是,丞相伯顏及元帥呵術、阿塔海等守行省時,各路置軍鎮戍,視地之輕重,而為之多寡。厥後忙古䚟代之,悉更其法,易且將吏士卒,殊失其宜。今福建盜喊已平,惟浙東一道地極邊惡,賊所巢穴,請複還三萬戶以戍守之。合剌帶一軍戍沿海明、台,亦怯烈一軍戍溫、處,劄忽帶一軍戍紹興、婺州,其甯國、徽州初用士兵,後皆與賊通,今盡遷之江北,更調高郵、泰州兩萬戶漢軍戍之。揚州,建康、鎮江三城,跨據大江,人民繁會,置七萬戶府。杭州行省諸司府庫所在,置四萬戶府。水戰之法,舊止十所,今擇瀕海沿江要害二十二所,分兵閱習,伺察諸盜。錢塘控扼海口。舊置戰艦二十艘,今增置戰艦百艘,海船二十艘。」樞密院以聞,悉從之。

  二十八年二月,調匯淮省探馬赤軍及漢軍二千人,從脫歡太子揚州屯駐。二十九年,以咸平府、東京所屯新附軍五百人,增戍女真地。

  三十年正月,詔西征探馬赤軍八千,分留一千或二千,餘令放還。皇子奧魯赤、大王術伯言,切恐軍散釁生,宜留四千,還四千。從之。五月,命思播黃平、鎮遠拘刷亡宋避役手號軍人,以增鎮守。七月,調四川行院新附軍一千人戍松山。

  元貞元年七月,樞密院官奏:「劉二拔都兒言,初鄂州省安置軍馬之時,南面止是潭州等處,後得廣西海外四川、八番洞蠻等地,疆界闊遠,闕少戍軍,複增四萬人。今將元屬本省四翼萬戶軍分出,軍力減少。臣等謂劉二拔都兒之言有理,雖然江南平定之時。沿江安置軍馬,伯顏、阿術、阿塔海、呵裡海牙、呵刺罕等,俱系元經攻取之人,又與近臣月兒魯、孛羅等密院官同議安置者。乞命通軍事、知地理之人,議增減安且,庶後無弊。」從之。

  二年五月,江浙行省言:「近以鎮守建康、太平保定萬戶府全翼軍馬七千二百一十二名,調屬湖廣省,乞分兩淮戍兵於本省沿海鎮遏。」樞密院官議:「沿江軍馬,系伯顏、阿術安置,勿令改動,止於本省元管千戶、百戶軍內,發兵鎮守之。「制可。九月,詔以兩廣海外四川域池戍兵,歲一更代,往來勞苦;給俸錢,選良醫,往治其疾病者,命三、二年一更代之。

  三年二月,調揚州翼鄧新萬戶府全翼軍馬,分屯蘄、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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