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賑恤(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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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賑: 中統元年,詔天下鰥寡孤獨者廢疾不能自存之人,命所在官司以糧贈之。 至元元年,詔病者給藥,貧者給糧。 八年,令各路設濟眾院以居貧民。敕諸路鰥寡孤獨疾病不能自存者,官給廬舍薪米。 十年,以官吏破除人己,凡糧薪並敕於公廳給散。 十七年,賜四川貧民及兀刺帶等牛馬羊價鈔。賜禿渾貧民糧及八剌合赤等羊馬鈔。十八年,上都南四站人畜困乏,賜鈔給之。 十九年,各路立養濟院一所,仍委憲司點治。 二十年,給京師南城孤老衣糧房食。給水達達鰥寡孤獨者絹千匹、鈔三百錠。 二十一年,賜貧乏者阿魯渾、玉龍帖木兒等部眾,共鈔七千四百八十錠。賜貧乏者押失、忻都察等鈔一萬四千三錠。賜蒙古貧乏者也裡古、怯列海、察兒等鈔十二萬四千七百二十三錠,又賜蒙古貧乏者兀馬兒等鈔二千八百五錠。 二十二年,以伯敕八等貧乏,給鈔七萬六千五百二錠。賜合達裡貧民及合剌和合丹民牛種,給鈔萬六千三百錠。 二十四年,給諸王巴八所部貧乏者鈔萬一千錠。 二十五年,濟甯投下蔡古軍乏食,詔遼陽省給米萬石賑之。以咸平薦經兵亂,發沈州倉賑之。兀良台饑民多殍,給三月糧。西安王阿難荅來告饑,詔給米六千石及橐駝百。 二十六年,拔都不倫部民千一百四十八戶貧乏,賜銀十萬五千一百五十兩。檢視請王按灰部貧民,給以糧。乞兒乞思戶,驗其貧者賑之。遼陽自乃顏叛,民疲敝,發鈔五千八百錠賜之,賜也速帶兒所部萬人鈔萬錠。 二十七年,命驗大都路貧病之民在籍者二千八百三十七人,發粟三百石賑之。 二十八年,給寡婦冬夏衣,賜薛徹溫都兒等九驛貧民三月糧。 二十九年,給貧民柴薪,日五斤。 三十年,周貧乏,鈔三萬七千五百二十錠。 三十一年,賜京師貧民米絹。以東勝等處牛遞戶貧乏,賜鈔三千餘錠。卜阿思民,為海都所掠,喝鈔三萬九千九百餘錠。 元貞元年,以蠻子台所部貧乏,賜鈔十八萬錠。以諸王亦憐真部驛人貧乏,賜鈔千錠。賜章河至苦鹽驛分乏戶鈔一萬二千九百餘錠。給塞下貧民鈔二萬四千錠。以博爾赤、荅剌赤貧乏,賜鈔二萬九千餘錠。賜諸王巴撒爾等三部鈔四萬八千五百餘錠。 二年,詔各處孤老人布帛各一匹賑之。賜遼陽行省糧三萬石。安西王部貧乏,給糧萬石賑之。 大德元年,給也只所部六千戶糧。 二年,以糧十萬石賑北邊內附貧民。給西平王奧魯赤所部民糧。 三年,詔:遇天壽節,人給中統鈔一貫,著為令。駙馬蠻子台所部匱乏,以糧十三萬石賑之。遼東開元、咸平蒙古、女真等人乏食,以糧二萬五千石賑之。 四年,賜諸王也只裡部鈔二萬錠,八憐脫思所隸戶六萬五千餘錠。賜出伯所部鈔萬五千四百餘錠,賑之。 五年,給和林貧軍鈔二十萬錠,諸王藥忽木所部鈔萬五千九百餘錠。紿劄忽而真妃子所部鈔二萬錠,又給劄忽而真及諸王出伯軍鈔四十萬錠。賜定遠王所部鈔十四萬三千錠。減直糶米賑京師貧民,其老幼廩給之。 五年,始行紅貼糧法於大都、上都,令有司籍貧戶,置半印號簿文貼,各書姓名口數,逐月對貼,以給大口三鬥,小口半之,視賑糶之直三分減一,每年撥米二十萬四千九百餘百。 六年以雲南站戶貧乏,以銀鈔優恤之。京師民乏食,計口賑之。發通州倉米賑貧民,給死者棺木錢。賑那海貧乏戶米八千石。賜諸王合荅孫等部鈔四萬五千八百餘錠。 七年,賑鳳翔、秦、鞏、甘州、合迷裡貧乏戶。七年,賜諸王脫鐵木兒之子也先博怯所部等鈔六千九百餘錠。賜諸王阿只吉所部鈔二萬餘錠、糧萬石。 八年,賜西平王奧魯赤、合帶等部民鈔萬錠,朵耳思等站戶鈔二千二百錠、銀三百九十兩有奇。 九年,賜諸王完渾、撒都失裡、別不花等所部鈔。五萬六千九百錠,幣帛有差。免大都、上都、隆興差稅,內郡包銀、俸鈔一年。江淮以南租稅及佃種官田者,均免十分之二。九年,紿脫脫所部乞而吉思民糧五月。九年,賜西寧王出伯所部鈔三萬錠。 十年,以沙都而所部貧乏,給糧兩月。以京畿雷家站戶貧乏,賜鈔五百錠。 十一年,賜晉王部貧民鈔五萬錠。 至大元年,以大都難食,糶米十萬石減其價以賑之。詔開甯路及宣德、雲州工役浩繁,除賦稅已免二年外,更免一年。 三年,楚王牙忽都所隸戶貧乏,以米萬石、鈔六千錠賑之。賜晉王也孫鐵木兒所部貧民鈔三千錠。 四年,賜大都路民九十者二千三百三十一人。帛二匹;八十者八千三百三十一人,帛一匹。賜湘甯王所部鈔三萬二千錠。 皇慶二年,以米五千石賑阿只吉都之貧乏者。 延祐元年,西番諸王貧乏。給鈔萬錠。曲魯部畜牧耗,賜鈔八百七十三錠。營王也先鐵木兒支屬貧乏,賑糧兩月。荅即乃所部匱乏,給糧二萬石。 二年,諸王脫列鐵木兒所部缺食。以鈔七千五百錠賑之。發粟三百石,賑諸王按鐵木兒等部貧民。奉元、龍興、吉安、察罕腦兒諸驛乏食。給糧賑之。 三年,諸王按灰部乏食,給米三千二百八十六石賑之。 四年,給天下鰥募孤寡獨鈔,減免各處田租有差。以諸王部經脫火赤之亂,百姓貧乏,給鈔十六萬六千錠、米萬石賑之。賜諸王禿滿鐵木兒等部金一千三百兩、銀七千七百兩、鈔一萬七千七百、幣帛二千匹。 五年,賜晉王等部貧乏者二月糧。五年,賑遼東貧民。諸王雍吉部眾乏食。賑米三千石。諸王按塔木兒等部眾乏食,賑糧兩月。敕樞密院核實蒙古貧乏者,存恤之。 六年,賑晉王部貧民,給鈔四十萬錠。賑合剌赤部貧民三十萬錠。賑諸位怯憐口。賜左右鷹房及合剌赤等貧乏鈔十四萬錠。東平、濟寧水陸驛乏食,戶紿麥千石。敕上都、大都冬夏設食于路,以食饑者。 七年,市羊五十萬、馬十萬,賑北方貧乏者。市馬三萬、羊四萬給進軍貧乏者。以昌平、灤汨十三驛供億繁重,給鈔三十萬貫賑之。 至治二年,嶺北戍卒貧乏,賜鈔三千二百五十萬貫、帛五十萬匹。給蒙古子女貧乏者鈔七百五十貫,又賜百五十貫。 三年,賑北邊軍鈔二十五萬錠、糧二萬石。 泰錠元年,徹徹火兒火思之地五千戶貧乏,賑之,給鈔三千錠散與貧者。 三年,賑昌王八剌失所部鈔四萬錠。賑潛邸貧民鈔二十萬錠。 天曆二年,賑保錠路被兵之民百四十五戶糧一月。真定民三千七百四十八戶及開平縣民被兵者,並賑之。以米五萬石賑糶京師貧民。 至順元年,發米十萬石賑糶京師貧民。命以賑糧十萬石濟京師貧民。賑上都怯憐口萬五千七百戶,糧二萬石。賑襄鄧畏兀民被兵者六十三戶,戶給鈔十五錠、米二石;被兵掠者五百七十七戶,戶給鈔五錠、米二石。 三年,賑糶米五萬石濟京師貧民。給諸王也先鐵木兒所部二千石。賑暗伯拔都軍屯東邊者糧兩月。賑金蘭站戶不能自存者糧兩月。賑遼陽千戶小薛幹所部貧乏者糧。安西王阿難荅、西平王奧魯赤所部皆乏食。給米有差。速哥察兒等十三站乏食,給鋃。 至正元年,臨賀縣被徭寇掠,發義倉賑之。 至正六年,發米二十萬石賑糶上都貧民。 八年,遺使賑湖南北被寇人民,死者鈔五錠,傷者三錠,毀所居屋者一錠。 十六年,詔沿海州縣為賊所掠者,免田租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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