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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瑛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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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瑛,字子玉,其先霸州信安人。父時升,《金史》有傳。金將亡,士猶以文辭規進取,瑛獨避地河南緱氏山中,時文物凋喪,瑛搜訪遺書,盡讀之。間關轉徒,教授汾、晉間,中書粘合珪開府於相,瑛應其聘,遂家焉。與良田千畝,辭受。術者言其所居下有藏金,家人欲發現,輒止。後來居者,果得黃金百斤。基不苟取如此。 世祖南伐,召見問計。瑛從容對曰:「漢、唐以還,人君所恃以為國者,法與兵、食三事而已。國無法不立,人無食不生,亂無兵不守。今宋皆蔑之,殆將亡矣。若控襄樊之師,順長江而下,以搗其痛,大業可定也。」帝悅曰:者中,乃有此人!」以瑛可大用,命從行,辭疾弗就。 中統初,詔征瑛。時王文統方用事,瑛固辭。左丞張文廉宣撫河北,奏為懷孟、彰德、大名等路提舉學校官,又辭。遺執政書,其略曰:「先王之道,不明異端邪說害之也。橫流奔放,天理不絕如線。今天子神聖,俊乂輻輳,言納計用,先王之禮樂教化興明修復,維其時矣。若夫簿書期會,文法末節,漢、唐猶不屑也,執事者因陋就簡,此焉是務,良可惜哉!夫善始者未必善終,今不能溯流求源,明法正俗,育材興化,以拯數百千年之禍,僕恐後日之弊,將有不可勝言者矣。」人或勉之仕,則曰:「後世去古雖遠,而先王之所設施,本未行後,猶可考見,故為政者莫先於復古。苟因習舊弊,以求合乎先王之意,不亦難乎!吾又不能隨時俯仰以赴機會,將焉用仕!」於是杜門著書,優遊道藝,以終其身。 年七十,遺命其子處立、處願曰:「吾即死,當表吾墓曰:『緱山杜處士。』」 天曆中,贈資德大夫、翰林學士、上護軍,追封魏郡公,諡文獻。 所著書曰《春秋地理源委》十卷、《語孟旁通》八卷、《皇極引用》八卷、《皇極穎事》四卷、《極學》十卷、《律呂律曆禮樂雜誌》三十卷、文集十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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