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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溍傳


  黃溍,字晉卿,婺州義烏人。母童氏,有娠,夢大星墜於懷,曆二十四月乃生溍。溍幼而穎異,迨學,為文下筆數千言如宿稿。弱冠後,從隱士方鳳游,絕意仕進,凡辟舉皆不就。

  延祐二年,中進士第,廷對,以用真儒、行仁義為言。授台州寧海縣丞。縣地瀕鹽場,亭戶不隸於有司,與民戶隸漕司、財賦府者,皆暴橫自恣,溍一繩以法。吏以利害白,弗顧也。有後母告前妻子弑父,獄將具,溍變衣冠訪察之,知與與奸僧殺共夫,而誣告其子,遂平反其獄。有名在盜籍,而實未行劫者,邑大姓執之,圖中賞格。考治無證,佐溍論如本律,免死者三十余人。部使者董士恒廉知溍治狀,凡獄訟鹹委溍聽決,兩告畏服,雖老吏自以為不及也。遷石堰西場鹽運。石堰視諸場尤難治,居官者率以稱盤折閱及疏縱私販被譴。

  溍蒞任四年,無一事幹吏議。

  擢紹興路諸暨州判官。巡海官船率三年一修,官費絀,責足於民,嬴則總事者私取之。溍撙節浮蠹,以余錢還民,皆歡呼而去。奸民以偽鈔結黨,詐取人財,官吏聽其謀。事覺,株連數百家,府檄溍鞫治。官吏除名,同謀者各予杖,其餘盡釋之。捕卒陰置偽鈔於民家,白縣往索之,從者百餘人,溍遇諸野,叱曰:「卒額僅三十,安得此曹!可縛送於州。」皆相率遁去。有賊系錢塘獄,奸民賂獄吏私縱之,假署文書,自詭為官緝賊,逮捕二十餘家。溍疑而訊之,具得其實,遠近以為神明。

  至順二年,禦史中丞馬祖常薦之,召為應奉翰林文字、同知制誥兼國史院編修官,轉國子博士。出為江浙等處儒學提舉。年六十有七,亟請致仕。俄召修遼、金、宋三史,丁母憂不赴。溍性至孝,營塚墓,有馴虎之祥。服除,以秘書少監致仕。未幾,中書右丞相阿爾直班、左丞相太平力薦之,複拜翰林直學士、知制誥同修國史,尋兼經筵講官。召見慈仁殿,帝語朵爾直班曰:「文臣年老,正宜在朕左右。」

  八年,擢侍講學士,上疏求歸田裡,不俟報而行。帝遣使者追之,及武林驛,敦迫還職。

  九年夏,始得請南還,江浙行省丞相達識帖睦爾承制起溍商議中書省事,以疾固辭。卒,年八十有一。

  贈江西行省參知政事、護軍,追封江夏郡公,諡文獻。

  溍天姿介特,在州縣以清白自持,月俸不給,至鬻產佐之。及為侍從,挺立無所附,不登權要之門,世稱溍清節如冰壺玉尺,纖塵弗汙。其學博極群書,剖析疑難,多先儒所未發。文章佈置謹嚴,援據精切。凡典冊誥命,鋪述功德之辭,多出溍手。海內求文者,日踵於門,雖殊方絕域,亦知實重焉。有《白損齋稿》三十三卷,《義烏志》七卷,筆記一卷。

  子梓,杭州路同知海鹽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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