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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邁傑傳


  旭邁傑,宗室諸王也,事泰定帝于潛邸。

  至治三年八月,泰定帝獵於土剌河,鐵失等謀弑英宗,密遣斡羅思以其事告于倒剌沙,且言:「汝與馬速忽知之,勿令旭邁傑得聞。」旭邁傑不與倒剌沙等黨附,故鐵失之言如此。泰定帝執斡羅思,遣使赴上都告變。未至,英宗已為鐵失等所弑。

  泰定帝即位于龍居河,以旭邁傑為宣政院使,及還上者,拜中書右丞相,遣至大都,執鐵失、失都兒、赤斤鐵木兒、脫火赤、章台等誅之,並戮其子孫,籍入家資。未幾,命旭邁傑兼阿速衛達理花赤。

  是年十二月,旭邁傑言:「近也先鐵木兒之變。諸王買奴奔赴潛邸,願效死力,且言不除元兇,則陛下討賊之名不著天下。後世何從聞知。上契聖衷,嘗蒙獎諭,今臣等議:宗戚之中能自拔逆黨,盡忠朝廷者,惟有買奴,請加封賞,以示激勵。」詔以泰寧縣五千戶封買奴為泰甯王。未幾,賞討逆功,賜旭邁傑金十錠、銀三十錠,鈔七十錠。時倒剌沙已拜左丞相,位次旭邁傑,帝常責之曰:「朕即位以來,無一人能執法為朕言者,知而不言則不忠,且陷於罪。自今凡有所知,宜為朕言之。」又曰:「凡事防之于小則易,救之於大則難,爾其以朕言告於眾,俾知所慎。」倒剌沙雖為帝所親愛,然敬禮則不及旭邁傑雲。

  泰定元年春,以風災地震,中書省臣兀鐵都剌、張珪、楊廷玉皆抗疏乞罷。旭邁傑言:「比者災異,陛玻憂天下為心,遵祖宗聖訓修德慎行,敕各勤乃職。手詔至大都,居守省臣引罪自劾。臣等才識愚黯,當國大任無所贊襄,以致天災,咎在臣等,所當罷黜。諸臣無罪。」帝曰:「卿等皆引避而去,國家大事朕孰與圖之,宜各相諭,以勉乃職。」秋,奏言:「東宮衛士,先朝止三千人,今增萬七千人,請命詹事院汰去,仍依舊制。」從之。

  二年,又言:「江南民貧僧富。諸寺觀之田。非宋舊制並累朝所賜者,請與民均役。」又言:「國用不足,宜罷不急之費。」冬,以歲祲旭邁傑又請罷皇后營繕。皆從之。

  是年十二月卒。

  泰定帝誅逆臣鐵失等,旭邁傑實佐這,既秉政,謹守先朝法度,節用愛民。為一時賢相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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