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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若愚傳


  韓若愚,字希賢,保定滿城人,由武衛府史授通惠河道所都事,開河有功,賜錦衣一襲。遷留守司都事,尋升經歷,出知薊州,改中書左司都事。時監燒昏鈔者,欲取能名,概以新燒鈔為偽鈔,使管庫者誣服。獄既具,若愚知其冤,覆之,得免列者十餘人。遷刑部郎中、提舉諸路寶鈔庫,擢吏部郎中。

  仁宗即位,故事,凡潛邸官不次遷轉,若愚以歲月定其資品,遂著為令。皇慶元年,遷內台都事。改刑部侍郎,尋擢中書左司郎中。時議禁民田獵,犯者抵死。若愚曰:「昔齊宣王之囿,方四十裡,殺其麋鹿者如殺人之罪,孟子非之。」眾以為然,遂改從輕律。參政曹鼎新辭職。帝曰:「若效韓若愚廉勤足矣,何辭為?」繼命若愚參議中書省事。

  鐵木迭兒為右丞相,以憎愛進退百官,恨若愚不附己。羅織以事。帝知其枉,不聽,拜戶部尚書。延祐六年,命理河間等路囚,輕重各得其情。複拜參議中書省事。鐵木迭兒再入相,以舊憾誣若愚罪,欲殺之,帝不從,複奏奪其官,除名歸鄉里,至治三年,詔雪其冤。

  泰定元年,命複官,尋拜刑部尚書。遷湖廣行省參知政事。未行,改詹事丞。八月,命定撫江浙,留為侍御史。時左丞相倒剌沙擅威福,以事誣侍御史亦憐真等下獄,無敢言其冤者。故事,朝廷重臣必為御史大夫,若愚乃奏請以左丞相倒剌沙為御史大夫,事遂解。

  三年,擢浙西廉訪使,未行,拜河南行省左丞。

  從文宗平內難,進資政大夫。

  天曆三年,遷淮西江北道廉訪使。九月卒,年六十八。

  贈資德大夫、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左丞、上護軍,追封南陽郡公,諡貞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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