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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元用傳


  曹元用,字子貞,世居東阿縣,後徒東平汶上。元用資稟俊爽,幼嗜書,每夜讀書,常達署不寢。父憂其致疾,乃以衣蔽窗,默觀之。

  始以鎮江路儒學正考滿,游京師。翰林旨旨複于四方土少所許可,及見元用,出所為文示之,元用輒指其疵,複大奇之,因薦為翰林國史院編修官。即論史官多不稱職,請較試,取其優者用之。禦史台辟為掾史。元用初不習吏事,而論事明決,吏反師之。轉中書省右司掾,與清河元明善、濟南張養浩同時號為三俊。除應奉翰林文字,遷禮部主事。時累朝皇后無諡,元用言:「後為天下母,豈可直稱其名,宜加徽號以彰懿德。」改尚書省右司都事,轉員外郎。

  延祐六年,授太常禮儀院經歷。英宗躬修祀事,其親祀,儀注,鹵簿、輿服之制,皆元用所裁定。初,太廟九室合饗於一殿,仁宗崩,無室可祔,乃于武宗室前結彩為帖典。英宗召禮官集議,元用言:「古者宗廟有寢有室,宜以今室為寢,更營大殿為十五室。」帝韙之。授翰林待制,遷直學士。

  至治三年八月,鐵弑英宗,賊嘗赤斤鐵木兒至京師收百司印,趣召兩院學士北上。元用獨不行,曰:「此非常之變,吾甯死不可曲從。」未幾,賊果敗,人皆稱其有識。

  泰定二年,授太子贊善。轉禮部尚書經筵官。及大朝會,為糾儀官,申卷班之令,俾以序退。又謂太醫、儀鳳、教坊等官,不當序正班,宜自為一列,後皆行之。夏,帝以日令、地震、星變,詔議所以弭災者。元用謂,應天以實不以文,修德明政,應天之實也。宜撙浮費,節財用、選守令、恤貧民、嚴禋祀、汰佛事、止造作,以紓民力,慎賞罰以示勸懲。皆切中時弊。又論科舉取士之法,當革冒濫、嚴考核,俾得真才之用。議上,時論稱之。拜中奉大夫、翰林侍講學士,兼經筵官,預修仁宗、英宗兩朝《實錄》,又奉旨纂集甲令為《通制》,譯唐《貞觀政要》為國語。凡大制誥,率元用之筆。

  文宗時,草寬恤之詔,帝覽而善之,賜金織文錦。

  天曆二年二月,遣祀曲阜孔子廟,還,以孔子為司寇像及代祀記獻,帝甚說,是年八月,太禧宗禋院副使缺,中書奏以元用為之,帝不允曰:「此人翰林中所不可無者,將大用之。」會卒,帝嗟悼良久,謂侍臣曰:「曹子貞盡忠宣力,今亡矣,可賜賻鈔五千緡。」

  贈正奉大夫、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參知政事、護軍,追封東平郡公,諡文獻。

  有詩文四十卷,號《超然集》。

  二子:偉、儀。偉,官大興縣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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