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籍 > 新元史 | 上頁 下頁
不忽木傳


  不忽木,康裡氏。世為其部大人。

  祖海藍伯,事克烈王汗。王汗滅,率所部遁去,太祖使招之,不從,後莫知所終。

  父燕真,海落伯第十子,方六歲,為太祖所獲,分賜莊聖皇后。性恭謹,善為弓衣,侍世祖于潛邸,配以高麗女氏名長姬。及長,從征伐有功。憲宗將伐宋,命世祖居守,燕真諫曰:「上素疑殿下,今上親征,殿下不從可乎?」世祖請從,憲宗悅,使世祖分兵趨鄂州。憲宗崩,燕真統世祖留部,知阿裡不哥有異志,奉皇后至上都。世祖即位,未及擢用而卒。後贈太傅、河南行省左丞相,追封晉國公,諡忠獻。

  不忽木,幼事裕宗。年十二,進止詳雅,已如成人。師事贊善王恂。恂扈駕北征,詔不忽木入國學,受業于祭酒許衡。衡以為有公輔之器,名之曰時用,字用臣。世祖命諸生獻其所習字,不忽木年十六,書《貞觀政要》數十事以進,世祖嘉歎久之。

  至元十三年,與同舍生疏請:「宏展國學,擇蒙古人年十五以下、十歲以上質美者百人,百官子弟與凡民俊秀者百人,定其餼稟之制,選司業、博士、助教教之。其諸生學業成就者,聽學官保舉,依例入仕。未成就者,令照舊學習,其終不可教者,聽出學。凡學政因革損益,皆得不時奏聞。」疏上,世祖嘉納之。

  十四年,授利用少監。

  十五年,出為燕南河北道按察副使。世祖遣通事脫脫護送西僧過真定,僧箠驛吏幾死,按察使不敢問。不忽木受驛吏狀,下僧於獄,脫脫欲出之,詞氣倔強,不忽木責以不職,使免冠跪庭下。脫脫逃歸以聞,世祖曰:「不忽木素剛正,必汝輩犯法故也。」已而不忽木奏至,世祖曰:「朕固知之。」

  十九年,擢按察使。靜州守吏盜官錢,詔不忽木按之,歸報稱旨,賜銀鈔有差。

  二十一年,召參議中書省事。時盧世榮党附桑哥,揚言能用已,則國賦可十倍於舊。世祖問於不忽木,對曰:「聚斂之臣,操術以罔其君,及罪惡稔,國與民俱困,雖悔無及。」世祖不聽,以世榮為中書右丞,不忽木辭參議不拜。

  二十二年,世榮伏誅,世祖謂不忽木曰:「我殊愧卿!」擢吏總尚書。時方籍阿合馬家,其奴張繖劄爾等當死,謬言阿合馬家資寄頓者多,盡得之可充國用。於是鉤考隱匿,逮及無辜。不忽木曰:「此奴為阿合馬爪牙,死有餘罪,為此言欲僥倖不死耳,豈可複受其誑,嫁禍良善耶?」丞相安童以其言入奏,世祖悟,命不忽木鞫之,具得情實,繖劄爾等伏誅。

  二十三年,改工部尚書,遷刑部尚書。河東按察使阿合馬貸官錢,抑取部民資產償之。遣使者數輩按問,皆不伏。不忽木往,發其奸賊百餘事。會大同饑,不忽木便宜稟粟賑之。阿合馬所善幸臣劾不忽木擅發軍儲,又鍛煉合馬之獄使誣服。世祖曰:「發粟賑饑,何罪之有?」命逮阿合馬至京師,鞫之,竟伏誅。土土哈求欽察人為奴者充其軍,籍濫及良民,中書遣僉省王遇核其籍汰之。土土哈奏遇有不遜語,世祖怒欲殺之,不忽木力諫,遇得免死。

  二十四年,桑哥奏立尚書省,誣殺參政楊居寬、郭佑,不忽木爭之,不能得。桑哥深忌之,嘗指不忽木謂其妻曰:「他日籍我家者,必此人也。」使西域賈人作為訟冤者,賂不忽木珠一篋,不受。既而知其事出於桑哥,遂以病免。

  二十七年,拜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普修國史。

  二十八年春,世祖獵于柳林,不忽木之弟野禮審班及徹裡等劾奏桑哥罪狀,世祖召問不忽木,具以實對,世祖始決意誅之,罷尚書省,複以六部隸於中書。世祖欲相不忽木,固辭,世祖問:「孰任為相?」不忽木薦太子詹言完澤。是時,上春秋高,成宗撫軍北邊,位號未正,不忽木謂相東宮舊臣,可以杜奸又之覬覦。世祖默然良久,曰:「卿慮及此,社稷之福也。」乃拜完澤右丞相,不忽木平章政事。不忽木議革桑哥弊政,召用舊臣為桑哥所貶斥者,尤重文學知名之士,使更相引薦,布列台省。桑哥之党,惟忻者、納速丁蔑理、王濟等罪狀尤著誅之,其餘隨材擢用,待之無間,於是人情翕服。上都留守蔑巴爾思言改按察置廉訪司不便,摭憲臣贓罪以以動上聽。世祖責中丞崔彧,彧謝病不知。不忽木面斥之,極論廉訪司不宜罷,世祖意始釋。

  王師征交趾失利,複謀大舉,不忽木諫曰:「獸窮則噬,勢使之然,今陳日鐏襲位,若遣使諭以禍福,彼心聽命,如不悛,加兵未晚。」世祖從之,已而日鐏感懼,遣使詣闕請罪,獻前六歲之貢物。世祖曰:「卿一人之力也。」以其半賜之,不忽木固辭,惟受沉香假山、象牙鎮紙、水晶數事。

  平間政事麥術丁請複立尚書省,專領戶、工、刑三部,不忽木詰之曰:「阿合馬、桑哥身戮家敗,前鑒不遠,汝奈何又效之?」事獲寢。

  又有言京師蒙古人,宜與漢人間遠,以示制防。不忽木曰:「此奸人欲擅貿易之利,借為忠言,以熒上聽耳。」乃圖蒙古人第宅與民居相錯之狀奏之,事亦寢。

  達剌海求征理錢谷逋縣,省臣請入止之,不忽木曰:「無庸,宜聽其所為,彼不久自敗也。」已果以賄誅。有請加江南包銀者,不鐵木曰:「江南履畝納稅,輸酒醋課及門徭、水馬驛遞。又增包銀則重斂矣,民將不堪!」其議始罷。

  三十年,有星孛於帝座,世祖憂之。夜召不忽木,問以塞天變之道,對曰:「陛下,天之子也,父母怒人子,不敢疾怨,惟起敬、起孝而已。故《易》曰:『君子以恐懼修省。』《詩》曰:『敬天之怒』,凡克謹天戒者,鮮不有終。漢文帝之世,同日山崩者二十有九,頻歲日食、地震,文帝能戒慎,天亦悔過,海內又安。臣願陛下法之。」因誦文帝日食求言詔,世祖悚然曰:「此言深合朕意。」明日進膳,以盤珍賜不忽木。

  世祖每與不忽木論古今成敗之理,至忘寢食,或危坐達旦,謂不忽木曰:「曩與許仲平論治,不及卿遠甚,豈仲平有隱於朕耶?抑卿過於師耶?」不忽木謝曰:「臣師見理甚明,臣所知何足以企萬一。臣師起於布衣,君臣分嚴,召對有時言不克究。臣托先臣之蔭,朝夕侍陛下左右,故得盡言。」世祖又謂之曰:「太祖有言:國家之事,譬右手執之,複佐以左手,猶恐失墜。今朕為右手,左手非卿乎?」又嘗拊髀歎曰:「天生卿為朕輔弼,何不前三十年及朕未衰用之?」已而顧左右曰:「此朕子孫之福也。」

  或譖完澤徇私,世祖問於不忽木,對曰:「臣等待罪中書,有發其隱慝者,陛下宜面質之,明示責降,若內蓄疑猜,並馭臣下之道也。」言者果屈,世祖使批其頰而出之。是日,寒甚,解所禦貂裘賜之。

  又有請討流求國者,詔百官集議,不忽木力言不可,乃止。

  世祖每稱賽典赤伯顏之能,不忽木問之,世祖曰:「憲宗時常陰以財用資朕,卿父所知也。」不忽木曰:「是所謂二心之臣。今有以內府財物私與親王,陛下以為何如?」帝急揮以手曰:「朕失言。」

  世祖不豫,故事非蒙古勳臣不得入臥內,特詔不忽木侍醫藥。及大漸,與太傅伯顏、御史大夫月魯呂諾延受遺詔,留禁中。丞相完澤至,不得入,伺伯顏出,問之曰:「我年位俱在不忽木上,而不預顧命何也。」伯顏歎息曰:「使丞相不忽木之識慮,吾輩何至勞苦如此!」完澤不能對,入白皇太后,召三人問之。月魯呂諾延曰:「臣等受顧命,如誤國,甘伏誅。宗社事大,非宮中所當預也。太后韙之。其後發引、升祔、請諡、南郊,皆不忽木領之。

  成宗鄧位,躬親庶政,每廷議大事,多采不忽木之言。河東路獻嘉禾,完澤欲奏以為瑞。不忽木詰之曰:「汝部內所產盡然耶?」曰;「只此數莖爾。」不忽木曰:「此無益于民,何足為瑞!」遂罷遣之。西僧為佛事,釋罪人祈福,謂之禿魯麻。豪民犯法,輒賂以求免。有奴殺生,妻殺夫者,僧被以禦服,乘黃犢車出禁門,釋之。不忽木曰:「倫常者,人治之本,豈可使法如此。」成宗責丞相曰:「朕戒汝,勿使不忽木知,今甚愧其言。然自是以為故事。」不忽木在中書,為同僚所嚴憚,有幹以私者,輒正色拒之。由是怨者日眾,遂構於完澤,出為陝西行省平章。成宗聞知其故,大怒,責完澤面欺,命不忽木複入中書。不忽木稱疾不出。

  元貞二年,拜昭文館大學士、平章軍國重事,辭曰:「本朝惟史天澤如此,臣不敢當。」詔去「重」字。

  大德二年,行禦史中丞事。

  三年,兼領侍儀司事。久之,完澤知為同列所誤,引咎自責,至於垂涕。不忽木在禦史台,監察禦史及各道廉訪使多擇士人為之,患吏不讀書,令通一經一史者試吏,按官吏犯贓不施笞責,子不得證父,妻不得證夫,皆比附經義以改當時之法,人稱其平恕焉。

  武宗出鎮北庭,百官郊餞,欲與不忽木易騎,謝不敢,第獻其所乘馬。蝗年,複遣使賜不忽木名鷹。

  大德四年,以病卒,年四十六。

  武宗即位,贈純誠佐理功臣、開府儀同三司、太傅、上柱國,追封魯國公,諡文貞。惠宗時,加贈太師,進封東平王。

  初世祖臨崩,賜不忽木白璧,曰:「他日持此見朕。」及卒,遂以璧殉葬雲。

  子回回、巙巙。

  ***

  史臣曰:「成宗席世祖之余烈,哈剌哈孫輔之,黜營私罔利之臣,戮貪功生事之將,休養生息,海內宴然。不忽木篤守許衡之學,獻可替否,本於經術,方之前代,庶幾司馬光、範純仁。元之賢相,前為安童、廉希憲,後為哈剌哈孫、不忽木,百餘年來有及之者也。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