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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澤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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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澤,官澤民,順寧宣德人,從許衡受學。由太府監掾史,累遷知宏州諸軍奧魯。有盜八人系獄,澤一讞知其枉,皆出之。未幾,真盜盡獲。太原民從貴家奴得偽鈔,獲罪,過宏州,號於市曰:「神明如潘公,獨不能活我乎?」澤聞之,竟雪其冤。轉興中州,入為監察禦史。時桑哥用事,及得罪,禦史台召按不能致,澤從卒捕之,論如律。 轉僉山北遼東道提刑按察司事。有佃戶殺其主,獄已具。澤覆讞之,則其妻與姦夫所為,乃出佃戶,抵二人罪。又有訟為豪家奴,其一族十七人者,有司數年不能決。澤以鬻奴皆畫男女左右食指橫理於券,以其疏密,判人長短壯少。索其券,內有十三歲兒指理如成人,澤曰偽也,召郡中兒年十三者十人,以符其指,皆不合。豪理屈,毀券還之。 或言高麗王謀反,詔近侍偕澤按之。澤謂王尚公主,設舉事,公主必上變,安能噎默從之。未幾,公主果遣使辯誣。入為禦史台都事,遷江北提刑按察司副使,轉江南浙西道。 至元二十九年卒,年五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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