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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與蒨趙大訥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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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宗室仕元者,又有趙與蒨、趙大訥。 趙與蒨,字晦叔,宋宗室子。登進士第,為鄂州教授。至元十一年,伯顏渡江,與蒨率其族人詣軍門上書,力陳不殺人可以一天下,且乞全其宗族。後伯顏入朝,世祖問宋宗室這賢者,伯顏以與蒨對。 十三年秋九月,遣使召至上都,與蒨幅巾深衣以見,言宋亡由於誤用奸臣,詞旨激切,世祖為之感動。即授翰林待制,進直學士,轉侍講。疏陳江南科斂,及發宋攢宮,宜禁之。帝雖不能用,然不以為忤也。二十七年,京師霧塞,明年正月甲寅,虎入南城。與蒨又疏言權臣專政之咎,退而家居待罪。 未幾桑哥敗,平章不忽木奏與蒨貧窶有守,世祖曰:「得非指權臣為虎者耶?」賜鈔萬三千貫,歲給其妻子糧。累遷翰林學士。成宗即位,特命官其子孟實以終養。 大德七年卒,命有司賻鈔五千貫。 贈通議大夫、禮部尚書、上輕車都尉、天水郡侯,諡文簡。 ※ 趙大訥,一名良勝,字敬漢,浦陽人。宋周王元儼十世孫。有學行。由全州錄事,累轉龍溪尹。俗尚鬼,壘石為紫衣神祠,黠者藉為奸利。大訥投其像江中,移石修孔子廟。邑豪殺人,郡守其賕出之。大訥抱案牘詣府,歷數其奸;守怒,中以他罪。改永春尹。俄調永嘉。 永嘉計口賦鹽,民病之,大訥建議令富商轉售瑞安,猾吏偽為官書,誣貧民盜販,民自殺者三人。計下大訥訊之,卒正猾吏罪。除溫、台等海運千戶,改知永新州。境內鵠湖、羅陂為群盜淵數,大訥用奇計獲其渠魁,餘黨奔散。 後告老歸,卒於家。民為立生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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