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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紹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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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紹,字子卿,濟州金鄉人。從上党張播學。丞相安童奏言,宜得儒士講經史,以資見聞。平章政事張啟元以紹應詔,授左右司都事,出知單州,民刻石頌德。 至元十年,僉山東東西道提刑按察司事。益都寧海饑,紹發粟賑之。 十三年,移僉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司事,未行,屬江淮甫定,選官撫治,遷同知和州路總管府事。 十九年,詔割隆興為東宮分地,皇太子選署總管,未幾,入為刑部尚書。萬億庫吏盜絨四兩,時相欲置之重典,紹言:「物情俱輕,宜貸減。」乃決杖釋之。河間李移住妄言惑眾,謀為不軌,紹被檄按問,多所全活。 二十年,擢參議中書省事。 二十二年,改兵部尚書。逾年,複為刑部尚書。 二十四年,分立尚書省,拜參知政事,賜中統鈔五千緡。 時更印至元鈔,前信州三務提舉杜璠言:「至元鈔公私不便。」平章政事桑或怒曰:「杜璠何人,敢沮吾鈔耶?欲當以重罪。紹從容言早「國家導人使言,言可采,用之,不可采,亦不之罪。今重罪璠,豈不與詔書違戾乎?」璠得免罪。進尚書左丞。邊卒有過支廩米者,有司以聞,帝欲究問。紹言:「方邊庭用兵,罪之,懼失將士心。所支逾數者,當明年之數可也。」從之。 海都作亂,其民來歸者七十余萬,散居雲、朔間,桑哥議徙之內地,紹持不可。桑哥怒曰:「馬左丞愛惜漢人,欲令餒死此輩耶?」紹徐曰:「南土地燠,北人居之,慮生疾疫。若恐餒死,曷若計口給羊馬之資,俾還本土。言有異同,丞相何以怒為?宜取聖裁。」乃奏聞,帝曰:「馬秀才所言是也。」 桑哥集諸路總管三十人,導之人見欲以趣辦財賦之多寡為殿最。帝曰:「財賦辦集,非民力困竭必不能。然朕之府庫,豈少此哉!」紹退錄聖訓,付史官書之。時議增鹽課,紹獨力爭山東課不可增。議增賦,紹曰:「苟不節浮費,雖重斂數倍,亦不足也。」事獲寢。都城種苜蓿地,分給居民,省臣因取為已有,以一區授紹,紹獨不取。桑哥欲奏請賜紹,辭曰:「紹以非才居政府,恒憂不能塞責,詎敢徼非分之福,以速罪戾!」桑哥敗,索其行賂之簿閱之,獨無紹名。桑哥曰:「使吾早信馬左丞之言,必不至今日之禍。」帝曰:「馬左丞忠潔可尚,其復舊職。」尚書省罷,改中書左丞,居再歲,移疾還家。」 元貞元年,遷中書右丞,行江浙省事。 大德三年,移河南省。明年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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