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籍 > 新元史 | 上頁 下頁 |
劉宣傳 |
|
劉宣,字伯宣,其先潞州人,後徙陽曲。父訓金,河南省掾,博學知名,與元好問友善。 宣沉毅清介,有經世之志。宣撫張德輝至河東,見而器之,還朝,薦為中書省掾。遂從國子祭酒許衡受學,初命為河北河南道巡行勸農副使。 至元十二年,入為中書戶部郎中,改行省郎中。從丞相伯顏平江南。伯顏嘗使宣詣大都獻捷。世祖召見,應對稱旨,賜器服寵之。江南平,命宣沙汰江淮冗官,其所存革,悉合公論。除知松江府,未幾同知浙西宣慰司事。在官五年,威惠並著。遷江淮行省參議,擢江西湖東道提刑按察使。 二十二年,入為禮部尚書,遷吏部。時將伐安南,宣上言曰: 連年日本之役,百姓愁戚,官府擾攘。今春停罷,江浙軍民歡聲如雷。安南小邦,臣事有年。歲貢未嘗愆期。邊帥生事興兵,彼因避竄海島,使大舉無功,將士傷殘。今又下令再征,聞者莫不恐懼。自古興兵,必須天時。中原平土,猶避盛夏,交廣炎瘴之地,毒氣害人,甚於兵刃。今以七月,會諸道兵于靜江,比至安南病死必眾。緩急遇敵,何以應之?又安南無糧,水路難通,不免陸運。一夫擔米五鬥,往還自食外,官得其半。若十萬石,用四十萬人,止可供一二月。軍糧搬載,船料軍須,通用五六十萬人。廣西、湖南調度頻數,民多離散,戶令供役,亦不能辦。況湖廣密邇溪洞寇盜嘗多。萬一奸人伺隙,大兵一出,乘虛生變,雖有留後人馬疲弱衰老,卒難應變。請與彼中兵官深知事體者,商量萬全方略,不然將複蹈前轍矣。 及再征日本,宣又上言曰: 近議複置征東行省,再興日本之師,此役不息,安危系焉。唆都建伐占城,阿裡海涯言平交趾,三數年間,湖廣、江西供給船隻、軍須糧運,官民大擾,廣東群盜並起,官兵遠涉江海瘴毒之地,死傷過半,連兵未解。安南與我接境,蕞爾小邦,親王提兵深入未見報功,唆都為賊所殺,自遣羞辱。況日本海洋萬里,疆土闊遠,非二國可比。今此出師,實為履險,縱不遇風,可到彼岸,倭人徒眾猥多,彼兵四集,我師無援,萬一不利,欲發救兵,其能飛渡耶?隋伐高麗,三次大舉,喪師百萬太宗親征高麗,雖取數城而還,徒增追悔。且高麗平壤諸城,皆居陸地,去中原不遠,以二國之眾加之,尚不能克。況日本僻在海隅,與中國相懸萬里哉! 疏入服聞。 二十三年十二月,中書省議更鈔用錢。宣獻議曰: 原交鈔所起,漢、唐以來,皆未嘗有。宋紹興初,軍餉不繼,造此以誘商旅,為沿邊糴買之計,比銅錢易於賚擎,民甚便之。稍有滯礙,即用見錢,尚存古人子母相權之意。日增月益,其法浸弊,欲求目前速效,未見良策。新鈔必欲創造,用權舊鈔,只是改換名目,無金銀作本稱提,軍國支用不復抑損,三數年後亦如元寶矣。鑄造銅錢,又當詳究。秦、漢、隋、唐、金、宋利病,著在史策,不待縷陳。國朝廢錢已久,一旦行之,功費不資,非為遠計。大抵利民權物,其要自不妄用始。若欲濟丘壑之用,非惟鑄造不敷,抑亦不久自弊矣。 適桑哥謀立尚書省,以專國柄,錢議遂罷。 二十五年,由集賢學士除禦史中丞,行禦史台事,時江浙行省丞相忙古台,悍戾縱恣,尤忌宣。一日,御史大夫與中丞出城點視軍船。有軍船載葦,禦史張諒詰之,知為行省官所使,詣揚州覆實。忙古台圖報,複遣伺台中違失,台官皆竦懼,陰求自解,惟宣屹然不動,忙古台怒,羅織宣之子系揚州獄。又令酒務、淘金等官及錄事司官以罪免者,誣告行台沮壞錢糧,聞於朝,必欲置宣死地。朝廷為置獄於行省,鞫其事。宣及禦史六人俱就逮,既登舟,行省列兵衛驅近之,至則分處,不使往來。九月朔,宣自剄於舟中。 宣將行,書後事緘付從自誠,令勿啟視。宣死,視其書曰「觸怒大臣,誣構成罪,豈能與經斷小人交口辯訟、屈膝於怨家之前。身為台臣,義不受辱,當自引決,但不獲以身殉國為恨耳。嗚呼!天乎!實鑒此心。」別有文書言忙古台罪狀,其稿塗抹不能識,宣友前治書侍御史霍肅為敘次其文,讀者悲之。 宣既引決,行省白於朝,以為宣知罪重自殺。前後構成其事者,郎中張斯立也。斯立,濟南章丘人,為行省員外郎。宣為參議,相得甚歡。斯立坐阻格江南鈔法,尚書省命宣杖之。宣為任其事,貸斯立罰。至是斯立徇上官意,周納宣罪,時論薄之。 延祐四年,自誠持上宣行實,禦史台以聞,贈資善大夫、禦史中丞、上護軍,追封彭城郡公,諡忠憲。 子: 自勉,上蔡、臨潁二縣尹; 自得,杞縣主簿。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