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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良弼傳


  趙良弼,字輔之。趙州贊皇人,本女直術要甲氏,訛為趙家,因以趙為氏。

  父愨,金威勝軍節度使,兼義活州管內觀察使、右監軍、行元帥府事。與大兵戰于高邑,被禽不屈死。子良貴,嵩汝招討使:良貴子讜,許州兵官;愨從子良材,守太原;皆以戰敗死。

  良弼,愨之次子也。明敏多智略。崔之亂,良弼奉母還趙州,渡河爭舟者挺刃及良弼母首,良弼捍以臂,幾折,有兵士見而哀之,手援以登,母子始獲免。已而試儒士中選。教授趙州。世祖在潛藩,召見,占對稱旨。會立邢州安撫司,擢良弼為判官。良弼區畫有方,事或掣制,則請于藩邸。二年,凡六往返,所請無不人。脫脫以斷事官鎮邢州。事多沮撓,良弼弛驛白其事,遂罷脫脫,邢大治。世祖分地在關中,奏以廉希憲、商挺宣撫陝西,擢良弼宣撫司郎中。憲宗使劉太平等鉤校京兆錢谷,死者二十余人,眾皆股栗,獨宣撫司一無所坐。

  世祖南征,召參議元帥府事,兼江淮安撫使。率士卒先進,五戰皆捷,禁焚盧舍、殺降民,所至宣佈恩德,民皆安堵。既渡江,攻鄂州,聞憲宗崩,世祖北還,良弼陳時務十二事。世祖嘉納之。遣至京兆,察訪秦蜀人情向背。不逾月,具得實以報,曰:「宗王穆哥無他心,宜以西南事委之。渾都海屯六盤,士馬精強,鹹思北歸。恐事有不測。紐璘總秦、川蒙古諸軍,年少鷙勇,輕去就,當寵以重職。解其兵柄。劉太平、霍魯歡,行尚書省事。陰有據地之志,仍家奴、劉黑馬、汪惟正兄弟,夙蒙因德,並悉心俟命。」其言皆見採用。

  良弼凡五上書勸進,曰:「今中外皆願大王早正宸位,以安天下,事勢如此,豈容中止,社稷安危,間不容髮。」世祖既即位,立陝西四川宣撫司。複以希憲、商挺為使、副,良弼為參議,良弼先行,言於斷事官八春曰:「今劉太平思合於渾都海,紐璘遷延不行,當先遣使促紐璘入朝,劉太平還京兆。」八春從其議。至則紐璘果移屯將入涇州,劉太平將趨六盤。聞命乃止。

  渾都海叛,良弼與汪惟正、劉黑馬議,執其黨乞台不花、密利火者誅之。希憲、挺慮有擅殺名,遣使入奏待罪。良弼具密狀授使者。言:「始捕二帥時,止令囚以俟報,臣竊以為張皇不便,宜急誅之,擅殺在臣,實不在宣撫司,若上怒希憲等,願使者出此奏。」帝竟不問。使者以奏白政府,鹹謂良弼為長者。是年,改宣撫司為行中書省,拜良弼陝西四川宣撫使、參議行省事。蜀人費正寅以私憾誣廉希憲、商挺京兆有異志者九事,以良弼為征。帝召良弼詰問,良弼泣曰:「三臣忠良,保無是心,願剖臣心以明之。」帝意不釋。會平李璮,得王文統與璮交通書,益疑挺等。又以良弼多智略,疑為文統遊說,械系良弼,下於獄,至欲斷其舌,姚樞奏:「踐阼之初,非良弼滴事關中,恐陛下有西顧之憂。其人忠於陛下,安得與文統蓄異志者比。」帝意始解,赦出之。

  至元七年,起良弼為經略使,領高麗屯田。良弼言屯田不便,固辭,遂以良弼奉使日本。先是,數遣通日本,不得要領,於是良弼請行,帝憫其老,不許,良弼固請,乃授秘書監,充國信使。良弼奏:「臣父兄四人死事于金,乞命翰林撰碑文,臣雖死絕域無憾。」帝曰:「人臣各為其主,苟忠於所事,雖在前朝,朕亦嘉之,況有賢子為朕使萬里之外乎!」命學士王磐撰趙氏家廟碑,給良弼衛兵三千。固辭,獨書狀官二十四人從行。

  八年,與高麗通事徐稱、周金貯,至日本築前金津。金津人以為賊,欲攻之。良弼登岩喻旨。守吏延入板屋,以兵環之,滅燭大噪,良弼泰然自若。明日,其國太宰府官率兵至,問使者來狀。良弼數其不恭罪,仍喻以禮意。太宰官求國書,良弼曰:「必見汝國王,始授之。不然,則授之大將軍。」良弼國書於篋,鍵鎖甚嚴。越數日,複來求書,且曰:「我國自太宰府以東,上古使臣未有至者。今大朝遣使至此,而不以國書見授,何以示信?」良弼曰:「隋文帝遣裴清來,王郊迎成禮,唐太宗、高宗時,遣使皆見,王何獨不見大朝使臣乎?」詰難數四,至以兵協良弼。良弼終不與,但出錄本示之。日本太宰府見國書錄本,以為不遜,卻良弼不納。良弼使書狀官張鐸先歸,太宰府送良弼于對馬島。

  九年,張鐸與日本人彌四郎等十二人至京師。良弼本意欲見日本王,說以罷兵修好,既見拒,乃與太宰府守護官議。守護官亦恐兵連禍結,與良弼定約,遣彌四郎偽稱使介,修飾其詞,偕張鐸報命。帝召見張鐸,宴勞之,鐸奏良弼遣使臣入奏,與日本人彌四郎等,至太宰府,其守護官雲:「曩為高麗所給,屢言上國來伐,豈意皇帝先遣行人下示璽書,然王都去此尚遠,願先遣人從使者回報,故良弼使鐸同日本人入覲。」帝疑之,命翰林學士承旨和禮和孫問于姚樞、許稀衡等皆對曰:「誠如聖算,彼懼我加兵,故使此輩伺吾強弱耳,不宜聽其入覲。」帝從之。是年,遣禦史康之邵護彌四郎等還日本。

  十年,良弼複至太宰府,仍為所拒,乃歸至京師。帝召見,問日本事本末,深加褒獎,曰:「卿可謂不辱君命矣。」後帝將討日本,問於良弼,對曰:「臣居日本歲餘,睹其民俗,狠勇嗜殺,不知有父子之親、上下之禮。其地多山水,無耕桑之利,得其人不可役,得其地不加富。況舟師渡海,風濤莫測,是謂以有用之民力。填無窮之巨壑也,臣謂勿擊便。」帝不聽。

  十一年十二月,以良弼同僉書樞密院事。丞相伯顏伐宋,良弼言:「宋重兵在揚州,宜以大軍徑搗錢塘。」又言:「宋亡,江南士人多廢學,宜設經史科,以育人材,定律令,以戢奸吏。」後皆用其議。

  良弼屢以疾請告,十九年,奉敕居懷孟。良弼別業在溫縣。在地三千畝,乃析為二,六於懷州,四與孟州,皆隸廟學。又立贊皇廟學,市學田六百畝,立趙州廟學。市學田一千六百畝。以贍生徒,或問為治,良弼曰:「易發而難制者,惟怒為甚。必克已,然後可以制怒,必順理,然後可以忘怒,能忍,容所難容,事斯濟矣。」

  二十三年卒,年七十。

  贈推忠翊運功臣、太保、儀同三司,追封韓國公,諡文正。

  子訓,陝西行省平章政事。

  ***

  史臣曰;異哉趙良弼之奉使也,日本拒而不納,則持國書以返耳;乃使彌四郎等偽稱使介,以罔其君,而驕其敵,是諼也。稱為不辱君命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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