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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秉忠傳


  劉秉忠,字仲晦,初名侃,因從釋氏,又名子聰,拜官後始改今名,其先瑞州人,後徙邢州。太祖十五年,木華黎取邢州,立都元帥府,以其父潤為都統。事定,改署州錄事,曆巨鹿、內丘兩縣提領。

  秉忠風骨秀異,志氣英爽不羈。八歲入學,日誦數百言。年十七歲,為節度使府令史。居常鬱鬱不樂。一日,投筆歎曰:「吾家累世衣冠,乃為刀筆吏乎!丈夫遇不于世,當隱居以求志耳。」即棄去,隱武安山中,久之,天寧僧虛照招為弟子,使掌書記,後游雲中,居南堂寺。

  世祖在潛邸,僧海雲被召,過雲中,聞其博學多材藝,邀與俱行。既入見,應對稱旨,屢承顧問。秉忠於書無所不讀,尤邃于《易》及邵氏《經世書》,至於天文、地理、律曆、六壬遁甲之屬,靡不精通。世祖大愛之,海雲南還,秉忠遂留藩邸。後數歲,奔父喪,賜金百兩,仍遣使送至邢州,秉忠初丁毋憂,毀瘠骨立,衣一敝裘。三年不易。及父卒。雖從天竺之教,然哀感幾於滅性,與執通喪者無以異。服除。複召還和林,上書于世祖曰:

  典章、禮樂、法度、三綱五常之教,備於堯、舜,三王因之,五霸假之。漢興以來。至於五代,一千三百餘年,由此道者,漢文、景、光武、唐太宗、玄宗五君,而玄宗不能有終也。然治亂之道,系乎天而由乎人。天生成吉思皇帝,起一旅,降諸國,不數年而取天下,勤勞憂苦,遺大寶於子孫。

  愚聞之曰「以馬上取天下,不可以馬上治之。」昔武五,兄也;周公,弟也。周公思天下善事,夜以繼日,每得一事,坐以待旦,以保周天下八百餘年,周公之力也。今皇帝,兄也;大王,弟也。思周公之故事而行之。千載一時,不可失也。

  君之所任,在內莫大乎相,在外莫大乎將。內外相濟,天下之急務也。然天下之大,非一人所能及;萬事之細,非一心所能察。當擇開國功臣之子孫,分為京府州郡監守,督責舊官,以尊王法,仍差按察官守,治者升,否者黜,則賢能奮而人才出。

  天下戶過百萬,自忽都那演斷事之後,差徭役甚大,加以軍馬調發,使臣煩擾,官吏乞取,民不能當,是以逃竄,宜比舊減半,或三分去一,就見在之民以定差稅,招逃都複業,再行定奪。官無定次,清潔者不遷,汙濫者不黜。可比附古例。定百官爵祿儀伏,使家給身榮。有犯於民,設條定罪,威福者君之權,奉命者臣之職。今百官自行威福,進退生殺惟意之從,宜從禁治。

  天下之民未聞教化,見在囚人宜從赦免,明施教令,使之知畏,則犯者自少。教令既設,又不宜繁,因大朝舊例,增益民間所宜設者十數條足矣。教令既施,罪不至死矣。皆提察然後決;犯死刑者,覆奏然後斷;不致刑及無辜。

  天子以天下為家,兆民為子,國不足,取於民,民不足,取于國,相須知魚水,有國家者。置府庫、倉廩,亦為助民;民營產業,亦為資國用也。今宜打算官民所欠債負,若實為應當差發所借,宜依合罕皇帝聖旨,一本一利,官司歸還。凡賠償無名,虛契所負,及還過元本者,並行赦免。

  納糧就遠倉,有一廢十者,宜從近倉以輸為便。當驛路州城,飲食祗待偏重,宜計所費以准差發。關市津梁正稅十五發分取一,宜從舊制,禁橫取,減稅法,以利百姓。倉庫而耗甚重,宜令權量度均為一法,使錙銖圭撮尺寸皆平,以存信去詐。金銀所出,掏砂煉石,實不易為。一旦以飾皮革,塗木石,取一時之華麗,廢為無用,甚可惜也,宜從禁治。除帝胄功臣大官以下章服有制處,無職之人不得僭越。今地廣民稀,賦斂繁重,民不聊生,何力耕耨以厚產業?宜差勸農官二員,率天下百姓務農桑,營產業。

  古者庠序學校未嘗廢,今郡縣雖有學,並非官置,宜從舊制,修建三學,教士以經義為上,詞賦論策次之,兼科舉之設,已奉合罕皇帝聖旨,因而舉之,易行也。開設學校,宜擇開國功臣了孫受教,選達才任用。

  關西、河南地廣土沃,以軍馬之所出入,荒蕪不治,宜設官招撫,不數年民歸土辟,以資軍馬之用,實國之大事,移剌中書拘榷鹽鐵諸產、商賈酒醋貨殖諸事,以定宣課,雖使從實恢辦,不足亦取於民,已不為輕。奧魯合蠻奏請於舊額加位榷之,往往科取民間,科榷並行,民無所措手足,宜從舊例辦榷,更或減輕。罷繁碎,止科征,勿任獻利之徒削民害國,鰥寡孤獨廢疾者,誼設孤老院,給衣糧以為養。使臣到州郡,宜設館,不得於官衙民家安下。

  孔子為百王師,立萬世法,今廟學雖廢,存者尚多,宜令州郡祭祀,釋奠如舊儀。近代禮樂崩壞,宜刷征太常舊人教引後學,使器備人存,實太平之基,王道之本。今天下廣遠,雖成吉思皇帝威福所被,亦天地神明之佑也。宜訪名儒,循舊禮,奠祭上下神祇,和天地之氣,順時序之行。

  見行遼曆,日月交食頗差,聞司天臺改成新曆,未見施行。宜因新君即位,頒曆改元。令京府州郡置更漏,使民知時。國滅史存,古之常道。宜修《金史》令一代君臣事業不附於後世。

  國家廣大如天,萬中取一,以養天下名士宿儒之無營運產業者,使不致因窮,或有營運產業,應輸差稅,其餘大小雜泛並行蠲免,使自給養,實國家養才勵人之大者,明君用人,如大匠用材,隨其巨細長短,以施規矩繩墨。孔子曰:「君子不可小知而可大受,小人不可大受而可小知。」蓋君子所存者大,不能盡小人之事,小人所拘都狹,不能同君子之量。盡其才而用之,成功之道也。君子不以言廢人,不以人廢言。大開言路,所以成天下、安兆民。天地之大,日月之明,而或有所蔽,且蔽天之明者,雲霧也;蔽人之明者,私欲佞說也。常人有之,蔽一心,人君有之,蔽天下。宜先左右諫臣,使諷諭於未形,防維於至密。君子之心,一於理義,小人之心,一於利欲。君子得位,可容小人,小人得勢,必排君子。不可不辨也。孔子曰:「遠佞人」,又曰「惡利口之覆邦家者」,此之謂也。

  今言利者人,非圖利國,實欲殘民而自利也。宜將國中場冶,付各路課稅所,以定榷辦,其餘言利者並行罷去。古者治世均民產業,自廢井田為阡陌。後世遂不能複。今窮乏者益損,富盛者增加。宜禁居官在位者忽侵民利,商賈與民交易,勿擅奪欺罔,真國家之利也。

  笞箠之制,宜斟酌古今,均為一法,使無敢過越。禁私置牢獄,及鞭背之刑,以彰好生之德。立朝省以統百官,分有司以禦眾事,以至京府州縣親民之職無不備,紀綱正於上,法度行於下,天下可不勞而治矣。

  世祖覽其書而善之,及即位多見施行。秉忠又言:「邢州舊萬餘戶,兵興以來不滿數百,凋壞日甚,得良牧守如真安張耕、洛水劉肅者治之,猶可完複。」世祖即以耕為邢州安撫使。肅為安撫副使。由是流民複業,戶口日增。

  憲宗三年,秉忠從世祖征大理,恒以天地好生之德勸世祖,故克城之日,不妄戮一人,從伐宋,複為世祖言之,所至全活不可勝計。

  中統元年,世祖即位,問以治天下之大經、養民之良法,秉忠采祖宗舊典,參以古制之宜於今者,條列以聞。於是下詔建元紀歲,立中書省、宣撫司。金淅舊臣及山林遺逸之士,鹹見錄用,文物粲然一新。

  秉忠雖居左右,猶不改舊服,時人稱之為聰書記。

  至元元年,翰林學士承旨王鄂奏言:「秉忠久侍藩邸,積有歲年,參幄帷之密謀,定社稷之大計,忠勤勞績,宜被褒崇。聖明禦極,萬物惟新,而秉忠猶仍其野服散號,深所未安。宜正其衣冠,崇以顯秩。」奏上,即日拜光祿大夫、太保,參預中書省事,詔以翰林侍讀學士竇默之女妻之,賜第奉先坊,給以少府宮籍監戶。秉忠即受命。以天下為己任,事無巨細。凡有關於國家大體者,知無不言,言無不聽,帝寵任愈隆,燕閑顧問,輒推薦人物可備器使者,凡所甄拔,後悉為名臣。

  初,帝命秉忠相地於桓州東灤水北,建城郭于龍岡,三年而畢,名曰開平府。繼升為上都,而以燕為中都。

  四年,又命秉忠築中都城,始建宗廟、宮室。

  八年,奏建國號曰大元,以中都為大都。他如頒章服、起朝儀、給俸祿、定官制,皆自秉忠發之,為一代成憲。

  帝嘗以錢幣之制問秉忠,對曰:「錢用於陽,褚用於陰。國家龍興朔漠,宜用褚幣,子孫世守之。若用錢,天下將不靖。」帝從之。後武宗鑄錢,旋廢不用。惠宗再鑄錢,而天下亡于盜賊。果如秉忠之言。

  十一年,扈從至上都,其地有南屏山,築精舍居之。秋八月,秉忠無疾端坐而卒,年五十九。

  帝聞驚悼,謂群臣曰:「秉忠事朕三十餘年,小心慎密,不避險阻,言無隱情,其陰陽術數之精,占事知來,若合符契,惟朕知之,他人莫得聞也。」出內府錢具棺殮,遣禮部侍郎趙秉溫護其喪還葬大都。

  十二年,贈太傅,封趙國公,諡文貞。成宗時,贈推誠協謀同德翊運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諡文正。仁宗時,又追封常山王。

  秉忠自幼好學,至老不衰,雖位極人臣,而齋居蔬食,終日澹然,不異平昔。自號藏春散人,每以吟詠自適,其詩蕭散閑淡,類其為人。有文集十卷。

  無子,以弟秉恕子蘭璋後。

  ※

  秉恕,字長卿。好讀書,受《易》于劉肅,秉忠事世祖,以薦士自任,嫌於私親,獨不及秉恕。左右以聞,召見,遂同侍潛邸,世祖嘗賜秉忠白金千兩,辭曰:「臣山野鄙人,僥倖遭際,器服翻出尚方,金無所用。」世祖曰:「卿獨無親故遺之邪?」辭不允,乃受而散之,以二百兩與秉恕,秉恕曰;「史勤勞有年,宜蒙茲賞,秉恕無功,敢冒恩乎?」終不受。

  中統元年,擢禮部侍郎、邢州安撫副使。

  二年,賜金符,遷吏部侍郎。三年,各升為順德府,賜金虎符。為順德路安撫使。

  至元元年,改嘉議大夫,曆彰德、懷孟、淄萊、順天、太原五路總管。

  淄萊府有死囚六人,獄已具,秉如疑之,詳讞得其實。六人賴以不死。

  召除禮部尚書,出為淮西宣慰使,會省宣慰司,曆湖州、平陽兩路總管。

  平陽饑,輒開倉以賑之,全活者眾。

  年六十,卒於官。贈禮部尚書,諡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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