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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威孫拱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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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威,渾源人,幼有巧思。金貞佑間,應募為兵,以驍勇稱,及來降,守將表授義軍千戶,從軍攻潞州、鳳翔,皆有功。 善為甲,嘗以意制蹄筋翎根鎧以獻,太祖親射之,不能徹,大悅。賜名伊克烏蘭,佩以金符,授順天、安平、懷州、河南、平陽諸路都總管。 威突戰不避矢石,帝勞之曰:「汝等知所愛重否?」諸將對,皆失旨。太祖曰:「能捍蔽汝等以立功名者,非威之甲耶?爾輩何言不及此?」複賜威錦衣。 威性仁慈,恐民有橫被屠戮者,輒以簡工匠為言,全活之。卒,年五十八。 至大二年,贈中奉大夫、武備院使、神川郡公,諡忠惠。 ※ 子拱,襲順天、安平、懷州、河南等路甲匠都總管。巧思如其父,常制甲二百八十襲以獻。 至元十一年,別制壘盾,其制,張則為盾,斂則合而易持。世祖以為古所未有,賜幣帛旌之。丞相伯顏直征,以甲胄不足,召諸路集民匠分制。順天河間甲匠先期畢工,且繪虎豹異獸之形,大為帝所稱歎。 十五年,授保定路治中,歲饑。議開倉賑民,或曰:「宜請於朝。」拱曰:「救荒事不可緩,若得請而後發粟,則民餒死矣。苟見罪,吾自任之。」遂發粟四千五百石以賑饑民。 二十二年,除武備少卿,遷大都路軍器人匠總管、工部侍郎。 成宗即位,典朝會供給。賜銀百兩、織紋段五十匹、帛二十五匹、鈔萬貫。 元貞二年,授大同路總管,兼府尹。大德五年,遷兩浙都轉運使。鹽課舊二十五萬引,歲有虧負,拱至,增五萬引,恢辨雖充,民無擾累,遂為定額。 九年,改益都路總管,兼府尹,仍出內府弓矢、寶刀賜之。卒於官。 贈大司農、神川郡公,諡文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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