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籍 > 新元史 | 上頁 下頁
張宏略傳


  宏略,字仲傑。

  憲宗五年入朝,授金符,權順天萬戶,從征蜀,以其幼,賜錦衣還。

  柔致仕,授宏略金虎符、順天路管民總管、行軍萬戶,仍總宣德、河南、懷孟等路諸軍,屯毫州。

  中統三年,李璮反,求救于宋將夏貴。貴乘虛北奪毫、滕、徐、宿、邳、滄、濱七州,瓣蔡、符離、蘄、利津四縣,殺守將。宏略率戰船禦之於渦口,貴退保蘄縣,宏略水陸並進。宋兵素憚毫軍,焚城宵遁。盡複所失地。李璮既誅,追部當與璮通書者,獨宏略書勸以忠義,事得釋。朝延懲璮叛逆,務抑諸侯權以保全之,因解宏略兵職,宿衛京師,賜只孫冠服,以從宴享。

  至元三年,城大都,佐其父為築宮城總管。

  八年,授朝列大夫、同行工部事,兼領宿衛親軍、儀鸞等快局。

  十三年,城成,賜內帑金扣、瑇瑁卮,授淮東道宣慰使。

  十四年,宋廣王昺據閩、廣,時東海縣儲粟萬,行省檄宏略將兵二千戍之,仍命造舟運傑入淮安。宏略雇民舟,有能載粟十石者與一石,人爭趨之,一月而畢。

  十六年,遷江西宣慰使。會饒州盜起,犯都昌。宏略以饒州雖屬江東,與南康止隔一湖,寇不嚴竣,則南康必有相扇而起者。乃使人搗其巢穴,縛賊酋磔於市,餘黨潰散。下令曰:「不操兵者皆為平民,余無所問。」頃之,略曰:「公但居毫,未在江財產,入見宜自明。」宏略曰:「吾明之,則言者獲譴矣。吾甯引疾家居。」

  二十九年,見世祖于龍虎台,請曰:「臣之子玠長矣,願備宿衛。」從之,且賜以酒曰:「卿年未老,謝事何為?」特命為河南行省參知政事。

  元貞二年卒。

  贈推忠佐理功臣、銀青榮祿大夫、平章政事、上柱國、蔡國公、諡忠毅。

  子三人:玠、瑾、琰。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