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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本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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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本,伊吾廬氏。以好揚人善,人稱之曰揚公。父宋五設托陀,托陀者,其國主所賜號,猶華言國老也。 培本初從太祖討諸部。複從圍燕京,下平灤、白霫諸城,軍士有妄殺人者,培本戒之曰:「國之本,民也。殺人得地,何益于國。且殺無罪,以堅敵心,非上意。」太祖聞而善之,賜金虎符,俾鎮撫白霫諸郡,號行省都元帥,管內得承制除縣吏,死囚得專決。 久之,徙治興平。興平經兵火後,民戶凋殘。塔本召父老問所疾苦,為除之,民大悅,歸者四集,塔本始至,戶止七百,不二三年,乃至萬戶。出己馬以寬驛人,官吏貸銀,其子錢不能償者,焚其券。與貧農耕牛,比歲告稔,民用以饒。太宗二年,詔以中山府、平定州及德州之平原縣隸行省。六年,盜李仙、趙小哥作亂,塔本止誅首惡,宥其詿誤。 乃馬真皇后稱制二年,卒。遺命葬以紙衣瓦棺。贈推誠定遠佐運功臣、太師、開儲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營國公,諡忠武。子阿裡乞失鐵木兒。 阿裡乞失鐵木兒,嗣父職為興平等處行省都元帥,其為治一遵先政,雖同僚不敢私役一民,從大軍伐高麗。憲宗六年,卒。贈宣忠輔義功臣、榮祿大夫、平章政事、柱國,追封營國公,諡武襄。 子阿台。 ※ 阿台,當襲父職。適罷行省為平灤路總管府,憲宗命阿台為平灤路達魯花赤。始至,請蠲銀、鹽、酒等稅課八之一,細民不征。 世祖即位,來朝,賜金虎符。諸侯王道出平灤,供給費銀七幹五百兩,戶部不即償,阿台自陳上前,盡取償以歸。置甲乙籍,籍民丁力,民甚便之。至元十年,進懷遠大將軍。歲饑,發粟賑民。或持不可,阿台曰:「朝廷不允,願以家粟償官。」僚屬始至。阿台必遺之鹽、米、羊、畜、什器,曰:「非有他也,欲其不剝民耳。」姻族窮者,月有帶給,民有喪不能葬者,與之棺槨、布帛、資糧。灤州為古孤竹國,廟祀伯夷、叔齊以勵風俗。 二十一年,進昭武大將軍。二十四年,乃顏叛,獻馬五百匹佐軍,世祖大喜,已而安得乃顏銀甕,亟以賜之。二十五年,入朝,以疾卒。贈推忠宣力功臣、資德大夫、中書右丞;上護軍,追封永平郡公,諡忠亮。 子迭裡威失。 ※ 迭裡威失,少好讀書,成宗時入宿衛,授河西廉訪司僉事,拜監察禦史,遷淮西廉訪副使,召為中書左司員外郎,改樞密院參議,遷判官。 延祐四年,授翰林侍諡學士,出為河間路總管。屬歲饑,出俸金及官庫所積賑之,活數十萬人。河間當水路要衝,四方供億皆取給焉。迭裡威失立法調遣,民便之。複建言增置便習弓馬尉一人,益邏兵之數,於是盜賊屏息,陵州奸民結黨橫行,迭裡威失收系獄中,悉殺之,一郡肅然。後拜遼陽行省參知政事。 子鎖咬兒哈的迷失。 ※ 鎖咬兒哈的迷失,年十二,宿衛英宗潛邸,掌服禦諸物。英宗即位,拜監察禦史,首言:「國家政柄,總歸中書,不得隔越奏事。凡有奏行佈告,並從中書省送國史翰林院,詳定可否。」廷議趕之。著為令。 至治元年春,詔起大刹于京西壽安山,鎖咬兒哈的迷失與禦史觀音保、成圭、李謙亨上章極諫,以為東作方始,而興大役,以耗財病民,非所以祈福也。且歲在辛酉,不宜興築。 初,司徒劉夔妄獻浙右民田,冒領內帑鈔六百萬貫,丞相帖木迭兒分取其半,監察禦史發其奸,遂嫉台臣,至是,帖木迭兒之子瑣南為治書侍御史,密奏曰:「彼宿衛舊臣。聞事有不便,弗入告,乃訕上以揚已之直,大不敬。」帝遂殺鎖咬兒哈的迷失與觀音保,杖圭、謙亨,瓊而竄之。 泰定初,贈鎖吱兒哈的迷失資德大夫、禦史中丞、上護軍,追封永平郡公,諡貞湣。賜其妻子鈔五百貫、良田千畝,仍樹碑於墓道以旌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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