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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曆二年(2)


  秋,七月,丙辰朔,日有食之。自六月壬子雨,至是日乃已。

  己未,皇太子更定遷徙法:「凡應徙者,驗所居遠近,移之千里,在道遇赦,皆得放還。如不悛再犯,徙之本省不毛之地,十年無過,則量移之。所遷人死,妻子願歸土者所。著為令。」

  壬申,監察禦史巴迪斯言:「朝廷自去秋命將出師,戡定禍亂,其供給軍需,賞賚將士,所費不可勝計。況冬春之交,雪雨愆期,麥苗槁死,秋田未種,民庶遑遑,流移者眾,此正國家節用之時也。如果有功必當賞賚者,宜視其官之崇卑而輕重之,不惟省費,亦可示勸。其近侍諸臣奏請恩賜,宜悉停罷,以紓民力。」帝嘉納之,仍敕中書省,以其言示有司。

  癸亥,太白經天。

  丙子,皇太子受新寶。

  辛巳,冀甯陽曲縣雨雹,大者如雞卵。

  八月,乙酉朔,帝次鴻和爾之地。丙戌,皇太子入見。是日,宴皇太子及諸王、大臣于行殿。庚寅,帝暴崩,年三十,葬起輦穀。

  皇太子入臨,哭盡哀。雅克特穆爾以皇后命,奉皇帝璽寶授皇太子。皇太子疾驅而還,雅克特穆爾從行,晝則率宿衛士以扈從,夜則躬擐甲胄,繞幄殿巡護。壬辰,次博囉察罕,以巴延為中書左丞相,依前太保;奇徹台、阿爾斯蘭哈雅、趙世延並中書平章政事;甘肅行省平章多爾濟為中書右丞,中書參議阿榮、太子詹事丞趙世安並中書參知政事;前右相相達實特穆爾、知樞密院事特穆爾布哈及上都留守特穆爾圖並為御史大夫。

  宣政院使回回聞明宗崩,流涕不能食,自是杜門不出者數年,以疾卒。回回與弟庫庫皆為時之名臣,世號雙璧,皆博果密之子也。

  癸巳,皇太子至上都,雅克特穆爾遂與諸王、大臣陳勸複進大位。

  丙申,流諸王圖喇楚于海南。

  戊戌,四川囊嘉特以指斥乘輿,坐大不道棄市。

  己亥,皇太子複即位于上都之大安閣。

  詔曰:「晉邸違盟構逆,據有神器,天示譴告,竟隕厥身;於是宗戚舊臣,協謀以舉義,正名以討罪,揆諸統緒,屬在眇躬。朕興念大兄播遷朔漠,以賢以長,歷數宜歸,力拒群言,至於再四。乃曰艱難之際,天位久虛,則眾志弗固,恐隳大業。朕雖從其請,初志不移,是以固讓之詔始頒,奉迎之使已遣。尋命喇特納實裡、雅克特穆爾奉皇帝寶璽,遠迓於途,受寶即位之日,即遣使授朕皇太子寶;朕幸釋重負,實獲素心,乃率臣民,北迎大駕。而先皇帝跋涉山川,蒙犯霜露,道路遼遠,自春徂秋,懷艱阻于歷年,望都邑而增慨,徒禦弗慎,屢爽節宣,信使往來,相望於道。八月一日,大駕次鴻和爾,朕切瞻對之有期,兼程先進,相見之頃,悲喜交集。何數日之間,而宮車弗駕,國家多難,遽至於斯!念之痛心,以夜繼旦,諸王、大臣以為祖宗基業之隆,先帝付託之重,天命所在,誠不可違,請即正位,以安九有。朕以先皇帝奄棄方新,銜哀辭對,固請彌堅,執誼伏闕者三日,皆宗社大計,乃於八月十五日即皇帝位於上都。可大赦天下。」

  辛醜,立寧徽寺,掌明宗宮分事。壬寅,以鈔萬錠,幣帛二千匹,供明宗皇后費用。

  乙巳,發諸衛軍浚通惠河。

  丙午,自庚子至是日,晝霧夜晴。

  丁未,以瑪薩爾岱為上都留守。瑪薩爾岱前為陝西行台侍御史,坐塗毀詔書得罪,以其兄巴延有功,故特官之。

  曹元用自曲阜代祀還,以司寇像及《代祀記》獻,帝甚喜。值大禧宗禋院副使缺,中書請以元用為之。帝不允,曰:「此人翰林中所不可無者,將大用之」會卒,帝嗟悼久之,追封東平郡公,諡文獻。

  己酉,車駕發上都。

  庚戌,改詹事院為儲政院,以巴延兼儲政院使。

  河東宣慰使哈克繖托朝賀為名,斂所屬鈔千錠入己,事覺,征鈔還其主。敕:「自今有以朝賀斂鈔者,以枉法論罪。」

  甲寅,監察禦史劾「前丞相齊布哈,昔以贓罷;天曆初,因人成功,遂居相位。既矯制以瑪閭家資賜平章蘇蘇,又與蘇蘇等潛呼日者推測聖算。今奉詔已釋其罪,請竄諸海島以杜奸萌。」帝曰:「流竄海島,朕所不忍,其並妻子置之集慶。」

  加封大都城隍為護國保甯王。

  景州蓧縣尹呂思誠,差民戶為三等,均其徭役;刻孔子像,令社學祀事。每歲春,行田,樹畜勤敏者賞以農器,人爭趨事,地無遣力。民石安兒等,流離積年,至是聞風複業。印識文簿,俾社長藏之,季月報縣,不孝弟、不事生業者悉書之,罰其輸作。胥吏至社者何人,用飲食若干,多者責償其直。豪猾者竄名職田戶,思誠盡袪其弊。天旱,道士持青蛇曰:「盧師穀小青,謂龍也,禱之即雨。」思誠以其惑人,殺蛇,逐道士,雨亦隨至,遂有年。縣多淫祠,動以百餘計,刑牲以祭者無虛日,思誠悉命毀之,唯存漢董仲舒祠。

  九月,乙卯朔,市故宋太后全氏田,賜大承大護聖寺。

  辛酉,詔:「凡往明宗所送寶官吏,越次超升者,皆從黜降。」

  丁卯,帝至自上都。

  戊辰,敕翰林國史院官同奎章閣學士,采輯本朝典故,准唐、宋《會要》著為《經世大典》。

  敕:「使者頒詔赦,率日行三百里。既受命,逗留三日及所至飲宴稽期者治罪;受賂者以枉法論。」

  辛未,監察禦史劾奏:「如樞密院事達實特穆爾,阿附都爾蘇,又與旺沁舉兵犯闕。今既待以不死,而又付之兵柄,事非便。」詔罷之。

  癸酉,帝禦大明殿,受諸王、百官朝賀。

  特們德爾諸子索珠等,明宗嘗敕流於南方。雅克特穆爾言天曆初有勞于國,請各遣還田裡,從之。

  甲戌,命江浙行省明年漕運糧二百八十萬石赴京師。

  乙亥,史惟良上疏言:「今天下郡邑被災者眾,國家經費若此之繁,帑藏空虛,生民凋瘵,此正更新百度之時也。宜遵世祖成憲,汰冗濫蠶食之人,罷土木不急之役,事有不便者,鹹厘正之。如此,則天災可弭,禎祥可致;不然,因循苟且,其弊漸深,治亂之由,自此而分矣。」帝嘉納之。

  丙子,以衛輝路旱,罷蘇門歲輸米二千石。

  論額森特以不忠不敬,伏誅。

  癸未,建顏子廟于曲阜所居陋巷。

  時方建龍翔集慶寺,命阿榮、趙世安督工,台臣監造。南台禦史蓋苗上封事曰:「臣聞使民以時,使臣以禮,自古未有不由斯道而致隆平者。陛下龍潛建業之時,居民困于供給;幸而獲睹今日之運,百姓跂足舉首以望非常之惠。今奪民時,毀民居,以創佛寺,豈聖人禦天下之道乎?昔漢高祖興于豐、沛,為複兩縣;光武中興,南陽免稅三年。今不務此而隆重佛氏,何以慰斯民之望哉?且佛以慈悲為心,方便為教,今尊佛氏而害生民,無乃違其方便之教乎?台臣職專糾察,表正百司,今乃委以修繕之役,豈其理哉?」書奏,為免台臣監役。

  關中大饑,帝問奎章侍書學士虞集,何以救民之饑,對曰:「承平日久,人情晏安,有志之士,急於近效,則怨讟興焉。不幸大災之餘,正君子為治作新之機也。若遣一二有仁術、知民事者,稍寬其禁令,使得有所為,隨郡具擇可用之人,因舊民所在,定城郭,修閭裡,治溝洫,限畎畝,薄征斂,招其傷殘老弱,漸以其力治之,則遠去而來歸者漸至,春耕秋斂,皆有所助。一二歲間,勿征勿徭,封域既正,友望相濟,四面而至者,均齊方正,截然有法,則三代之民將見出於空虛之野矣。」帝稱善。因進曰:「幸假臣一郡,試以此法行之,三五年間,必有以報朝廷者。」左右有曰:「虞伯生欲以此去耳。」遂寢其議。

  以張養浩為陝西行台禦史中丞。

  初,養浩以父老,棄官歸養,屢征不赴。及聞陝西中丞之命,即散其家之所有與鄉里貧乏者,登車就道,遇餓者則賑之。道經華山,禱雨于岳祠,大雨如注,水三尺乃止,禾黍自生,秦人大喜。時斗米值十三緡,民持鈔出糴,稍昏即不用,詣庫換易,則豪猾党蔽,易十與五,累日不可得,民大困。養浩乃檢庫中未毀昏封鈔文可驗者,得一千八十五萬餘緡,悉以印記其背;又刻十貫、五貫為券,給散貧民,命米商視印記出粟,詣庫驗數以易之,於是吏弊不敢行。又率富民出粟,因請行納粟補官之令。聞民間有殺子以奉母者,為之大慟,出私錢以濟之。到官四月,未嘗家居,止宿公署,夜則禱於天,晝則出賑饑民,終日無少怠,每一念至,即撫膺慟哭,遂得疾不起。卒年六十。關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追封濟國公,諡文忠。

  是月,太史院使齊履謙卒。

  履廉少篤學勤苦,家貧無書。及為星曆生,在太史局,會秘書監輦亡宋遺書留置本院,因晝夜諷誦,深究自得,故其學無不淹貫。時立國百有餘年,而郊廟之樂,沿襲宋、金,未有能正之者。履謙謂「樂本於律,律本於氣,而氣候之法,具在前史。可擇僻地為秘密,取金門之竹及河內葭莩候之,上可以正雅樂,薦郊廟,和神人,下可以同度量,平物貨,厚風俗。」列其事上之。又得黑石古律管一,長尺有八寸,其制與律家所說不同,蓋古所謂玉律也。適遷它官,事遂寢,有志者深惜之。後追封汝南郡公,諡文懿。

  冬,十月,甲申朔,帝服袞冕,享太廟。

  辛卯,雅克特穆爾率群臣請上尊號,不許。

  申飭海道轉漕之禁。

  籍四川囊嘉特家產;其党楊靜等皆奪爵,杖之,籍其家,流遼東。

  甲午,以登極恭謝,遣官代祀於南郊社稷。

  中書省言:「舊制,朝官以三十月為一考,外任則三年為滿。比年朝官率不久於職,或數月即改遷,於典制不類,且治跡無從考驗。請如舊制為宜。」敕:「除風憲官外,其餘朝官,不許二十月內遷調。」

  丙申,上大行皇帝尊諡曰翼獻景孝皇帝,廟號明宗,國語曰齊雅爾皇帝。

  己亥,申飭都水監河防之禁。

  辛醜,敕諸王公、官府、寺觀撥賜田租;除魯國大長公主聽遣人徵收外,其餘悉輸於官,給鈔酬其直。

  壬寅,弛陝西山澤之禁以利民。

  大寧路地震。

  癸卯,監察禦史劾奏:「張思明在仁宗朝,阿附權臣特們德爾,間諜兩宮,仁宗灼見其奸,既行黜降。及英宗朝,特們德爾再相,複援為左丞,稔惡不悛,既以罷廢。今又冒居是官,宜黜罷。」詔罷之。

  戊申,征托多、王士熙等於貶所,放還鄉里。

  庚戌,罷大承天護聖寺工役。囚在獄三年疑不決者,釋之;民欠官錢無可追征者,盡蠲免。

  賑常德諸路饑。

  十一月,乙卯,受佛戒于帝師,作佛事六十日。

  甲子,賑廬州饑。

  己巳,以薩迪為中書右丞。

  命中書左丞趙世安提調國子監學。

  丁醜,廣源猺寇掠湖廣州且,命行省招捕之。

  己卯,翰林國史院言纂修《英宗實錄》,請具都爾蘇款伏付史館,從之。

  高麗國王王燾久病,不能朝,請命其子楨襲位。

  以平江官田百五十頃賜大龍翔集慶寺及大崇禧萬壽寺。

  壬子,詔豫王喇特納實哩鎮雲南。

  十二月,甲申,以帝師自西番至,命朝廷一品以下鹹郊迎。大臣俯伏進觴,帝師不為動。國子祭酒富珠哩翀舉觴立進曰:「帝師,釋迦之徒,天下僧人師也。予,孔子之徒,天下儒人師也。請各不為禮。」帝師笑而起,舉觴卒飲。眾為之悚然。

  詔:「僧尼徭役一切無有所預。」

  丙戌,詔:「百官一品至三品,先言朝政得失一事,四品以下,悉聽敷陳。」仍命趙世安、阿榮輯錄所上章疏,善者即議舉行。

  追封雅克特穆爾曾祖班都察為溧陽王。祖托克托呼為升王,父綽和爾為揚王。

  乙未,改封前鎮南王特穆爾布哈為宣讓王。初,鎮南王托布哈薨,子博囉布哈幼,命特穆爾布哈襲其爵,博囉布哈既長,特穆爾布哈請以王爵歸之,乃特封富讓王,以示褒寵。

  詔諭群臣臣:「皇姑魯國大長公主早寡守節,不從諸叔繼尚,鞠育遺孤,其子襲其王,女配予一人。朕思庶民若是者猶當旌表,況在懿親乎!趙世延、虞集等可議封號以聞。」

  詔:「諸僧寺田,自金、宋所有及累朝賜予者,悉除其租;其有當輸租者,仍免其役;僧還俗者,聽複為僧。」

  壬寅,命江浙行省印《佛經》二十七藏。

  丁未,造至元鈔四十五萬錠,中統鈔五萬錠。

  是歲,中書平章政事徹爾特穆爾,出為河南行省平章政事。是時黃河清,有司以為瑞,請聞於朝,徹爾特穆爾曰:「吾知為臣忠,為子孝,天下治,百姓安為瑞,餘何益於治!」歲大饑,徹爾特穆爾議賑之,其屬以為必自縣上之府,府上之省,然後以聞,徹爾特穆爾曰:「民饑,死者已眾,乃欲拘以常格耶!往復累月,民存無幾矣。此蓋有司畏罪,將歸怨於朝廷,吾不為也。」大發倉廩賑之,乃請專擅之罪;帝嘉之,賜龍衣、上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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