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書 > 續資治通鑒 | 上頁 下頁
延祐六年


  春,正月,丁巳朔,暹羅來貢方物。

  丁卯,敕:「福建、兩廣、雲南、甘肅、四川軍官致仕還家,官給驛傳如民官例。」

  戊辰,賑晉王部貧民。

  甲戌,監察禦史富珠哩翀等言:「皇太子位正東宮,既立詹事院以總家政,宜擇年德老成、道義厚重者為師保賓贊,俾盡心輔導,以廣緝熙之學。」翀嘗以禦史巡按淮東,淮東憲司惟尚刑,多致獄具。翀曰:「國家所以立風紀,蓋將肅清天下,初不尚刑也。」取其獄具焚之。

  時凡以吏進者,例降二等,從七品以上不得用。翀言:「科舉未立,人才多以吏進,若一概屈抑,恐非持平之議。請以吏進者,宜止於五品。」詔復舊制,其犯贓者止從七品,著為令。

  己卯,廣東南思、新州猺賊龍郎庚等為寇,命江西行省發兵捕之。

  帝謂達嚕噶齊瑪嚕曰:「凡人命所系,其詳閱獄詞;事無大小,必謀諸同僚,疑不能決者,與省台臣集議以聞。」又顧謂侍臣曰:「卿等以朕居帝位為安耶?朕惟太祖創業艱難,世祖混一疆宇,兢業守成,恒懼不能當天心,繩祖武,使萬方百姓樂得其所,念慮在茲,卿等固不知也。」

  二月,丁亥朔,日有食之。改釋奠于中丁,祀社稷於中戌。

  丁酉,雲南闍裡愛俄、永昌蒲蠻阿八剌等並為寇,命雲南省從宜剿捕。

  乙巳,敕:「諸司不由中書奏官而輒署事者罷之。」

  三月,丁巳,以天壽節,釋重囚一人。

  辛酉,以禦史中丞圖圖哈為御史大夫,諭之曰:「御史大夫職任至重,以卿勳舊之裔,故特授汝。當思乃祖乃父忠勤王室,仍以古名臣為法,否則墜汝家聲,負朕委任之意矣。」

  己巳,敕:「諸王、駙馬、宗姻,諸事依舊制。領於內八府,勿徑移文中書。」

  免大都、上都、興和、大同今歲租稅。

  夏,四月,壬辰,中書省言:「雲南土官病故,子侄兄弟襲之,無則妻承夫位。遠方蠻夷,頑獷難制,必任土人,可以集事。今或闕員,宜從本俗。」制可之。

  庚子,帝如上都。

  以前中書右丞相特們德爾為太子太師。內外監察禦史四十餘人,劾其逞私蠹政,難居師保之任,帝以皇太后故,終不用其言。又嘗以台事問集賢學士楊多爾濟,對曰:「非臣職事,臣不敢與問。所念者特們德爾雖去君側,反得為東宮師傅,在太子左右,恐售其奸,則禍有不可勝言者。」帝亦不能用。

  五月,揚州火,毀官民廬舍二萬三千三百餘區。

  六月,辛醜,置河南田賦總管府,隸內史府。

  戊申,置勇校置,以角牴者隸之。

  庚戌,大同縣雨雹,大如雞卵。

  詔以駝馬牛羊分給朔方蒙古民戍守邊徼者,俾牧養蕃息以自贍,仍議興屯田。

  癸醜,以羽林親軍萬人隸東宮。

  丁醜,以濟甯等路大水,遣官閱視,其民之貧者賑之;仍開河泊禁,聽民採食。

  秋,七月,丙辰,緬國遣人來覲。

  來安路總管岑世興叛,據唐興州,賜璽書招諭之。

  壬戌,東宮增軍萬人,置右衛率府。

  丁卯,諭江西官吏豪民勿阻撓茶課。

  甲戌,皇姊大長公主作佛事,釋全寧府重囚二十七人。帝聞之怒,敕按問全甯守臣阿縱不法,仍追所釋囚還獄。

  八月,甲申,以河東、山西道宣慰使張思明為中書參知政事。

  先是左丞相哈克繖辭職,帝不允,其請益堅。帝詰之曰:「朕任卿未專耶?」曰:「非也。」「近臣有撓政者耶?」曰:「無有。」「然則何為而辭?」對曰:「臣自揆才薄,恐誤陛下國事。若必欲任臣,願薦一人為助。」帝問為誰,哈克繖再拜曰:「臣願得張思明。」即日召用之。

  庚子,帝至自上都,張思明謁見於道。帝曰:「卿向不負朕注委,故因哈克繖言複起用汝。」

  是月,伏羌縣山崩。

  閏月,甲子,浚會通河。

  癸酉,敕:「諸司有受命不之官及避煩劇托故去職者,奪其宣敕。」

  九月,甲申,以奇徹爾為中書參知政事。

  癸巳,以作佛事,釋大辟囚七人,流以下囚六人。

  戊戌,增海漕十萬石。

  癸卯,禦史台言:「比者官以幸求,罪以賂免。請凡內外官非勳舊有資望者,不許驟升;諸犯贓罪已款伏及當鞫而倖免者,悉付原問官以竟其罪;其貪污受刑,奪職不敘者,夤緣近侍,出入內庭,覬幸名爵,宜斥逐之。」帝皆納其言。

  詔:「四宿衛嘗受刑者,勿令造內庭。」

  浚鎮江練湖,以圍田日多,致水泛溢也。

  賑濟甯等路饑。

  冬,十月,乙卯,中書省言:「白雲宗統攝沈明仁,強奪民田二萬頃,誑誘愚俗十萬人,私賂近侍,妄受名爵,已奉旨追奪,請汰其徒,還所奪民田。其諸不法事,宜令核問。」帝曰:「朕知沈明仁奸惡,其嚴鞫之。」

  戊午,授皇太子玉冊。

  辛酉,以達嚕噶齊特穆爾布哈為御史大夫。

  癸亥,上都民饑,發官粟萬石減價賑糶。

  乙卯,浚通惠河。

  十一月,辛卯,木邦路帶邦為寇,敕雲南省招捕之。

  庚子,中書省言:「曩賜諸王阿濟吉鈔三萬錠,使營子錢以給畋獵廩膳,毋取諸民。今其部阿嚕呼等出獵,恣索於民,且為奸事,宜令宗正府、刑部訊鞫之,以正典刑。」制可之。

  禁民匿蒙古軍亡奴。

  帝諭台臣曰:「有國家者,以民為本。比聞百姓疾苦銜冤者眾,其令監察禦史、廉訪司審察以聞。」

  翰林學士承旨趙孟頫,乞致仁南歸,帝遣使賜衣幣,促之還朝,以疾辭,不起。

  賑河間饑。

  十二月,壬戌,命皇太子參決國政。

  太子謂中書省臣曰:「至尊委我以天下事,日夜寅畏,惟恐弗堪。卿等亦當洗心滌慮,恪勤乃職,勿有隳壞,以貽君父憂也。」

  帝亦語左右曰:「前代皆有太上皇之號。今太子且長,可居大位,朕欲為太上皇,與若等遊觀西山,以終天年。」群臣皆稱善。右司郎中魯特穆爾曰:「臣聞昔所謂太上皇,若唐玄宗、宋徽宗,皆當禍亂,不得已而為之。願陛下正天位,保無疆之業。前代虛名,何足慕哉!」

  壬申,平章政事王毅,以親老辭職;從之,仍賜其父幣帛。

  癸酉,夜,風雪甚寒,帝謂侍臣曰:「朕與卿等居暖室,宗戚、昆弟遠戍邊陲,曷勝其苦!歲賜幣帛,可不遍及耶!」

  是月,封宋儒周敦頤為道國公。

  帝嘗謂左右曰:「儒者皆用矣,惟虞伯生未顯擢耳。」遂以集為翰林待制兼國史院編修,集尋以憂歸。伯生,集之字也。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