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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道二年(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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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七月,己酉,調泉州左翼軍屯許浦鎮。 甲寅,以鎮江都統制戚方為武當節度使。 八月,癸酉,武鋒軍隸步軍司。 庚辰,金主獵於望雲之南山。 丙戌,林安宅罷。 初,安宅為禦史,請兩淮行鐵錢,葉容力言不可,安宅忿然。既入樞府,乃劾容子受宣州富人錢百萬,禦史王伯庠亦論之,容乞辨明。及容罷參、樞,帝下其事于臨安府尹王炎親鞫,置對無跡。帝以安宅、伯庠風聞失實,並免官,仍貶安宅筠州安置。召容赴闕,帝勞之曰:「卿之清德,自今愈光矣。」 戊子,以魏杞兼同知樞密院事,蔣芾權參知政事。 甲午,詔:「諸軍將士,與金人戰禦立功之人,其功效顯著者,無以示別。今將顯著戰功十三處,立定格目。張俊明州,韓世忠大儀鎮,吳玠殺金坪、和尚原,劉錡順昌,五處依紹興十年指揮。李寶密州膠西唐島,劉錡揚州皂角林,王琪、張振等建康採石渡,邵宏淵真州胥浦橋,吳珙、李道光化軍茨湖,張子蓋解圍泗州,趙撙蔡州,王宣確山,八處依紹興三十二年指揮。」 乙未,詔吳璘複判興州。 丙申,升宣州為甯國府。 九月,辛醜朔,金主還都。 甲辰,上元知縣李允升,坐贓決配惠州。建康守臣王佐,坐縱容出境,追兩官,勒停,建昌軍居住。知鄂州汪澈,以濫舉降兩官。提刑袁孚,以失按降一官。 辛亥,賑溫州水災。 金澤州刺史劉德裕等,以盜用官錢伏誅。 癸醜,金右丞相宗憲薨,年五十九。金主悼惜久之,賻賜甚厚。 司農少卿莫濟言於帝曰:「為治在於任人,任人在於責實。任人而不能久,則賢而能者無以見其長,惡而不肖者得以逃其罪,雖有責實之政,將安所施?今輔相大臣,或數月而已罷,寺、監丞、簿、郎曹、卿、監,不逾歲而輒遷,恐進退人材似乎稍驟也。」帝稱善。 辛酉,追封皇子恪為郡王,諡悼肅。 己巳,魏杞等上神宗、哲宗、徽宗三朝《帝紀》、《上皇聖政》。 秘書少監汪大猷,請「諸帥不拘部曲,各精擇三兩人,必實言其或智、或勇,或知其有某材可用,或舉其任某事可取,悉以名聞。分命文武禁近之臣,更迭接見,與之談論兵家之務;然後賜對便殿,略其言語儀矩之失,取其材力謀略,審其可用,試之以事。立功則舉者同賞,敗事則罰亦如之。」詔從之。 是月,太白屢晝見。 冬,十月,乙亥,以陳俊卿為吏部尚書。俊卿言:「臣典選事,但當謹守三尺,檢柅吏奸。至於愚暗,見或未到,亦望聖慈宣諭,時時訓敕。君臣之分雖嚴,而上下之情不可不通。」帝曰:「卿言是也。朕或有過,卿亦宜盡言。」俊卿曰:「古惟唐太宗能導人使諫,所以致貞觀之治。」帝曰:「每讀太宗事,未嘗不慕之。若德宗之忌克不樂人言,未嘗不鄙之。」時帝未能屏鞠戲,又將游獵白石。俊卿旋上疏力諫,至引漢桓、靈、唐穆、敬及司馬相如之言為誡,帝喜曰:「備見忠讜,朕決意用卿矣。」 甲申,金朝享太廟。詔免雄、莫等州租。 知溫州李孝韙,言本州大水之後乞修築塘堤事,帝因言:「朕近覽《神宗實錄》,是時災異甚多,何也?」魏杞對曰:「天出災異譴告人君,正如父訓飭;為人子者,不必問自己有過無過,但常恐懼修省而已。」帝曰:「卿之言甚善,若不恐懼修省,自取滅亡之道也。」 己醜,臣僚言:「役法科擾,有透漏禁物之責,有捕獲出限之罰,有將迎擔擎之差,有催科換代之責,有應付按檢之用,有承判追呼之勞。凡此之類,皆法之所深懼,若蒙朝廷約束,無複如前科擾,天下幸甚。」詔令監司覺察。 壬辰,太白經天。 丁酉,金主如安肅州冬獵。 十一月,丙午,金主還都。 太師、致仕、和義郡王楊存中卒。 存中祖宗閔、父震及母張,皆死難。存中既顯,請于朝,宗閔諡忠介,震諡忠毅,賜廟曰顯忠。祖母劉流落蜀、隴,存中日夜禱祠訪問,間關數千里,卒奉以歸。存中又以家祭器為請,許祭五世。禦軍寬而有紀,須髯如戟而善逢迎。宿衛出入四十年,最寡過。帝以為上皇舊臣,尤禮異之,常呼郡王而不名,追封和王,諡武恭。 癸醜,金主謂宰臣曰:「朝官當慎選其人,庶可激勵其餘者。若不當,則生覬覦之心。卿等知其優劣,當舉實才用之。」 丁巳,殿中侍御史單時言:「伏睹制旨,監司於所部保明郡守,郡守于所屬保明知縣,縣令治狀顯著,令中書、門下省籍記,取旨甄擢。然人之才術,各有分量,吏之治跡,未易稽考。願訓敕監司、郡守,列其所舉之人治狀之目,詳著於薦書。然後大明賞罰,舉得其實則受上賞,舉失其實則置重憲,庶幾選舉之法複矣。」從之。 庚申,太白經天。 甲子,幸候潮門外大教場,次幸白石教場。 丁卯,金參知政事石琚以母憂罷。 戊辰,築郢州城。 是月,詔汰冗兵,從步軍帥陳敏言也。 起居舍人洪邁言:「臣幸得以文字薄伎,待罪屬車間,每侍清閒之燕,獲聞玉音,凡所擿諭,莫非中的,徽言善道,可為世法。退而執筆,欲行編次,而考諸起居注,皆據諸處關報,始加修纂,雖有日曆、時政記,亦莫得書,使洋洋聖謨,無所傳信。伏睹今月五日給事中王曮進講《春秋》莒人伐杞,言周室中微,諸侯以強淩弱,擅相攻討,殊失先王征伐之意,上曰:『《春秋》無義戰。』周執羔進讀《三朝寶訓》,論文章之弊,上又曰:「文章以理為主。」陳岩叟等奏刑部事,上曰:『寬則容奸,急則人無所措手足。』此數端,皆承學之臣,日夜探討,累數百語所不能盡,而陛下蔽以一言,至明至當。然記言動之臣,弗能宣究。恐非所以命侍立本意。望令講讀官,自今各以日得聖語關送修注官,仍請因今所禦殿,名曰《祥曦記注》。庶幾百世之下,鹹仰聖學,以跡聰明文思之懿。」從之。 十二月,甲戌,金詔:「有司每月朔望及上七日毋奏刑名。」 己卯,以資政殿學士葉容知樞密院事。 辛巳,詔:「免進《欽宗日曆》,送國史院修纂《實錄》。 甲申,以葉容為尚書左僕射,魏杞為右僕射,並平章事;蔣芾參知政事,陳俊卿同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 容首薦汪應辰、王十朋、林光朝等可備執政、侍從、台諫,帝嘉納之。又言自古明君用人,使賢,使愚,使奸,使貪,惟去太甚,帝曰:「固然。虞有禹、皋,亦有共、歡,周有旦、奭,亦有管、蔡,在用不用。」容曰:「誠如聖諭。但今日在朝雖未見共、歡,然亦有竊弄威福者,臣不敢隱。」帝問為誰,以龍大淵對。時大淵與曾覿怙恩竊柄,俊卿奉命與大淵同館伴北使,公見外不交一語,大淵等納謁亦不接。 庚寅,左司諫陳良祐言:「今言利者多要生財,乃所以病民,國用愈見不足。願取見一歲賦入之數,其取於民者已過,則從而蠲免之,以寬民力;取見所養官吏與兵之數,其可省者從而省之;常令財用十分,以七分養兵與官吏,三分以備非常,如此則上下兼足。帝曰:「朕常有志放免和買及折帛等錢以寬民力,但於今未暇。」良祐曰:「舊來本無此錢,皆是軍興時科取,講和之後,依舊不除。今取於民者竭矣,若制節國用,令出入有度,稍有蓄儲,即可行陛下之志矣。」帝曰:「因卿之言,當定經制。」 辛卯,詔曰:「朕惟理國之要,裕財為重。夫百姓既足,君孰與不足!量入為出,可不念哉!自今宰相可帶兼制國用使,參政可同知國用事,庶幾上下同德,永底阜康。」 丙申,以江東兵馬鈐轄王忭為帶禦器械。 金以平章政事赫舍哩良弼為尚書右丞相,赫舍哩志甯為樞密使。 丁酉,起居舍人洪邁言:「天下萬務,出命於中書,審于門下,行于尚書,所以敬重政令,期於至當而已,初無文武二柄、東西二府之別也。今三省所行,事無巨細,必先經中書畫黃,宰執書押,當制舍人書行,然後過門下,而給事中書讀;如給舍有所建明,則封黃具奏,以聽上旨。惟樞密院既得旨,既畫黃過門下,而中書不預,則封繳之職,微有所偏。況今日宰相、樞臣,兩下兼領,因而厘正,不為有嫌。請詔樞密院,自今以往,凡已被旨文書,門下依三省式畫黃、書讀,以示欽重出命之意。」詔從之。然樞院機速事,則不由中書,直關門下省,謂之「密白」,時不能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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