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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興元年(2)


  五月,辛卯朔,金右丞相布薩忠義朝京師,遂以丞相兼都元帥,旋還軍中。

  乙未,金主以重五如廣樂園射柳,命皇太子、親王、百官皆射,勝者賜物有差;複禦常武殿,賜宴,擊球。自是歲以為常。

  辛醜,命左右史日更立殿前。

  壬寅,張浚渡江視師。

  李顯忠自濠梁渡淮,至陡溝,金右翼都統蕭琦背顯忠約,用拐子馬來拒。顯忠與之力戰,琦敗走,遂複靈壁。顯忠入城,宣佈德意,不戮一人,於是中原歸附者接踵。

  時郡宏淵圍虹,久不下。顯忠遣靈壁降卒開諭禍福,金守將富察特默、大周仁皆出降。宏淵恥功不自己出,會有降千戶訴宏淵之卒奪其佩刀,顯忠立斬之,由是二將不協。未幾,蕭琦亦降於顯忠。

  甲辰,李顯忠及郡宏淵敗金人於宿州。

  乙巳,尚書右僕射、平章事史浩罷。

  浩見邵宏淵出兵狀,始知不由三省,徑檄諸將,語陳康伯曰:「吾屬俱兼右府,而出兵不預聞,焉用相為哉!不去何待!」因奏言:「陳康伯欲納歸正人,臣恐他日必為陛下子孫憂。張浚銳意用兵,若一失之後,恐陛下不得複望中原。」因力乞罷,王十朋論浩八罪,曰懷奸,誤國,植党,盜權,忌言,蔽賢,欺君,訕上,帝為出浩知紹興。十朋再疏,謂:「陛下雖能如舜之去邪,未能如舜之正名定罪。」遂改與祠。

  太府丞史正志,與浩異族,拜浩而父事之,十朋論正志傾險奸邪,宜黜之以正典刑;林安宅出入浩與龍大淵門,盜弄威福,十朋疏其罪;皆罷去。

  追複司馬康右諫議大夫。

  丙午,李顯忠兵薄宿州城,金人來拒,顯忠大敗其眾,追奔二十餘裡。邵宏淵至,謂顯忠曰:「招撫真關西將軍也!」

  顯忠閉營休士,為攻城計,宏淵等不從。顯忠引麾下楊椿上城,開北門,不逾時拔其城;宏淵等殿后,趣之,始渡濠登城。城中巷戰,又斬首數千,擒八十餘人,遂複宿州。捷聞,帝手書勞張浚曰:「近日邊報,中外鼓舞,十年來無此克捷。」

  既而宏淵欲發倉庫犒卒,顯忠不可,移軍出城,止以見錢犒士,士皆不悅。

  詔以顯忠為淮南、京東、河北招討使,宏淵副之。

  金人恃騎射,夏久雨,膠解,弓不可用,故屢敗。都元帥布薩忠義豫選勁弓萬張於別庫,至是使發汴庫所貯勁弓,給赫舍哩志寧軍。

  丁未,以辛次膺參知政事,翰林學士洪遵同知樞密院。時符離之捷日聞,次膺手疏千餘言,請加持重。

  辛亥,天申節,帝率群臣詣德壽宮上壽,自是歲如之。

  議者以欽宗服除,當舉樂。禮部侍郎黃中曰:「臣事君,猶子事父。禮,親喪未葬不除服;《春秋》,君弑賊不討,則雖葬不書,以明臣子之罪。況今欽宗實未葬也,而可遽作樂乎?」事遂寢。

  金更定出征軍逃亡法。尚書省請籍天德間被誅大臣諸奴隸及從斡罕亂者為軍;金主以四方甫定,民意稍蘇,而複簽軍,非長策,不聽。

  壬子,欽宗大祥。帝服衰服,詣幾筵,易祥服,行祥祭禮。

  金左副元帥赫舍哩志甯以精兵萬人自睢陽攻宿州,李顯忠擊卻之。金貝薩複自汴率步騎十萬來攻,晨,薄城下,列大陳,顯忠與之戰,貝薩退走。既而益兵至,顯忠謂邵宏淵並力夾擊,宏淵按兵不動,顯忠用克敵弓射卻之。宏淵顧眾曰:當此盛夏,搖扇於清涼之下,且猶不堪,況烈日被甲苦戰乎?」人心遂搖。

  志甯麾諸軍力戰,萬戶瓜爾佳清臣為前行,毀顯忠所設行馬,短兵接,顯忠軍亂,金兵乘之。至夜,中軍統制周宏鳴鼓大噪,與邵世雄、劉侁各以所部兵遁。世雄,宏淵之子也。繼而統制左士淵、統領李彥孚亦遁。顯忠敗,入城。統制張訓通、張師顏、荔澤、張淵等,以顯忠、宏淵不協,各遁去。走者自相蹈藉,僵屍相枕,爭城門而入,門填塞,人人自阻,遂緣城而上,金兵自濠外射之,多墜死隍間。

  癸醜,金人乘虛複攻城,顯忠竭力捍禦,斬首二千餘,積屍與羊馬牆平。城東北角,金兵二十餘人已上百餘步,顯忠取軍士所執斧斫之,金兵始卻。顯忠歎曰:「若使諸軍相與掎角,自城外掩擊,則敵帥可擒矣。」宏淵又言:「金添生兵二十萬來,倘不返,恐不測生變。」顯忠知宏淵無固志,勢不可孤立,歎曰:「天未欲平中原耶,何沮撓如此!」遂夜遁。志寧取宿州,甲寅,使清臣等躡之,追至符離,宋師大潰,赴水死者不可勝計,金人乘勝,斬首四千餘級,獲甲三萬。於是宋之軍資殆盡。

  時張浚在盱眙,顯忠往見浚,納印待罪。浚以劉寶為鎮江諸軍都統制,乃渡淮,入泗州,撫將士,遂還揚州,上疏自劾。

  乙卯,下詔親征。

  金以北京留守完顏思敬複為右副元帥。

  中都蝗。命參知政事完顏守道按問大興府捕蝗宮。

  丁巳,以富察特默為大同軍節度使,大周仁為彰國軍節度使,蕭琦為威塞軍節度使。

  是月,成都地震三。

  六月,庚申朔,日有食之。

  金以刑部尚書蘇保衡為參知政事。

  癸亥,參知政事汪澈罷,尋落職,台州居住,以右諫議王大寶劾其督師荊、襄,不能節制,坐視方城之敗敵也。

  張浚乞致仕,且請通好于金;帝不許。

  初,宿師之還,士大夫皆議浚之非。帝賜浚書曰:「今日邊事,倚卿為重,卿不可畏人言而懷猶豫。前日舉事之初,朕與卿任之,今日亦須與卿終之。」浚乃以魏勝守海州,陳敏守泗州,戚方守濠州,郭振守六合,治高郵、巢縣兩城為大勢,修滁州關山以扼敵沖,聚水軍淮陰、馬軍壽春,大飭兩淮守備。

  帝召浚子栻入奏事,浚附奏曰:「自古有為之君,必有心腹之臣,相與協謀同志以成治功。今臣以孤蹤,動輒掣肘,陛下將安用之!」因乞骸骨。帝覽奏,謂栻曰:「朕待魏公有加,雖乞去之章日上,朕決不許。」帝對近臣言,必曰「魏公」,未嘗斥其名。每遣使至督府,必令視浚飲食多少,肥瘠如何。至是帝以符離師潰,乃議講和。

  丁卯,召湯思退為醴泉觀使兼侍讀。戊辰,召虞允文。以兵部侍郎周葵參知政事。癸酉,下詔罪己。於是尹穡附思退劾浚,遂降授浚江淮東西路宣撫使。邵宏淵降宮階,仍前建康都統制。

  王十朋疏言:「臣天資愚戇,獨抱孤忠,昔在草茅,聞京師陷沒,未嘗不痛心疾首,與敵人有不共戴天之仇。及聞秦檜用事,辱國議和,嘗思食其肉,以快天下神人之憤。臣素不識張浚,聞其誓不與敵俱生,心實慕之。前因輪對,言金必敗盟,乞用浚,陛下嗣位,命督師江淮。今浚遣將取二縣,一月三捷,皆服陛下任浚之難,及王師一不利,橫議蜂起。臣謂今日之師,為祖宗陵寢,為二帝復仇,為二百年境土,為中原弔民伐罪,非前代好大生事者比,亦當內修,俟時而動。陛下恢復志立,固不以一衄為群議所搖,然異論紛紛,浚既侍罪,臣豈可尚居風憲之職!乞賜竄殛。」因言:「臣聞近日欲遣龍大淵撫諭淮南,信否?」帝曰:「無之。」又言聞欲以楊存中充禦營使,帝嘿然。改除吏部侍郎,十朋力辭,出知饒州。

  戊寅,參知政事辛次膺罷。

  次膺以疾祈免,且言:「王十朋雖上親擢,天下皆知臣嘗薦其賢;湯思退召將至,亦知臣嘗疏其奸。臣不引避,人其謂何!」遂以資政殿學士奉祠。陛辭,帝甚惜其去,次膺曰:「臣與思退理難同列。」帝曰:「有謂思退可用者。」次膺曰:「今日之事,恐非思退能辦。思退固不足道,政恐有誤國家耳!」

  己卯,貶李顯忠筠州安置,尋再責徙潭州。

  金太師、尚書令張浩,久以疾告,金主許其入朝毋拜,設坐殿陛之東,遇有諮謀,然後進退,省中大事,就第裁決。浩求退益力,乃除判東京留守。病不能赴,甲申,聽其致仕。

  戊子,以蕭琦為檢校少保、河北招撫使。

  金主聞宿州之捷,詔赫舍哩志寧曰:「卿雖年少,前征契丹,戰功居最,今複破大敵,朕甚嘉之。」以禦服金線袍、玉兔鶻賓鐵佩刀,使伊喇道就軍中賜之;有功將士遷賞有差。

  秋,七月,庚寅朔,以虞允文為湖北、京西制置使。

  癸巳,以湯思退為尚書右僕射、平章事兼樞密使。

  丙申,罷江淮宣撫使便宜行事。

  太白晝見,經天。

  乙巳,以早、蝗、星變,招待從、台諫、兩省官條上時政闕失。

  胡銓上書數千言,謂政令之闕有十,而上下之情不合亦有十。且言:「堯、舜明四目,達四聰,雖有共、鯀,不能塞也。秦二世以趙高為腹心,劉、項橫行而不得聞;漢成帝殺王章,王氏移鼎而不得聞;靈帝殺竇武、陳蕃,天下橫潰而不得聞;梁武信朱異,侯景斬關而不得聞;隋煬帝信虞世基,李密稱帝而不得聞;唐明皇逐張九齡,安、史胎禍而不得聞。陛下自即位以來,號召逐客,與臣同召者,張燾、辛次膺、王大寶、王十朋。今燾去矣,次膺去矣,十朋去矣,大寶又將去,惟臣在爾。以言為諱,而欲塞災異之源,臣知其必不能也。」初,張浚複起為都督,大寶力贊其議,符離失律,群言洶洶。已而湯思退議罷督府,力請講和,大寶奏:「今國事莫大于恢復,宰相以符離軍潰,名額不除,意欲核軍籍,減月給,臣恐不惟邊鄙之憂,而患起蕭牆矣。」章三上,除兵部侍郎。至是銓奏入,帝曰:「十朋力自引去,朕留之不能得。大寶論思退太早,今為兵部侍郎,豈容複聽去?」

  丁未,詔征李顯忠侵欺官錢金銀,免籍其家。

  庚戌,金以太子太師宗憲為平章政事,以孔總襲封衍聖公。

  戊午,給還岳飛田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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