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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五年(1)


  紹興五年金天會十三年

  春,正月,乙巳朔,日有食之。

  帝在平江。

  金人去濠州。

  初,金右都監宗弼與劉豫之兵既去,乃遣人報其知濠州趙榮,榮率北軍及投拜官兵馬都監魏進偕去,出北門,市人尚未知。少頃,提轄官丁懷等四人,盜庫兵欲作戰,榮聞之,悔曰「吾棄城而來,無守臣以主州事,安得不亂!」乃以衙兵複入城,懷遁去,執其餘三人,誅之,以隸事參軍楊壽亨權知州事。既而州人不便壽亨之政,奪其印,請兵馬都監孫奕代之。榮既歸,自是金人在江北者盡去矣。

  丁未,知樞密院事張浚奏:「金人潛師遁去,今已絕淮而北。見行措置招集淮南官吏還任,撫存歸業人戶等事。」

  侍御史張致遠言:「敵騎已遠,緣淮南之人多為敵所拘,兼於山間水面結集保守,又有中原被簽軍民,意欲投歸,尚留敵寨,及暫時投避在村野者。不速行措置,深慮官軍以襲番偽民社、收復州縣為名,肆行剽掠,妄有殺戮;或執俘級,僥倖賞典,使吾民被害,重於寇盜。乞預降德音,並戒飭黃榜,以付張浚。」詔以章示浚。

  己酉,詔:「淮南州縣官吏擅離職任之人,特與放罪,令依舊還任;其拋棄官物,並與除破。」

  庚戌,禦史張致遠乞省並淮南官吏。沈與求曰:「官省則吏省,吏省則事省。今州縣胥吏,未嘗賦祿,皆蠶食百姓而已。淮南凋殘之後,遺民有幾,堪受其擾耶!」

  淮西宣撫司統制官王進薄金人於淮,降其將程師回、張延壽而還。

  初,金人自六合歸,命師回、延壽殿后,二人皆驍將也。江南東路宣撫使張俊謂進曰:「敵既無留心,必渡淮而去,可速進兵,及其未濟擊之。」進與統領官楊忠閔偕往。金人且渡淮,遂薄諸河,金眾悉潰,墮河而死,師回、延壽勢窘而降。初,師回以俊為浚,既降,乃悟曰:「吾以為張樞密,乃關西也。」

  辛亥,淮東宣撫司統制官崔德明敗金人於盱眙。

  乙卯,張浚自江上還,入見。

  丙辰,帝謂趙鼎曰:「大臣,朕之股肱,台諫,朕之耳目,職任不同,而事體則一。或有官非其人,所當罷黜者,卿等急宜以告朕,不必專待台諫。」

  戊午,輔臣進呈曲赦淮南事目,帝曰:「敵雖遠去,然南北之民,皆吾赤子,當事兼愛並容之意。中原未複,二聖未還,赦文不可誇大,第使實惠加于兩淮百姓,乃朕指也。」帝又曰:「敵已北退,須當漸圖恢復。若止循故轍為退避之計,何以立國!祖宗德澤在天下二百年,民心不忘,當乘此時,大作規模措置,朕亦安能鬱鬱久居此乎!」趙鼎曰:「時不可失,誠如聖諭。事所可為者,謹當以次條畫奏稟。」

  命:「江東帥漕司繕治建康行宮,修築城壁,須管日近了畢,其省庫百司倉庫等,且圖來上,務從簡省,無得取給於民。」時帝將還臨安,故有是旨。

  庚申,行宮留守孟庾言別於職事,乞先次結局,詔留守依舊,其官屬並罷。

  壬戌,武成、感德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充鎮江、建康府、淮南東路宣撫使韓世忠為少保、充淮南東路宣撫使,鎮江府置司。時世忠與劉光世、張俊相繼入覲,世忠奏:「金人退兵,陛下必喜。」帝曰:「此不足喜,惟複中原,還二聖,乃可喜耳。然有一事,以卿等將士賈勇爭先,非複它時懼敵之比,所喜蓋在此也。」

  後數日,帝以諭輔臣,趙鼎等贊帝誠得馭將之道。帝曰:「楚用子玉,晉文公為之側席而坐。今敵騎雖退,然尼瑪哈等輩猶在,朕敢忘此憂乎!」

  癸亥,參知政事、行宮留守孟庾上表,請車駕還臨安府駐蹕,許之。

  起複檢校太傅、甯武甯國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充江南東路淮南西路宣撫使劉光世為少保、充淮南西路宣撫使,置司太平州;太尉、定江昭慶軍節度使、兩浙西路江南東路宣撫使、神武右軍都統制張俊開府儀同三司、江南東路宣撫使,置司建康府,俊仍落都統制。詔:「韓世忠、劉光世、張俊各賜銀帛三千匹兩,異姓親補承信郎者二人,一子五品服,有服親封孺人者三人,冠帔五道。」

  甲子,淮西宣撫司統制官酈瓊拔光州,執其知州、武翼郎許約。

  金人之侵淮也,劉光世遣瓊自廬州統兵,聲言過淮,至芍陂,乃摘輕兵由間道趨光州城下。約乘城固守,劉麟亦遣其統領官李知柔以眾援之。瓊說約降,不從,即進兵急攻,城欲破,約勢窮,乃降,遂複光州。後六日,奏至,既而光世以約赴行在。帝謂大臣曰:「約為劉豫結連楊麼及劫張昂山寨,凶逆宜誅。今來歸,朕不欲失信,當貸之。」乃遷約一官,監南劍州鹽稅。

  戊辰,詔:「承州權廢兩縣,和、廬、濠、黃、滁、楚州各廢一縣,逐縣各置監鎮官一員。」以民事簡少,省其徭役也。

  己巳,金主殂于明德宮,年六十一,諡曰文烈皇帝,廟號太宗,後增上尊諡曰體元應運世德昭功哲惠仁聖文烈皇帝。

  太宗在位十三年,宮室苑篽,無所增益。承太祖草創之後,以杲、宗幹知國政,以宗翰總戎事,既滅遼、破汴,即議禮制度,治曆明時,經國規摹,至是始定雲。

  庚午,安班貝勒亶承遺詔即位於柩前。

  壬申,劉光世、韓世忠、張俊入辭,尚書右僕射趙鼎、知柩密院事張浚、參知政事沈與求、簽書樞密院事胡松年侍。帝命光世等升殿,諭曰:「敵南侵,蓋有窺江、浙之意,賴卿等戮力捍敵,使其失律而去,朕甚嘉之。然中原未複,二聖未還,朕心歉然,卿等其勉之!」光世曰:「臣等蒙國厚恩,敢不效死。」鼎曰:「臣聞降人程師回言:逆臣劉豫給金人,雲光世、世忠比失歡,及至淮甸異所聞,其氣已沮矣。」帝曰:「有告朕光世、世忠坐小嫌意不釋然者。烈士當以意氣相許,先國家之急而後私仇,小嫌何足校!昔寇恂戮賈複部將,複以為恥,深銜之。光武曰:『天下未定,兩虎安得私鬥!』於是並坐極歡,結友而去。光世、世忠縱有睚眥,今日宜釋前憾,結歡如初。」二人感泣,再拜曰:「臣等頃過聽,嘗有違言;至於國事,不敢分彼此。今乃煩君父訓飭,臣等敢不奉詔!」鼎等頓首賀。帝曰:「將帥和,社稷之福也。」命近侍出內金盤尊斝賜光世、世忠、俊,酒一行,並所飲器賜之,陛辭而退。鼎謂與求曰:「將帥國之爪牙,推轂授帥,則聞之矣;天子禦正衙,賜卮酒而親勸之,未之前聞。臣聞英宗皇帝于司馬光嘗有是賜,其後淵聖皇帝用李綱,實踵行之。光世等乃蒙恩寵如此,必有以圖報。」詔:「光世妻漢國夫人向氏,俊妻華原郡夫人魏氏,並特給內中俸,如世忠妻例。」

  自建帥府以來,俊常以軍從帝行,至是始軍於外,在帝左右者惟楊沂中而已。

  癸酉,金遣使告哀于齊、高麗、夏;仍詔齊自今稱臣,勿稱子。

  齊知濠州馬秦引兵犯光州,承信郎、權主管州事王莘率眾拒敵,淮西宣撫使劉光世遣統制官酈瓊、靳賽以所部援之。

  甲戌,金主詔中外公私禁酒。

  二月,丙子,清遠軍節度使、神武后軍統制、充湖北路荊、襄、潭州制置使嶽飛為鎮寧、崇信軍節度使。

  岳飛自池州入朝,前一日,御筆賜嶽飛銀帛二千區兩,封其母榮國太夫人姚氏為福國太夫人,親屬為承信郎者一人,封孺人者二人,賜冠帔三道,賞淮西之功也。

  刑部尚書兼詳定一司敕令章誼試戶部尚書。

  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兼權給事中晏敦複權尚書吏部侍郎。

  丁醜,帝禦舟發平江府,晚,泊吳江縣。

  戊寅,命祠部員外郎兼權太常少卿張銖奉太廟神主自海道至臨安府,令本府飭同文館安奉;其景靈宮神禦祭享事,令溫州能判權管。

  禦舟宿平望鎮。己卯,宿秀州北。庚辰,宿崇德縣。辛巳,宿臨平鎮。壬午,禦舟至臨安府行宮,留守孟庾率京官小使臣以上迎於五裡外。帝還行宮,賜百官休沐三日。

  癸未,詔:「扈從官吏並轉一官資。」

  樞密院承旨兼都督府參謀官折彥質至行在。

  始,趙鼎議遣彥質至川、陝諭指西帥,而彥質言:「折可求辜負國恩,不能守節;臣之兒女七人,昨在京師為金人取去,傳聞亦在府州。倘臣以督府上佐驟至川、陝,於職事豈能人人得其歡心!萬一因疑似之跡興暗昧之謗,則臣一身不可自保,況為朝廷辦事!伏望追寢成命,別賜令詔不行。」遂罷入蜀之議。

  乙酉,川陝宣撫副使盧法原,言已選銳兵五千,令右武大夫、開州團練使劉錡統領,速赴行在。

  丙戌,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趙鼎守左僕射,知樞密院事張浚守右僕射,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都督諸路軍馬。

  始議浚以右揆出使湖外平楊麼,鼎升左揆,鼎密啟曰:「宰相事無不統,不必專以邊事,乃為得體。」暨兩制出,浚獨以軍功及專任邊事為言。帝既以邊事付浚,而改政事及進退人才皆付於鼎矣。

  以岳飛為荊湖南、北、襄陽府路制置使、充神武后軍都統制,將所部平湖賊楊太,賜錢十萬緡、帛五千匹為犒軍之費,以湖北轉運判官劉延年充隨軍轉運,及令湖南、江西漕臣薛弼、范振應副隨軍錢糧。飛所部皆西北人,不習水戰。飛曰:「兵何常,顧用之何如耳。」

  丁亥,定國軍承宣使、統制關外軍馬吳璘、武泰軍承宣使、同統制關外軍馬楊政複秦州。

  先是川陝宣撫副使吳玠,聞金人侵淮南,遣璘、政乘機牽制。璘等出奇兵,自天水至秦,諭其守顧宣以逆順,宣不肯降,遂攻之,拔其城。金石都監完顏杲聞秦被圍,集諸道兵來援,政複擊敗之。

  戊子,詔都督府以諸路軍馬為名。

  己醜,帝躬率百官遙拜二聖。自帝出巡,此禮權廢,至是複行。

  奉安濮安懿王神主於紹興府光孝寺之法堂。

  辛卯,徽猷閣待制、都督府參議官程昌宇知江州。

  昌宇守鼎州六年,賊不能犯,至是就用之。後數月,新守程千秋至鼎州,時湖北兵馬都監杜湛亦改為都督府左軍統制,千秋因留湛所將蔡兵捍賊。

  壬辰,詔張浚暫往江上,措置邊防,且賜諸路宣撫、制置司手詔曰:「朕以邊圉稍安,遣相臣往行師壘,西連隴、蜀,北洎江、淮,既加督護之權,悉在指揮之域。既難從於中複,宜專制於事幾。恣爾多方,若時統率,欽承朕命,咸使聞知。」

  丁酉,詔參知政事孟庾、沈與求籤書樞密院事。

  戊戌,詔:「神武中軍見入隊官兵,每五百人為一指揮,選將校,置兵籍,俟就緒日,取旨賜軍名。」渡江以來,諸小將之兵及招安群盜,往往撥隸中軍,然無排置之法,至是始舉行焉。

  是月,偽齊將商元率眾千餘襲信陽軍,成忠郎、閤門祗候、知軍事舒繼明率麾下十三人轉戰,登師陽門,矢盡,被擒。賊誘以美官,繼明罵曰:「吾甯為大宋鬼,豈汙逆耶!汝速殺我。」驅行至軍北史陂,竟不降,遂遇害。後贈修武郎,官其家一人。荊襄制置嶽飛以忠訓郎、閤門祗候權隨州兵馬都監李迪知軍事,就戍之。

  乙巳,金諡太祖後唐古氏曰聖穆皇后,費摩氏曰光懿,追冊太祖妃布薩氏曰德妃,烏庫哩氏曰賢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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