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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和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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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和元年遼天慶八年,金天輔二年,1118 春,正月,甲申朔,禦大慶殿,受定命寶,百僚稱賀。 金楊朴言自古英雄開國或受禪,必先求大國封冊,金主遂遣使如遼。丁亥,遼遣耶律努克等如金議和,以蕭奉先等言許之可以弭兵故也。 己醜,大赦。應元符末上書邪中等人,亦得准依無過人例。 庚戌,以翰林學士承旨王黼為尚書左丞。黼,祥符人,美風姿,有口辯,才疏雋而寡學術,然多智善佞。初因何執中薦,擢校書郎,遷左司諫。張商英在相位,浸失帝意,帝遣使以玉環賜蔡京于杭;黼覘知之,因數條奏京所行政事,並擊商英。及京複相,德其助己,歲中三遷,為禦史中丞。黼欲去執中,使京專國,遂疏執中三十罪,已而改翰林學士。會京與鄭居中不合,黼複納交居中,京由是怨之,徙為戶部尚書,將陷以罪;黼以智獲免,還為學士承旨,至是遂入政府。 遼保安軍節度使張崇以雙州二百戶降金。時東路諸州盜賊蜂起,至掠民自隨以充食。 二月,戊辰,增諸路酒價。 庚午,遣武義大夫馬政同高藥師等使女直,講買馬舊好。 初,藥師等兵船至海北,見女直邏者,不敢前,複回青州,稱已入蘇州界,女直不納,幾為邏者所殺。青州安撫使崔直躬具奏其事,帝怒,詔元募借補人並將校一行並編配遠惡,仍委童貫措置通好女直事,監司、帥臣不許干預。貫更令王師中別選能吏以往。政,洮州人也,責官青州,寓家牟平。師中言政可使,遂用之。 辛未,金貝勒忠、洛索自軍中入朝,金主以遼主近在中京而敢輒來,皆杖之。 甲戌,升六安縣為六安軍。 丁醜,詔:「監司輒以禁錢買物為苞苴饋獻者,論以大不恭。」 遼使耶律努克還自金,金主複書曰:「能以兄事朕,歲貢方物,歸我上、中京、興中府三路州縣,以親王、公主、駙馬、大臣大孫為質,還我行人及元給信符,並宋、夏、高麗往復書、詔、表、牒,則可以如約。」 金和勒博等言鹹州都統烏楞古,知遼主在中京而不進取,芻糧豐足而不以實聞,攻顯州時所獲生口財畜多自取。三月,癸未朔,烏欏古降為穆昆。 丙戌,詔:「監司、郡守,自今須滿三歲乃得代,仍毋得通理。」 癸巳,令嘉王楷赴廷對。楷,帝第二子也。 丁酉,知建昌陳並等改建神霄宮不虔及科決道士,詔並勒停。 庚子,金洛索言黃龍府地僻且遠,宜重戍守,金主命合諸穆昆,以洛索為萬戶,鎮之。 戊申,賜禮部奏名進士及第、出身七百八十三人。有司以嘉王楷第一,帝不欲楷先多士,遂以王昂為榜首。 遼複使耶律努克如金,申前議也。 夏,四月,癸醜朔,築靖夏城、制戎城。 乙卯,御筆以淮南轉運使張根,輕躁妄言,落職,監信州酒稅。 是時承平日久,錫予無藝,營繕並興,殆無虛日,以故國用益窘,帝多命臣僚條具財計。於是中外所陳非一,根因而進節用之說,權幸以其不利於己也,莫不切齒;而大臣以賜第事謂根議己,力謀所以中根者。於是言章交上,而帝察根之誠,不之罪也。會御前人船所拘占直達綱船以應花石之用,根以上供期迫,奏乞還之,重忤權幸意。且因被命督促竹石,又上言:「東南花石綱之費,官買一竹至費五十緡;本路尚然,它路猶不止此。今不以給苑囿而入諸臣之家,民力之奉,將安所涯!願示休息之期,以厚幸天下。」於是權幸益怒,故有是命。 辛酉,遼以西南面招討使蕭德勒岱為北院樞密使,寵任彌篤。時諸路大亂,飛章告急者絡繹而至;德勒岱不即上聞,有功者亦無甄別,由是將校怨怒,士無鬥志。 癸亥,減捶刑。 己卯,詔:「每歲以季秋親祀明堂,如孟月朝獻禮。以太上混元上德皇帝二月十五日生辰為真元節。」 辛巳,道錄院上看詳釋經六千餘卷,內詆謗道、儒二教惡談毀詞,分為九卷,乞取索焚棄,仍存此本,永作證驗;又,林靈素上《釋經詆誣道教議》一卷,乞頒降施行。並從之。 五月,壬午朔,日有食之。 乙酉,詔:「諸路選漕臣一員,提舉本路神霄宮。」 丁亥,以林靈素為通真達靈元妙先生,張虛白為通元沖妙先生。 虛白,南陽人,通太乙六壬術,帝召管太一宮,恩賚無虛日,官太虛大夫、金門羽客,出入禁中,終日論道,無一言及時事,曰:「朝廷事有宰相在,非予所知也。」帝每以張胡呼之而不名。 壬辰,頒禦制《聖濟經》,以青華帝君八月生辰為元成節。 戊戌,遼複遣耶律努克使金,要以酌中之議。金主遣呼圖克昆與努克持書報,如前約。 庚子,手敕兩浙漕司,以權添酒錢盡給御前工作。 遼主如納葛濼。 土賊安生兒、張高兒,聚眾二十萬,耶律瑪格等斬生兒于龍化州;高兒亡入懿州,與霍石相合。 六月,乙卯,以賢妃劉氏為淑妃。 壬申,門下侍郎薛昂奏:「承詔編集王安石遺文,乞差驗閱文字官三員。」從之。 霍石陷遼之海北州,趨義州,軍帥和勒博擊敗之。 甲戌,遼通、祺、雙、遼四都之民八百餘戶降于金,金主命分置諸部,擇膏腴之地處之。 秋,七月,壬午,以西師有功,加蔡京恩,官其一子,鄭居中為少傅,餘深為少保,鄧洵武為特進,進執政官一等。 癸未,詔蔡京、鄭居中、余深、童貫並兼充神霄玉清萬壽宮使,鄧洵武、薛昂、白時中、王黼、蔡攸並兼充副使。 己酉,遣廉訪使者六人賑濟東南諸路水災。 遼耶律努格等齎宋、夏、高麗書、詔、表、牒至金,金乃遣呼圖克昆如遼,「免取質子及上京、興中府所屬州郡,裁減歲幣之數,如能以兄事朕,冊用漢儀,可以如約。」遼於是遣努克及托實如金議冊禮。金留托實,遣怒克還,謂之曰:「言如不從,勿複遣使。」 是月,遼主獵於秋山。 八月,甲寅,以童貫為太保。 戊午,知袞州王純奏乞令學者治禦注《道德經》,間於其中出論題,從之。 庚午,詔:「自今學道之士,許入州縣學教養;所習經以《黃帝內經》、《道德經》為大經,《莊子》、《列子》為小經外,兼通儒書,俾合為一道,大經《周易》、小經《孟子》。其在學中選人,增置士名,分入官品。元士、高士、上士、良士、方士、居士、隱士、逸士、志士,每歲試經撥放。州縣學道之士,初入學為道徒,試中升貢,同稱貢士。到京,入辟雍,試中上舍,並依貢士法。三歲大比,許襴鞹就殿試,當別降策問,庶得有道之士以稱招延。」 辛未,資政殿大學士、知陳州鄧洵仁,奏乞選擇《道藏經》數十部,先次鏤板,頒之州郡,道錄院看祥,取旨施行,又乞禁士庶婦女輒入僧寺,詔令吏部申明行下。 壬申,詔:「執政非入謝及丐去,毋得獨留奏事。」 乙亥,升袞州為襲慶府。 是月,掖廷大火,自甲夜達曉;大雨如傾,火益熾。凡爇屋五千餘間,後苑廣聖宮及宮人所居幾盡,焚死者甚眾。 九月,辛巳,大饗明堂。 壬午,詔罷拘白地、禁榷貨、增方田、添稅酒價、取醋息、河北加折耗米、東南水災強糴等事。 丙戌,詔:「太學、辟雍各置《內經》、《道德經》、《莊子》、《列子》博士二員。」 戊子,金主詔曰:「國書詔令,宜選善屬文者為之,其令所在訪求博學雄才之士,敦遣赴闕。」 己醜,以歲當戌月當壬為元命,降德音於天下。 庚寅,門下侍郎薛昂罷為佑神觀使,以白時中為門下侍郎,王黼為中書侍郎,翰林學士承旨馮熙載為尚書左丞,刑部尚書范致虛為尚書右丞。 頒《禦注道德經》,刻石神霄宮。 壬辰,禁州郡遏糴及邊將殺降以幸功賞者。 癸巳,禁群臣朋黨。 丁酉,用蔡京言,集古今道教事為紀志,賜名《道史》。 辛醜,鄭居中罷,乞持餘服,詔從之。 壬寅,詔:「視中大夫林靈素,視中奉大夫張虛白,並特授本品真官。」 先是帝用方士言,鑄神霄九鼎,名曰太極飛雲洞劫之鼎,蒼壺祀天貯醇酒之鼎,山嶽五神之鼎,精明洞淵之鼎,天地陰陽之鼎,混沌之鼎,浮光洞天之鼎,靈光晃耀煉神之鼎,蒼龜火蛇蟲魚金輪之鼎,至是始成。奉安於上清寶籙宮之神霄殿。 霍石降于金。閏月,庚戌朔,金以石為千戶。既而蕭寶、張應古、李孝功皆率眾降,並以所部為千戶。 己未,以劉棟為守靜先生、視中大夫,棟辭不受。 庚申,詔江、淮、荊、浙、閩、廣監司,督責州縣還集流民。 乙亥,給事中趙野奏乞諸州添置道學博士,擇本州官兼充,從之。 丙子,詔:「周柴氏後已封崇義公,複立恭帝后為宣義郎,監周陵廟,世世為國三恪。」 冬,十月,己卯朔,太白晝見。 壬辰,知陳州鄧洵仁奏:「本州學內舍生宋瑀,系故翰林學士宋祁之孫,行藝清修,願換道學內舍生。舊有撰到《道論》十篇及近撰《神霄玉清萬壽宮雅》,謹具繳奏呈。」御筆:「宋瑀特與志士,仍許赴將來殿試。」 己亥,升端州為肇慶府,仍改興慶軍額曰肇慶。 癸卯,帝如上清寶籙宮,傳度玉清神霄秘籙,會者八百人。時道士有俸,每一齋施,動獲數十萬;每一觀,給田亦不下數百千頃。貧下之人,多買青布幅巾以赴,日得一飯餐及襯施錢三百。 甲辰,置道官二十六等,道職八等,有諸殿侍晨、校籍、授經,以擬特製、修撰、直閣之名。 戊申,徽猷閣待制、提舉萬壽觀蔡絛以罪勒停。 十一月,己酉朔,詔改明年元曰宣和,大赦天下。 辛亥,日中有黑子如李大。 丙辰,以婉容王氏為賢妃。 丁卯,茂德帝姬下嫁蔡鞗,父京請免見舅姑行盥饋之禮,詔不允。 己巳,升梓州為潼川府。 丙子,提舉成都府路學事翟棲筠奏:「字形書畫,鹹有不易之體,學者略而不講,從俗就簡,轉易偏旁,漸失本真。如期、朔之類從月,股、肱之類從月,勝、服之類從舟,丹、青之類從丹,靡有不辨,而今書者乃一之。故幼學之士,終年誦書,徒識字之近似而不知字之正形。願詔儒臣重加修定,去其訛謬,一以王安石《字說》為正,分次部類,號為《新定五經字樣》,頒之庠序。」詔太學官集眾修定。 遼副元帥蕭托卜嘉卒。 十二月,戊寅朔,複京西錢監。 己卯,詔:「九鼎新名,乃狂人妄有改革,皆無稽據,宜復舊名。」狂人,指王仔昔也。 馬政等還自金,與其使者俱來,是日至登州,登州遣赴闕。 政與平海指揮使呼慶隨高藥師、曹孝才以閏月六日下海,才達北岸,為邏者所執,並其物奪之,欲殺者屢矣。已而縛之,行經十餘州,至金主所居拉林河,約三千餘裡。問海上遣使之由,以實對。金主與眾議數日,遂質登州小校王美、劉亮等,遣索多及李慶善等齎國書並北珠、生金、貂革、人參、松子,同政等來報使。 甲申,遼議定冊禮,遣耶律努克使金。時山前諸路大饑,乾、顯、宜、錦、興中等路鬥粟直數縑,民削榆皮食之,既而人相食。甯昌軍節度使劉宏以懿州戶三千降于金,金以為千戶。 己醜,置裕民局。 是歲,江、淮、荊、浙、梓州水。 遼放進士王翬等百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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