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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聖元年(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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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壬寅,罷修官制局。 甲辰,罷進士習試詩賦,專治二經。 遼主駐赤勒嶺。 己酉,詔以王安石《日錄》參定《神宗實錄》、《正史》。 初,安石將死,悔其所作,命從子防焚之,防詭以它書代。至是蔡卞即防家取以上之,因芟落事實,文飾奸偽,盡改元祐所修。 辛亥,劉奉世罷。 奉世為人,簡重有法度,常雲:「家世唯知事君,內省不愧作士大夫公論而已。得喪,常理也。譬如寒暑加人,雖善攝生者不能無病,正須安以處之。」時以章惇用事,力乞外。乃罷為真定府路安撫使,兼知成德軍。 癸醜,詔:「中外學官,非制科、進士、上舍生入官者,並罷。」 編類元祐群臣章疏及更改事條。 甲寅,殿中侍御史郭知章言:「先帝辟地進壤,扼西戎之咽喉,如安疆、葭蘆、浮圖、米脂,據高臨下,宅險遏沖。元祐初,用事之臣委四寨而棄之,外示以弱,實生戎心。乞檢閱議臣所進章疏,列其名氏,顯行黜責。」惇等因開列初議棄地者自司馬光、文彥博而下凡十一人。惇奏曰:「棄地之議,司馬光、文彥博主之于內,趙昪、范純粹成之於外,故眾論莫能奪。若孫覺、王存輩,皆闇不曉事,妄議邊計者。至於趙昪、范純粹,明知其便,而首尾異同以傅會大臣,可謂挾奸罔上。夫妄議者猶可恕,挾奸者不可不深治。」帝以為然。 右正言張商英言:「先帝謂天地合祭非古。」詔禮部、太常詳議以聞。 以右正言上官均為工部員外郎。章惇方欲擅權,惡均異論,故罷均言職。尋以均權發遣京東西路刑獄。 戊午,遼有司言:「德勒諸部侵邊,統軍使出戰不利,招討使以兵擊破之。敦睦宮太師耶律安努及其子歿於陣。」 己未,以禮部侍郎楊畏為吏部侍郎。 初,呂大防既超遷畏,畏知章惇心複用,時惇居蘇州,有張擴者,惇妻之侄,畏托擴致意雲:「畏度事勢輕重,因呂大防、蘇轍以逐劉摯、梁燾輩;又欲並逐大防及轍,而二人覺之,遽罷畏言職。畏跡在元祐,心在熙甯、元豐,首為公辟路者也。」及惇赴召,百官郊迎,畏獨請間,語多斥大防。有直省官聞之,歎曰:「楊侍郎前日諂事呂相公,亦如今日見章相公也。」惇信畏言,故又遷吏部。 乙丑,尚書左丞鄧潤甫卒。潤甫首陳紹述,遂登政府。章惇議重謫呂大防、劉摯,潤甫不以為然,曰:「俟見上,當力爭。」無何,暴卒。 丁卯,嗣濮王宗暉卒。 是月,高麗國王運殂,遣使告於遼,遼遣蕭遵列等賻贈。 六月,知永興軍呂大防降授右正議大夫、知隨州,知青州劉摯落職,降授左朝議大夫、知黃州,知汝州蘇轍降授左朝議大夫、知袁州,以台諫交章論列故也。 來之邵等言知英州蘇軾詆斥先朝,甲戌,責授寧遠軍節度副使,惠州安置。 壬午,封高密郡王宗晟為嗣濮王。 癸未,以翰林學士承旨曾布同知樞密院事。 甲申,禮部言太學博士詹文奏乞除去王安石《字說》之禁,從之。 乙酉,詔知鄆州梁燾改知鄂州,知成德軍劉安世改知南安軍,管句西京崇福宮吳安詩監光州鹽酒稅,知虢州韓川改知坊州,權知應天府孫升改知房州,並落職降官;從左司諫翟思言也。 乙酉中書舍人林希言:「吏部侍郎、新除廬州王欽臣,傅會呂大防以致進用,豈可以侍從職名,寄之方面!所有制詞,未敢撰進。」詔欽臣除集賢殿修撰、知和州。 詔崇政殿說書呂希哲守本官、知懷州,以劉拯言公著父子世濟奸邪故也。 丙戌,詔蔡確追複觀文殿學士,贈特進。 戊子,詔翰林學士兼侍講蔡卞充國史院修撰兼知院事。 辛卯,三省以監察禦史周秩所上二章進呈。讀至「向者有御批,欲增隆皇太妃儀物,又如治平中議濮事。呂大防所以求去」,帝曰:「大防何嘗有言!今秩越次及之,是迎合也。」又讀至「邪說甚行,使天子不得尊其母」,帝曰:「此言,激怒也。如秩趨操甚狂,若置之言職,朝廷無安靜之理。」遂罷秩知廣德軍。 己亥,遼禁邊民與蕃部為婚。 秋,七月,庚子朔,遼主獵於赤山。 丙辰,張商英言呂希純於元祐中嘗繳駁詞頭不當及附會呂大防、蘇轍事,帝曰:「去冬以宮中缺人使令,因召舊人十數輩,此何系外廷利害,而范祖禹、豐稷、文及甫並有章疏,陳古今禍福以動朕聽,希純等又繳奏爭之,何乃爾也!」安燾對曰:「聞文及甫輩上書,亦為人所使。」帝曰:「必蘇轍也。」會中書舍人林希言呂希純嘗草宣仁皇后族人遷官誥,有曰「昔我祖妣正位宸極」,其言失當,及變亂奉祀禮文、薦牙盤食等數事,乃詔落希純職,知亳州如故。 丁巳,三省言:「范純仁、韓維朋附司馬光,毀訕先帝,變亂法度,純仁複首建棄地之議,滋養邊患。」詔純仁特降一官。 初,章惇請謫純仁,帝曰:「純仁持議公平,非黨也,但不肯為朕留耳。」惇曰:「不肯留,即黨也。」帝勉從惇請。 是日,追奪司馬光、呂公著等贈諡,貶呂大防、劉摯、蘇轍等官,詔諭天下。 元豐末,神宗嘗謂輔臣曰:「明年建儲,當以司馬光、呂公著為師保。」及公著卒,呂大防奉敕撰《神道碑》,首載神宗語,帝又親題其額。及章惇、蔡卞欲起史禍,先於《日曆》、《時政記》刪去「以司馬光、呂公著為師保」語,又請發光、公著塚,斫棺暴屍。三省同進呈,許將獨不言。惇等退,帝留將問曰:「卿不言,何也?」將曰:「發塚斫棺,恐非盛德事。」帝曰:「朕亦以為無益公家。」遂寢其奏。會黃履、張商英、周秩、上官均、來之邵、翟思、劉拯、井亮采,交章言光等畔道逆理,未正典刑,大防等罪大罰輕,未厭公論,凡十九疏。章惇悉以進呈,遂詔追光、公著贈諡,毀所立碑,奪王岩叟贈官,貶大防郢州居住,摯蘄州,轍筠州。曾布密疏請罷毀碑事,不報。 蘇頌方執政時,見帝年幼,諸臣太紛更,常曰:「君長,誰任其咎邪?」每大臣奏事,但取決於宣仁,帝有言,或無對者。惟頌奏宣仁,必再稟帝,有宣諭,必告諸臣以聽聖語。及言者劾頌,帝曰:「頌知君臣之義,無輕議也。」又曰:「梁燾每起中正之論,其開陳排擊,盡出公議,朕皆記之。」由是頌獲免,而燾與外祠。 初,李清臣冀為相,首倡紹述之說,以計去蘇轍、範純仁、亟複青苗、免役法。及章惇相,心甚不悅,複與為異。惇貶司馬光等,又籍文彥博以下三十人,將悉竄嶺表。清臣進曰:「更先帝法度,不能無過,然皆累朝元老,若從惇言,必大駭物聽。」帝然之。戊午,詔曰:「司馬光、呂公著、呂大防、劉摯等,各以等第行遣責降訖。至於射利之徒,脅肩成市,盍從申儆,俾革回邪,推予不忍之仁,開爾自新之路。今後一切不問,議者亦勿複言,所有見行取會《實錄》修撰官以下及廢棄渠陽砦人,自別依敕處分。」 來之邵、劉拯等乞複免役錢法。 是月,准布諸部侵遼之倒塌嶺,盡掠西路群牧馬去,東北路統軍使耶律實埒以兵追及,盡獲所掠而還。 遼太子洗馬劉輝上書言:「西邊諸蕃為患,士卒遠戍,中國之民疲於飛挽,非長久之策。為今之務,莫若城於鹽濼,實以漢戶,使耕田聚糧,以為西北之費。」言雖不行,識者韙之。 八月,辛未,詔範純粹降一官,為直龍圖閣、知延安府,以元祐間嘗獻議棄地也。 壬申,三省具呂惠卿、王中正、宋用臣無罪狀進呈,當再敘,章惇曰:「惠卿所坐極無名。」帝曰:「與復舊官並資政殿學士。」 九月,癸卯,遣禦史劉拯按河北水災,賑饑民。 甲辰,以黃慶基、董敦逸並為監察禦史。 丙午,策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庚戌,三省同進呈張咸、吳儔、陳暘三人中第五等,推恩,帝曰:「進士策文理有過於此者。」因詔罷制科。 罷廣惠倉。 甲寅,知廣州唐義問,坐棄渠陽砦,責授舒州團練副使。 己未,遼以南院大王特默為南院樞密使。 庚申,太白晝見。 甲子,德勒部長降于遼,遼主命釋其罪。 丁卯,詔京東、西、河北賑恤流民。 戊辰,流星出紫微垣。 是月,遼都統額特勒進討准布,乘天大雪,擊敗瑪古蘇之眾並其四別部,斬首千餘級。 冬,十月,己巳朔,以知江甯府呂惠卿知大名府。 三省、樞密院同呈除目,曾布、韓忠彥曰:「若惠卿在朝,善人君子必無以自立。」帝曰:「只令知北京,豈可留也!布又言:「章惇秉政以來,所引皆闒茸小人,專恣弄權,日甚一日。陛下以天下公論召彭汝礪,而沮格不行;呂升卿於罪謫中致仕,而惇不稟旨,召令再任;王欽臣謝表語侵禦史,而惇欲削職降官;周秩譏切朝廷,而惇欲多方曲庇其罪;陛下不欲與惠卿複職而終複,不欲除林希經筵而終除。以是上下畏之,獨臣與韓忠彥曾稍開陳,它人有敢言其非者否?」其意蓋欲傾惇。帝曰:「此固當開陳也。」 丙子,遼主駐藕絲澱。 丁亥,國子司業龔原奏:「王安石在先朝時,嘗進所撰《字說》二十二卷。乞差人就其家繕寫定本,降付國子監雕印,以便學者傳習。」詔可。學校舉子之文,靡然從之,其弊自原始。 庚寅,以常安民為監察禦史。先是安民因召對言:「元祐中進言者,以熙甯、元豐之政為非而當時為是;今日進言者,以元祐之政為非而熙甯、元豐為是;皆偏論也。願陛下公聽並觀,無問新舊,惟歸於當。」帝謂輔臣曰:「安民議論公正,無所阿附。」 丁酉,都水使者王宗望言:「北流已閉,全河東還故道,望付史官紀紹聖以來聖明獨斷,致此成績。」詔宗望具析部役官功力等第以聞。然是時東流堤防未及繕固,瀕河多被水患,流民入京師,往往泊禦廊及僧舍,詔給券,諭令還本土以就賑濟。 十一月,己亥朔,複八路差官法。 壬子,蔡確追複觀文殿大學士。 甲寅,開封男子呂安斥乘輿,當斬,貸之。 十二月,辛未,申嚴銅錢出外界法。 甲戌,遼以參知政事趙廷睦兼同知樞密院事,以樞密副使王師儒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 己卯,遼主命錄西北路有功將士及戰歿者贈官。 乙酉,遼改明年元曰壽昌,減雜犯死罪以下,仍除貧民租賦。 丙戌,滑州浮橋火。 己醜,漳河決溢,浸洺、磁等州。令計置堙塞。 甲午,三省同進呈台諫官前後章疏,言:「實錄院所修先帝《實錄》,類多附會奸言,詆斥熙寧以來政事,乞重行罷黜。」帝曰:「史官敢如此誕謾不恭,須各與安置。」詔:「范祖禹安置永州,趙彥若澧州,黃庭堅黔州。」 初,章惇、蔡卞與其黨論《實錄》多誣,俾前史官分居畿邑以待問,摘千餘條示之,謂為無驗證。既而院吏考閱,悉有據依,所餘才三十二事。庭堅書「用鐵龍爪治河,有同兒戲」,至是首問焉,對曰:「庭堅時官北都,嘗親見之,真兒戲耳。」凡有問,皆直辭以對,聞者壯之。 遼南府宰相王棠卒。棠博古,善屬文,鄉貢、禮部、廷試皆第一。練達朝政,臨事不怠,在政府,修明法度,人許其不愧科名雲。 是歲,京師疫,洛水溢,太原地震;河北水,發京東粟賑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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