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書 > 續資治通鑒 | 上頁 下頁 |
治平四年(2) |
|
夏,四月,以殿中丞唐淑問為監察禦史裡行。帝諭曰:「朕以家世用卿,卿當謹家法。人臣病外交陰附,卿宜自結主知。比言者尚抉剔細故以為能,論事必務大體,乃為稱職。」淑問,介子也。 唐戌,請大行皇帝諡于南郊。 召還陝西宣撫使、判渭州郭逵同簽書樞密院事。禦史中丞王陶言:「韓琦引逵二府,至用太祖出師故事劫制人主,琦必有奸言惑亂聖聰,願罷逵為渭州。」帝不可,曰:「逵先帝所用,今遽罷之,是章先帝任人之失也。」 先是禦史台以狀申中書雲:「檢會《皇祐編敕》,常朝日,輪宰臣一員押班。近據引贊官稱宰臣更不赴,竊慮此《編敕》儀制別有沖替,伏乞明降指揮。」中書不報。辛酉,中丞王陶因以狀白宰相,又不報。乙卯,陶遂劾奏韓琦、曾公亮不押常朝班,至謂琦跋扈,引霍光、梁冀專恣事為喻。甲子,琦、公亮上表待罪。帝以陶章示琦,琦奏曰:「臣非跋扈者,陛下遣一小黃門至,則可縛臣以去矣。」帝為之動,而陶連奏不已;帝以問知制誥滕甫,甫曰:「宰相固有罪,然指為跋扈,則臣以為欺天陷人矣。」 丙寅,帝徙陶為翰林學士,司馬光權禦史中丞,兩易其任。丁卯,光入謝,言:「自頃宰相權重,今陶以論宰相罷,則中丞不可複為。臣願俟宰相押班然後就職。」許之。時光中丞告已進入,而王陶學士之命,中書獨持之不下。戊辰,吳奎、趙概面對,堅請黜陶於外,帝不許;複請授群牧使,許之。既而直批送中書,以陶為翰林學士。時琦方在告,不出,奎即具奏言:「昔唐德宗疑大臣,信群小,斥陸贄而以裴延齡等為腹心,天下稱為暗主。今陶挾持舊恩,排抑端良。如韓琦、曾公亮不押班事,蓋以向來相承,非由二臣始廢。今若又行內批,除陶翰林學士,則是因其過惡,更獲美遷,天下待陛下為何如主哉!陶不黜,陛下無以責內外大臣展布四體。」己巳,奎遂稱疾求罷。帝封奎劄子以示陶,陶複劾奎附宰相、欺天下六罪。侍御史吳申、呂景奏乞留陶依舊供職,並劾奎有無君之心,數其五罪。帝以手禮賜知制誥邵亢,趣講入陶學士告,亢遂言:「禦史中丞職在彈劾,陰陽不和,咎由執政。奎所言顛倒,失大臣體。」帝由是有逐奎意。龍圖閣直學士韓維言:「宰相跋扈,王法所當誅也。陶言是,宰相安得無罪!陶言非,則安得罷台職而已!今為翰林學士,是遷也。願廷對群臣,使是非兩判。」庚午,帝批付中書:「王陶、吳申、呂景,過毀大臣,陶出知陳州,吳申、呂景罰銅二十斤;吳奎位執政而彈劾中丞,以手詔為內批,三日不下,其罷知青州。」 帝語張方平曰:「奎罷,當以卿代。」方平辭,且言:「韓琦久在告,奎免,必不復起。琦勳在王室,願陛下複奎位,手詔諭琦,以全始終之分。」司馬光言:「奎名望素重,今為陶罷奎,恐大臣皆不自安,紛紛引去,于四方觀聽非宜。」辛未,公亮入對,亦請留奎,帝許之。壬申,召奎對延和殿,慰勞,使複位,曰:「成王豈不疑周公邪!」奎既複位,邵亢更以為言,帝手劄諭亢曰:「此無它,欲起坐臥者耳!」蓋指琦也。 初,王陶事琦甚瑾,琦深器之。東宮始建,英宗命以蔡抗為詹事,琦因薦陶。文彥博私謂琦,盍止用抗,琦不從。及帝即位,頗不悅大臣之專,陶料必多所易置,欲自規重位,故視琦如仇,力攻之。彥博謂琦曰:「頗記除詹事時否?」琦大愧曰:「見事之晚,直宜愛撻!」陶既至陳州,謝表詆宰相不已,中書擬再貶。光言:「陶誠有罪,然陛下欲廣言路,屈己愛陶,而宰相獨不能容乎!」乃止。 罷諸州歲貢飲食果藥。 癸酉,詔:「陝西、河東經略轉公運司,察主兵臣僚怯懦,老病者以聞。」 司馬光上疏,論修身之要三,曰仁,曰明,曰武。治國之要三,曰官人,曰信賞,曰必罰。且曰:「臣昔為諫官,即以此六言獻仁宗,其後以獻英宗。今以獻陛下。平生力學所得,盡在是矣。」 是月,錄京師系囚,遣使巡行陝西、河北、京東、西路體量安撫。 五月,辛巳,以久旱,命宰臣禱雨。 韓琦、曾公亮言:「臣等近以王陶彈奏,不過文德殿押班,先嘗面奏。舊以前殿退晚,及中書聚廳見客,日有機事商議,故不及押班,為歲已久,即非今始。今檢詳唐及《五代會要》,每月凡九開延英,則明其餘不坐之日,宰臣須赴正衙押班。及延英對宰臣日,未禦內殿前,令閤門使傳宣放班,則宰臣更不赴正衙押班明矣。本朝自祖宗以來,繼日臨朝,宰臣奏事。《祥符敕》宰臣依故事赴文德殿押班,行之不久,漸複墮廢。緣中書朝退後議政,動逾時刻,若日赴文德押班,則機務常有妨滯。乞下太常禮院詳定。」司馬光言舊制當押班,不須詳定。癸未,詔:「自今晝刻辰正,垂拱奏事未畢,聽宰相不赴文德殿,令禦史台放班退。未及辰正,並依《祥符敕令》,永為定制。」 壬辰,遼主駐納葛濼。 甲辰,以屯田員外郎張唐英為殿中侍御史裡行,從翰林學士王珪、範鎮之薦也。唐英初調穀城令,縣圃歲畦薑,貸種與民,還其陳,複配買取息。唐英至,空其圃,植千株柳,作柳亭于其中,聞者諮美。英宗初立,唐英上謹始書,言:「為人後者為之子,恐它日有引定陶故事以惑聖聽者。願杜其漸。」既而濮議果起,珪、鎮謂唐英有先見之明,故薦之。 乙巳,寶文閣成,置學士、直學士、待制官,奉英宗禦書藏於閣。 六月,戊申,遼有司奏新城縣民楊從謀反,偽署官吏,遼主曰:「小人無知,此兒戲耳。」獨流其首惡,餘釋之。 河北旱,民流入京師。待制陳薦請以便糴司陳粟貸民,戶二石,從之。司馬光上疏曰:「聖王之政,使民安土樂業而無離散之心,其要在於得人而已。以臣愚見,莫若擇公正之人為河北監司,使察災傷州縣,守宰不勝任者易之,然後多方那融鬥斛,使賑濟土著之民,居者既安,則行者思反。若縣縣皆然,豈複有流民哉!」於是詔河北運司約束州縣,倍加存恤。 己未,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府趙抃知諫院。入謝,帝謂抃曰:「聞卿入蜀,以一琴一鶴自隨,為政簡易,亦稱事邪?」故事,近臣自蜀還者,必登省府,不為諫官;大臣以為疑,帝曰:「吾賴其言耳。倘欲大用,何必省府乎!」抃上疏言任道德,委輔弼,別邪正,去侈心,信號令,平賞罰,謹機密,備不虞,勿數赦,容諫諍十事。又言呂誨、傅堯俞、範純仁、呂大防、趙鼎、馬默,皆骨鯁敢言,久譴不復,無以慰搢紳之望。複論五費,謂宮掖、宗室、官濫、兵冗、土木之事,多見納用。 辛未,詔:「天下官吏有能知差役利害,可以寬減者,實封條析以聞。」 先是三司使韓絳言:「害農之弊,無甚差役之法。重者衙前,多致破產,次則州役,亦須重費。向聞京東民有父子二丁將為衙前,父告其子雲:『吾當求死,使汝曹免於凍餒。』遂自經而死。又聞江南有嫁其祖母及與母析居以避役者,又有鬻田減其戶等者,田歸官戶不役之家,而役並於同等見存之戶。望令中外臣庶,條其利害,委侍從台省官集議裁定,使力役無偏重之患,則農民有樂業之心。」帝納其言,故有是詔。役法之議始此。 陝西運運使薛向言:「知青澗城種諤招西人朱令陵,最為橫山得力酋長,已給田十頃、宅一區,乞除一班行,使誇示諸羌,誘降橫山之眾。」詔增給田五頃。諤,世衡之子也。向在英宗時,嘗獻《西陲利害》十五篇。去冬又上疏陳禦邊五利:一曰任將帥以制其沖,二曰亟攻伐以罷其敵,三曰省戍兵以實其力,四曰絕利源以敝其國,五曰惜經費以固其本。疏奏,英宗稱善,嘗置諸左右,帝見而奇之。會邊臣多言橫山族帳可招納者,是日,召向入。凡向所陳計策,帝皆令勿語兩府,自以手詔指揮。 壬申,遼以度支使趙徵參知政事。 乙亥,禦史張紀言:「近歲以來,百司庶務,多稟決於中書。臣謂政府不當侵有司之職,有司亦不當以細務汩政府。」詔:「中書、樞密院,應細務合歸有司者,條析以聞。」後中書具三十一事,樞密院具六十二事,皆歸之有司。 秋,七月,庚辰,翰林學士承旨張方平等言:「本朝典禮,循唐之舊,真宗、仁宗皆祀於明堂以配上帝。今季秋大享明堂,伏請以大行皇帝配。」詔恭依。 詔察富民與妃嬪家婚姻夤緣得官者。 己醜,命戶部郎中趙抃、刑部郎中陳薦詳定中外封事。先是帝命張方平、司馬光,至是複令抃等同之。 辛卯,告大行皇帝諡于天地、宗廟、社稷。 壬辰,上寶冊于福寧殿。 帝初即位,內臣以覃恩升朝者,皆罷內職,獨句當禦藥院高居簡等四人留如故。司馬光疏言:「居簡資性奸回,工讒善佞,久處近職,罪惡其多。頃在先朝,依憑城社,物論切齒。及陛下繼統,乃複先自結納,使寵信之恩,過於先帝。願明治其罪,以解天下之惑。」帝曰:「祔廟畢,自當去。」光曰:「閨闥小臣,何系山陵先後?舜去四凶,不為不忠;仁宗貶丁謂,不為不孝。」帝從之。癸巳,居簡罷為供備庫使。 乙未,以三司檢法官呂惠卿編校集賢書籍。惠卿與王安石雅相好,安石薦其才于曾公亮,遂舉館職。惠卿,晉江人也。 辛醜,熒惑晝見,凡三十五日。 丙午,文州曲水縣令宇文之邵上書指陳得失。之邵,綿竹人,為曲水令,轉運使以輕縑高其價,使縣配賣,之邵言:「縣地狹人貧,耕者亡幾,方歲儉饑,羌夷數入寇,不可複困之以求利。」轉運使怒。會帝即位求言,乃上書曰:「千里之郡,有利未必興,有害未必除者,轉運使、提點刑獄制之也;百里之邑,有利未必興,有害未必除者,郡制之也。前日赦令,應在公逋負一切蠲除,而有司操之益急,督之愈甚,使上澤不下流而細民日困。如擇賢才以為三司之官,稍假郡縣以權,則民瘼除矣。」然後監番、棸、蹶、楀之盛以保安外戚,考《棠棣》、《角弓》之義以親睦九族,興墜典,拔滯淹,遠誇毗,來忠讜。凡所建置,必與大臣共議以廣其善,號令威福則專制之。如此,則太平可拱而俟也。」書奏,不報,喟然曰:「吾不可仕矣!」遂以太子中允致仕,時年未四十也。範鎮曰:「之邵位下而言高,學富而行篤,少我二十一歲而先我掛冠,使吾慊然。」 夏國遣使奉慰及進助山陵。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