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書 > 續資治通鑒 | 上頁 下頁
嘉祐八年(1)


  嘉祐八年遼清寧九年。癸卯,一零六三年

  春,正月,己西,翰林學士范鎮知貢舉。

  辛亥,遼主如鴛鴦濼。立皇子浚為梁王。浚為皇后所生,幼而能言,好學知書。遼主嘗曰:「此子聰慧,殆天授與!」時年六歲,封為王。

  癸醜,詔夏國主諒祚:「所遣進奉人石方,稱宣徽南院使,非陪臣官號;自今宜遵用誓詔,無得僣擬!」

  丙寅,以龍圖閣直學士、知審官院韓贄兼判都水監。初,置都水監,欲重其事,以知雜禦史判。至是知雜趙抃辭以不知水事,故命贄焉。

  戊辰,宰相韓琦言:「秦州永寧寨,舊以鈔市馬,自修古渭寨,在永寧之西,而蕃、漢多互市其間,因置買馬場,凡歲用緡錢十餘萬,實耗國用。」詔複置場永甯,罷古渭寨所置場,蕃部馬至,徑鬻于秦州。

  己巳,以充儀俞氏為昭儀,婕妤楊氏為修儀,周氏為婉容。

  辛未,遼禁民鬻銅。

  二月,癸未,帝不豫。甲申,降天下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乙酉,太子少傅致仕田況卒,贈太子太保,諡宣簡。況明敏有文武才,其論天下事甚多,如並樞密院於中書以一政本,日輪兩制館閣一員於便殿備訪問,以錫慶院廣太學,興鎮戎軍、原、渭等州營田,汰諸路宣毅、廣捷等冗軍,策元昊勢屈納款,必令盡還延州侵地,無過許歲幣,併入中青鹽,請戮陝西陷沒主將隨行親兵。其論甚偉,然不盡行也。

  始,遼侵澶州,略得數百人,以屬況父延昭,延昭哀之,悉縱去,因自脫歸中國,生八子,多知名。況,長子也。保州之役,況殺降卒數百人,朝廷壯其決,後大用之。然卒無子,以兄子為後。

  丙戌,中書、樞密院奏事于福寧殿之西閤,見帝所禦幄亦、裀褥皆質素暗弊,久而不易。帝顧韓琦等曰:「朕居宮中,自奉正如此耳。此亦生民之膏血也,可輕費之哉!」

  三月,甲辰,詔前鄆州觀察推官孫兆、邠州司戶參軍單驤診禦脈。帝初不豫,醫官宋安道等進藥,久未效,而兆與驤皆以醫術知名,特召之。丙午,詔中書劾宋安道等罪以聞。

  戊申,太子太保致仕龐籍卒。時帝不豫,廢朝、臨奠皆不果,第遣使吊賻其家,贈司空兼侍中,諡莊敏。籍長於吏事,持法深峭。軍中有犯者,至或斷斬刳磔,或累笞至死,以故土卒畏服;而治民有惠愛。及為相,議者以為聲望減于治郡時去。

  甲寅,昭德軍節度使、同平章事李昭亮卒,贈中書令,諡良僖。昭亮為人和易,諳習近事,於吏治頗通敏,善委任僚佐,故數更藩鎮無它過。

  壬戌,孫兆為殿中丞,單驤為中都令,仍令校正醫書。封神應侯扁鵲為神應公。皇城使宋安道等皆降官。

  癸亥,禦內東門幄殿。

  甲子,禦延和殿,賜進士閩人許將第一百二十七人及第,六十七人同出身,諸科一百四十七人及第、同出身,又賜特奏名進士、諸科一百人及第、同出身、諸州文學、長史。

  乙丑,以聖體康復,宰臣詣東上閤門拜表稱賀。

  辛未晦,帝崩于福寧殿。是日,帝飲食起居尚平寧,甲夜,忽起,索藥甚急,且召皇后。皇后至,帝指心不能言。召醫官診視,投藥、灼艾,已無及。丙夜,遂崩。左右欲開宮門召輔臣,皇后曰:「此際宮門豈可夜開!且密諭輔臣黎明入禁中。」又取粥於禦廚。醫官既出,複召入,使人禁守之。

  夏,四月,壬申朔,輔臣入至寢殿。後定議,召皇子入,告以帝晏駕,使嗣立。皇子驚曰:「某不敢為,某不敢為!」因反走。輔臣共持之,或解其發,或被以禦服,召殿前、馬步軍副都指揮使、都虞候及宗室刺史以上至殿前諭旨。又召翰林學士王珪草遺制,珪惶懼不知所為,韓琦謂珪曰:「大行在位凡幾年?」珪悟,乃下筆。至曰昳,百官皆集,猶吉服,但解金帶及所佩魚,自垂拱殿門外哭而入,班福寧殿前,器止,韓琦宣遺制。

  皇子即皇帝位,見百官於東楹。百官再拜,複位哭,乃出。帝欲亮陰三年,命韓琦攝塚宰,輔臣皆言不可,乃止。

  癸酉,大赦。優賞諸軍,如乾興故事。時禁衛或相告,乾興內給食物中有金。既而宮中果賜食,眾視食中無有,紛紛以為言。殿前副都指揮使李璋呼什長謂曰:「爾曹平居衣食縣官,主上未臨政,已優賞,爾何功,複云云?敢諠者斬!」眾乃定。

  判吏部南曹王端言:「公卿子弟繈褓得官,未嘗蒞事,而錫服與年勞者等,何以示勸!請從蒞日始。」遂著為令。端,質之弟也。

  遣使告哀于遼及夏國。

  三司奏乞內藏庫錢百五十萬貫,紬絹二百五十萬匹,銀五萬兩,助山陵及賞賚,從之。

  帝初即位,與輔臣言,皆不名。及將責降醫官,有欲為孫兆、單驤地者,言於帝曰:「先帝初進兆等藥,皆有驗,不幸至此,乃天命也,非醫官所能及。」帝斂容曰:「聞兆等皆兩府所薦,信乎?」對曰:「然。」帝曰:「然則朕不敢與知,唯公等裁之!」皆惶恐。甲戌,兆編管池州,驤峽州,同時責降者十二人,獨兆、驤得遠地雲。

  乙亥,群臣表請聽政,不從。

  詔:「天下官名,地名、人姓名與禦名同者改之;改部署曰總管。」

  命韓琦為山陵使。

  先是輔臣奏事,帝必詳問本末,然後裁決,莫不當理,中外翕然皆稱明主。是日晚,忽得疾,不知人,語言失次,複召已責降醫官宋安道、甄立裡、奏宗一、王士倫等人侍疾。

  丙子,尊皇后曰皇太后。

  丁醜,群臣三上表請聽政。戊寅,詔許之,既而以疾不果。有司請改日大斂,司天監言蔔近日則不利帝及太后,帝令避太后而已。己卯、大斂,帝疾增劇,號呼狂走,不能成禮。韓琦亟投杖褰簾,抱持帝,呼內人,屬令加意擁護。又與同列入白太后下詔,候聽政日,請太后權同處分。禮院奏請:「其日皇帝同太后禦內東門小殿,垂簾,中書、樞密院合班起居,以次奏事。或非時召學士,亦許至小殿。皇太后處分稱『吾』,群臣進名起居於內東門。」從之。

  辛巳,命遼賀乾元節使、保靜軍節度使耶律谷等進書奠梓宮,見帝於東階,令閤門以書幣入。始,遼使至德清,廷臣有欲卻之者,有欲俟其至國門諭使之還者,議未決。太常丞、集賢校理邵亢,請許其使者奉國書置柩前,俾得見帝,以安遠人,詔從其言。時龍圖閣直學士周沆館伴遼使者,初未許見,先詔取書置柩前。使者固請見,曰:「取書,非故事也。」帝以方衰絰,辭焉。使者執書不肯授閤門,沆曰:「昔北朝有喪,吾使至柳河而還。今朝廷重鄰好,聽北使至京師,達命於幾筵,恩禮厚矣,奈何更以取書為嫌乎!」使者立授書,然帝亦卒見穀等。朝廷未知遼主之年,沆乘間雜它語以問,使者出不意,遽對以實。既而悔之,相顧曰:「今複應兄事南朝矣。」

  壬午,輔臣入對於柔儀殿西閤,皇太后禦內東門小殿,垂簾聽政。初議帝與太后同禦東殿垂簾,輔臣合班以次奏事。及是帝方服藥,權居柔儀殿東閤之西室,太后居其東室。輔臣既入西室,候問聖體,因奏軍國事,太后及獨禦東殿,輔臣以政事複奏於簾前雲。

  癸未,內出遺留物賜兩府、宗室、近臣、主兵官有差。富弼、文彥博時居喪,皆遣使就賜之。知諫院司馬光言:「國家用度素窘,複遭大喪,累世所藏,幾乎掃地。傳聞外州、軍官庫無錢之處,或借貸民錢以供賞給,一朝取辦,逼以棰楚。當此之際,群臣何心以當厚賜!」因固辭,卒不許。光乃以所得珠為諫院公使錢,以金遺其舅氏焉。

  甲申,宰相韓琦加門下侍郎兼兵部尚書,進封衛國公,曾公亮加中書侍郎兼禮部尚書,樞密使張昪、參知政事歐陽修、趙概並加戶部侍郎,樞密副使胡宿、吳奎並加給事中。

  知諫院司馬光上皇太后疏曰:「殿下初攝大政,四方之人,莫不觀聽以占盛德。臣以為凡名物禮數所以自奏者,皆當深自抑損,不可盡依章憲明肅皇后故事,以成謙順之美。大臣忠厚如王曾,清純如張知白,剛正如魯宗道,質直如薛奎者,當信之用之,與共謀天下之事。鄙猥如馬季良,讒諂如羅崇勳者,當疏之遠之,不可寵以祿位,聽采其言也。臣聞婦人內夫家而外父母家,況後妃與國同體,休戚如一,若趙氏安則百姓皆安,況于曹氏,必世世長享富貴明矣。為政之道,莫若至公。願殿下熟察群臣中有賢才則舉之,有功則賞之,職事不修則廢之,有罪則刑之。俟皇帝聖體平寧,授以治安之業,自居長樂之宮,坐享天下之養,則聖善之德冠絕前古,雖周之文母,漢之明德,不足比也。」

  乙酉,作受命寶,命歐陽修篆其文曰:「皇帝恭膺天命之寶」。

  發諸路卒四萬六千餘人修奉山陵。

  丙戌,以國子監所印《九經》及《正義》、《孟子》、醫書賜夏國從所乞也。

  丁亥,以皇子右千牛衛將軍仲針為安州觀察使、光國公,右內率府副率仲糾為和州防禦使、樂安郡公,仲恪為博州防禦使、大寧郡公。

  翰林學士王珪上言:「聖體已安,皇太后乞罷權同聽政。」即命珪草還政書。既而不行。

  熒惑自去年八月庚辰夕伏,積二百四十九日。命輔臣祈禳于集英殿;己醜晨,見東方。

  癸巳,權三司使蔡襄奏大行山陵一用永定制度,於是右司諫王陶上言:「民力方困,山陵不當以永定為准。」其後京西轉運使吳充、楚建中、知濟州田棐相繼上言:「請遵先帝遺詔,山陵務從儉約,皇堂、上宮除明器之外,金玉珍寶一切屏去。」建中,須城人也。禮院編纂蘇洵亦貽韓琦書切諫,至引華元不臣以責之,琦為變色。乃詔禮院與少府監議,唯省乾興中所增明器而已,其它猶一用定陵制度。

  右司諫、直集賢院、同修起居注鄭獬上言:「今國用空乏,財賦不給,近者賞軍,已見橫斂,富室嗟怨,流聞京師。竊惟先帝節儉愛民,出於天性,無珠玉奇麗之好,無犬馬游觀之樂,服禦至於浣濯,器玩極于樸陋,此天下所共知也。今山陵制度,乃取乾興最盛之時為准,獨不傷先帝節儉之德乎?臣以為宜敕有司條具名數,再議減節。」

  帝自不豫以來,喪皆禮官執事,群臣奉慰,則垂簾不坐。乙未,大祥,始親行禮,又捲簾坐受慰,人心少安。

  丁酉,起複文顏博,固辭;表三上,乃聽終喪。尋有詔給俸賜比宰臣之半,顏博又辭,許之。

  戊戌,司馬光上疏曰:「竊惟大行皇帝春秋未甚高,以宗廟社稷之重,超然遠覽,確然獨斷,知陛下仁孝可守大業,擢於宗室之中,建為嗣子,授以天下,其恩德隆厚,固非微臣所能稱述。今不幸奄棄萬國,陛下哀慕過禮,以至成疾,中外聞者,莫不感泣,知大行皇帝能為天下得人,治平之期,企踵可待。

  「今者聖體痊平,初臨大政,舉措雲為,不可不審。為政之要,在於用人,賞善罰惡而已。願陛下難之重之,精心審慮,如射之有的,必萬全取中,然後可發也。

  「陛下思念先朝,欲報之德,奉事皇太后孝謹,撫諸公主慈愛,此誠仁孝之至,過人遠甚。臣願陛下雖天性得之,複加聖心,夙夜匪懈,謹終如始,以結億兆之心,形四方之化,則福祚流於子孫,令聞垂於無窮矣。

  「古者人君嗣位,必逾年然後改元。願陛下一循典禮,勿有變更于中年也。

  「三年之喪,自天子達于庶人一也。自漢氏以來,始從權制,以日易月。臣願陛下雖仰遵遺詔,俯徇群情,二十七日而釋服,至於宮禁之中,音樂、游燕、吉慶之事,皆俟三年然後複常,以盡送終追遠之義焉。

  「禮,為人後者為之子,故為所後服斬衰三年,而為其父母齊衰期,為所後者之親皆如子,而為己之親皆降一等,蓋以持重于大宗,則宜降其小宗,所以專志於所奉而不敢顧私親也。漢宣帝自以為昭帝后,終不敢加尊號于衛太子、史皇孫。光武起於布衣,親冒矢石以得天下,自以為元帝后,亦不敢加尊號于巨鹿都尉、南頓君。此皆循大義,明至公,當時歸美,後世頌聖。至於哀、安、桓、靈,鹹自旁親入繼大統,皆追尊其祖父,此不足為孝,而適足犯義侵禮,取譏當時,見非後世。願陛下深以為鑒,杜絕此議,勿複聽也。」

  己亥,群臣上表請臨朝聽政。表三上,乃許之。

  庚子,立京兆郡君高氏為皇后,北作坊使遵甫之女。遵甫,繼勳子也。母曹氏,皇太后親姊。後四歲,與帝同育於禁中,仁宗常謂太后,它日必以相配,太后許諾。既長,出宮;慶曆七年,歸於濮邸,封京兆郡君,於是正位。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