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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聖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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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聖五年遼太平七年 春,正月,壬寅朔,初率百官上皇太后壽于會慶殿,遂禦天安殿受朝。 己未,樞密副使晏殊罷。殊上疏論張耆不可為樞密使,忤太后旨。會從幸玉清昭應宮,從者持笏後至,殊怒,以笏撞之折齒,禦史彈奏,遂出知宣州。之州數月,改應天府,延范仲淹以教生徒。自五代以來,天下學校廢,興學自殊始。 戊辰,以夏竦為樞密副使。 是月,遼主如混同江。 二月,癸酉,命呂夷簡、夏竦修先朝國史,王曾為提舉,翰林學士宋綬、樞密直學士劉筠、陳堯佐同修。初,內出劄子,以先朝正史久而未修,慮年祀浸遠,事或淪墜,宜令王曾修纂之。故事,宰臣自領監修國史;至是以曾提舉,乃別降敕焉。 丙子,詔賑京東流民。 三月,辛酉,禦崇政殿,試禮部奏名進士,仍命翰林學士宋綬以下二十六人為殿后彌封、謄錄、考覆、詳定、編排官,如先朝舊制。乙丑,賜進士王堯臣等一百九十七人及第,八十二人同出身,七十一人同學究出身,二十八人試銜;丙寅,賜諸科及第並出身者又六百九十八人。堯臣,虞城人也。 夏,四月,癸酉,試特奏名進士及諸科;甲戌,賜同出身及試銜者凡三百四十二人。尋下詔戒諭諸道舉人,宜奮勵詞學,毋坐視歲月,冀望恩澤。 辛巳,遼杜防、蕭蘊等來賀乾元節,知制誥程琳為館伴使。蘊出位圖,指曰:「中國使者至北朝坐殿上,位高;今北朝使至中國,位下,請升之。」琳曰:「此真宗皇帝所定,不可易。」防又曰:「大國之卿當小國之卿,可乎?」琳曰:「南、北朝安有大小之異!」防不能對。詔與宰相議,或曰:「此細事,不足爭。」將許之。琳曰:「許其小,必啟其大。」固爭不可,乃止。 乙未,遼主獵于黑嶺。 帝嘗謂輔臣曰:「世無良醫,故夭橫者眾。」張知白對曰:「古方書雖存,率多舛繆;又,天下學醫者不得盡見。」乃命醫官院校定醫書。至是詔國子監摹印頒行,並詔翰林學士宋綬撰《病源序》。 五月,庚子朔,詔:「武臣子孫習文藝者,聽奏文資。」 丙午,閱諸班騎射。 辛亥,錄系囚。 癸亥,楚王元佐薨,追封齊王,諡恭憲;後改封潞王。 是月,遼主清暑永安山。西南詔討司奏陰山中產金銀,請置冶,從之;複遣使循遼河北求產金銀之所。由是興冶采煉,人賴其利。 六月,甲戌,以京畿旱,禱雨於玉清昭應宮、開寶寺。 丙子,詔決畿內系囚。 丁醜,雨。 癸未,罷諸營造之不急者。先是太后大出金帛,重修景德寺,遣內侍羅崇勳主之。宰臣張知白因言:「按《五行志》,宮室盛則有火災。近者洞真、壽寧觀相繼火,此皆土木太盛之證。」帝納其言。 詔:「翰林學士依大中祥符五年故事,雙日鎖院,只日降麻。」 遼禁諸屯田不得擅貨官粟。 癸巳,遼複使蕭惠討准布。 秋,七月,己亥朔,賑泰州水災。 遼主諭中外大臣曰:「制條中有遺闕及輕重失中者,其條上之,議增改焉。 乙巳,遼詔:「輦路所經,旁三十步內不得耕種者,不在所訟之限。」 丙辰,發丁夫三萬八千,卒二萬一千,緡錢五十萬,塞滑州決河。 詔察京東被災縣吏不職者以聞。 先是司天監主簿苗舜臣等,嘗言土宿留參,太白晝見,詔日官同考定。日官奏:「土宿留參,順不相犯;太白晝見,日未過午。」舜臣等坐妄言災變被罰,監察禦史曹修古言:「日官所定,希旨悅上,不足為信。今罰舜臣等,其事甚小,然恐自此人人畏避,佞媚取容,以災為福。」禁中以翡翠為服玩,詔市于南越,修古以為重傷物命,且真宗嘗禁采狨毛,故事未遠,宜罷之。時方崇建塔廟,議營金閣,費不可勝計,修古極陳其不可。八月,壬申,修古出知歙州。 九月,庚戌,閱龍衛神勇軍習戰。 癸卯,召輔臣至崇政殿西廡觀孫奭講書,各賜織成禦飛白字圖。 陝西轉運司言,同、華等州旱,虸蚄蟲食苗。太常博士、秘閣校理、國史院編修官謝絳上疏曰:「去年京師大水,敗民廬舍,河渠暴溢,幾冒城郭;今年苦旱,百姓疫死,田谷焦槁,秋成絕望;此皆大異也。陛下夙夜勤苦,思有以攬塞時變,固宜改更理化,下罪己之詔,修順時之令,宣群言以導壅,斥近幸以損陰。而聖心優柔,重在改作,號令所發,未聞有以當天心者。夫風雨寒暑之于大時,為大信也;信不及於物,澤不究於下,則水旱為沴。近日制命有信宿輒改,適行遽止,而欲風雨以信,其可得乎? 「天下之廣,萬幾之眾,不出房闥,豈能盡知!而在廷之臣,未聞被數刻之召,吐片言之善;朝夕左右,非恩澤即佞幸,上下皆蔽,其事不虛。昔兩漢日蝕、水旱,有策免三公以示戒懼。陛下進用丞弼,極一時之選;而政道未茂,天時未順,豈大臣輔佐不明邪?陛下信任不篤邪?必若使之,宜推心責成以極其效;謂之不然,則更選賢者。比來奸邪者易進,守道者數窮,政出多門,俗喜由徑。聖心固欲盡得天下之賢能,分職受事,而宰相方考資進吏,無所建白,循依違之跡,行尋常之政,臣恐不足回靈意,塞至戒。 「古者穀不登則虧膳,災屢至則降服,凶年不塗塈。願陛下下詔引咎,損太官之膳,避路寢之朝,許士大夫斥諱上聞,譏切時病,罷不急之役,省無名之斂,勿崇私恩,更進直道。誠動乎上,惠洽於下,豈有時澤之艱哉!」絳,濤之子也。 遼主駐遼河。冬,十月,丁卯朔,詔:「諸帳院庶孽,並從其母論貴賤。」 遼主留心翰墨,始畫譜牒以別嫡庶,由是爭訟紛起,樞密使蕭朴,有吏才,能知人主意,敷奏稱旨,時議多取決之。 辛未,太常博士、直集賢院、同知禮院王皞,上所撰《禮閣新編》六十卷。 初,天禧中,同判太常禮院陳寬請編次本院所承詔敕,其後不能就,皞因取國初至乾興所下詔敕,刪去重複,類以五禮之目,成書上之,賜五品服。皞,曾弟也。 乙酉,監修國史王曾言:「唐史官吳兢,於《實錄》正史外,錄太宗與群臣對問之語為《貞觀政要》。今欲采太祖、太宗、真宗《實錄》、《日曆》、《時政記》、《起居注》,其間事蹟不入正史者,別為一書,與正史並行。」從之。 壬辰,醫官院上所鑄俞空銅人式二,詔一置醫官院,一置相國寺。 甲午,同皇太后幸禦書院,觀太宗、真宗禦書。 丙申,滑州言塞決河畢。是日旬休,帝與太后特禦承明殿,召輔臣諭曰:「河決累年,一旦複故道,皆卿等經畫力也。」王曾等再拜稱賀。詔速第修河僚勞效以聞,作靈順廟於新堤之側。十一月,丁酋朔,名滑州新修埽曰天臺埽,以其近天臺山麓故也。自天禧三年河決,至是九載,乃複塞。修河部署彭睿、權三司使河南範雍、知滑州寇瑊,並加秩;凡督役者第遷官,民經率配,免秋稅十之三。 乙未,遼皇侄匡義軍節度使中山郡王查噶、保甯軍節度使長沙郡王色嘉努、廣德軍節度使樂安郡王遂格,奏言各將之官,乞選伴讀書史,遼主從之。 壬寅,工部郎中、直詔文館燕肅請造指南車,內侍盧道隆又上所創記裡鼓車,詔皆以其法下有司制之。 甲辰,百官集尚書省,受薦享景靈宮誓,乙巳,受享太廟誓。丙午,受合祭天地誓。丁未,帝謂輔臣曰:「百官三日受誓,禮當然邪?」王曾等曰:「宮廟告享,皆緣郊祀之事,止當一受誓爾。今循先朝舊制,請俟它日厘正之。」 辛亥,朝享景靈宮。壬子,享太廟。大禮使王曾言:「皇帝執玉被兗,酌獻七室,而每室奏樂章,恐陟降為勞,請節宮架之奏。」帝曰:「三年一享,朕不敢憚勞也。」 癸醜,祀天地於圜丘。賀皇太后于會慶殿。 丁巳,恭謝玉清昭應宮。 十二月,辛未,加恩百官。 丁亥,詔:「百官、宗室受賂冒為親屬奏官者,毋赦。」 左正言孔道輔為左司諫、龍圖閣待制。時道輔使遼猶未還,遼宴使者,優人以文宣王為戲,道輔艴然徑出。主客者邀道輔還坐,道輔正色曰:「中國與北朝通好,以禮文相接,今俳優之徒侮慢先聖而不之禁,北朝之過也。」 是歲,南郊肆赦,中外以為丁謂將複還。殿中侍御史臨河陳炎上疏曰:「丁謂因緣憸佞,竊據公台,今禋柴展禮,必潛輸琛貨,私結要權,假息要荒,冀移善地。李德裕止因朋黨,不獲生還;盧多遜曲事主藩,卒無牽複;請更不原赦。」帝然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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