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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聖三年


  天聖三年遼太平五年

  春,正月,乙酉,遼主如混同江。

  戊子,遼遣宣徽南院使蕭從順等來賀長寧節,見於崇政殿,皇太后垂簾,置酒殿中以宴之,禦史中丞薛奎館伴。從順欲請見,且言南使至北者皆見太后,而北使來獨不得見。奎折之曰:「皇太后垂簾聽政,雖本朝群臣亦未嘗得見也。」從順乃已。及辭,從順有疾,命宰臣王曾押宴都亭驛。從順問曾曰:「南朝每降使車,悉皆假攝,何也?」曾曰:「使者之任惟其人,不以官之高下。今二府八人,六常奉使,惟其人,不以官也。」從順默然。既而從順稱疾留館,不以時發,帝遣使問勞,挾太醫診視,相屬￿道。樞密使曹利用請一切罷之,乃引去。

  二月,戊午,遼禁其境內服用明金及金錢綺,國親當服者,奏而後用。

  乙丑,權禦史中丞薛奎,罷為集賢院學士、知並州,或譖奎漏禁中語也。既而秦州闕守,帝以奎屢官西邊,習其土風,即改奎知秦州。秦州宿重兵,經費常不足,奎務儉約,教民水耕,謹商算,歲中廩粟積者三百萬,征算衍者三十萬,核民隱田數千頃,複得芻粟十餘萬。

  是月,遼主如魚兒濼。

  三月,丙子,徙知河南府陳堯佐知並州。每汾水漲,州人憂溺,堯佐為築堤,植柳數萬本,作柳溪亭,民賴其利。

  壬辰,遼以左丞相張儉為武定軍節度使,以殿前都點檢蕭都哩為契丹行宮都部署。

  是月,遼主如長春河。魚兒濼有聲如雷,其水一夕越沙岡四十裡,別為一陂。

  夏,四月,壬子朔,詔恤刑獄。

  是月,以龍圖閣直學士、刑部郎中劉煜知河南府。煜世家河南,衣寇舊族。嘗權發遣開封府事,獨召見,太后問曰:「知卿名族,欲一見卿家譜,恐與吾同宗也。」煜曰:「不敢。」它日,數問之,煜無以對,因偽風眩,僕而出,乃免。

  五月,庚寅,錄系囚。

  癸巳,幸禦莊觀刈麥,聞民舍機杼聲,賜織婦茶帛。

  遼主清暑永安山。以蕭從順為太子太師,吳叔達翰林學士,道士馮若谷加太子中允。命張儉移鎮大同。

  六月,癸酉,環、原州屬羌叛,寇邊,環慶都監趙士隆等死之。遣使者安撫陝西。

  秋,七月,戊子,詔諸路轉運使察舉知州、同判不任事者。

  壬寅,以前戶部郎中夏竦起複知制誥。竦急於進取,喜任數術,世目為奸邪。嘗上疏乞與修《真宗實錄》,不報。既而丁母憂,潛至京師求起複,依中人張懷德為內助,而王欽若雅善竦,因左右之,故有是命。

  遼主獵于平地松林。

  八月,辛亥,知益州薛田言:「本州解發舉人,自張詠以來,例給館券至京,今得三司移文,乃責吏人償所給官物,恐非朝廷之意。」帝曰:「漢貢士皆郡國續食,今獨不能行之遠方邪?其令悉蠲之!」

  戊午,夔州路提點刑獄盛京,言忠州鹽井歲增課,奉節、巫山縣營田戶逃絕,裡胥代納戶稅,萬州戶納谷稅錢,皆為民害;詔悉除之。京,度之從兄也。

  初,李諮等既條上茶法利害,論者猶爭言其不便。辛未,命翰林侍讀學士孫奭、知制誥夏竦等再加詳定。

  九月,庚辰朔,始遣使賀遼後正旦。

  遼主駐南京。

  己亥,遼始遣使來賀宋太后正旦。

  冬,十月,乙卯,太白犯南斗。

  辛酉,以翰林學士、禮部侍郎晏殊為樞密副使。

  庚午,以宰臣王欽若為譯經使。唐譯經使以宰相明釋學者兼領之;宋初翻譯經論,令朝官潤文,及丁謂相,始置使;而欽若乃因譯經僧法護等請為使,議者非之。

  十一月,己卯朔,孫奭等言:「十三場茶積而未售者六百一十三萬餘斤,蓋許商人貼射,則善者皆入商人,其入官者皆粗惡不時,故人莫肯售。又,園戶輸歲課不足者,使如商人入息,而園戶皆細民貧弱,力不能給,繁擾益甚。又,奸人倚貼射為名,強市盜販,侵奪官利。其弊如此,不可不革。請罷貼射法,官複給本錢市茶,而商人入錢以售之。」於是茶法複壞。

  庚子,遼主幸內果園宴,京民聚觀。求進士得七十二人,命賦詩,第其工拙,以張昱等一十四人為太子校書郎,韓欒等五十八人為崇文館校書郎。

  王欽若既兼譯經使,始赴傳法院,感疾亟歸;車駕臨問,賜白金五千兩。戊申,卒。皇太后臨奠出涕,贈太師,中書令,諡文穆,遣官護葬事,錄親事及所親信二十餘人。建隆以來,宰相恤恩,未有此比。

  欽若狀貌短小,項有附疣,時人目為「癭相」。智數過人,每朝廷有所興造,委典遷就以中上意。性傾巧,敢為矯誕。太后以先朝所寵異,故複用之。及吳植事敗,太后滋不悅,同列稍侵之,欽若悒悒以歿。後有詔塑像茅山,列於仙官。

  遼北院樞密使蕭哈綽有疾,遼主欲臨視之,哈綽謝曰:「臣無狀,猥蒙重任;今形容毀瘁,恐陛下見而動心。」遼主乃止。會北府宰相蕭朴問疾,哈綽握其手曰:「吾死,君必為樞密使,慎勿舉勝己者。」朴聞而鄙之。乙丑,卒。

  十二月,戊辰,遼以蕭樸為北院樞密使,封蘭陵郡王。

  先是朝班以宰相為首,親王次之,使相又次之,樞密使雖檢校三師兼侍中、尚書、中書令,猶班宰相下。咸平初,曹彬以樞密副使兼侍中,位戶部侍郎、平章事李沆下,循舊制也。乾興中,王曾由次相為會靈觀使,曹利用由樞密使領景靈宮使,時以宮觀使為重,詔利用班曾之上,議者深以為非。至是曾進昭文館大學士、玉清昭應宮使,同集殿廬,將告謝,而利用猶欲班曾上,閤門不敢裁。曾抗聲目吏曰:「但奏宰相王曾等告謝。」班既定,利用鬱鬱不平,張士遜慰曉之。庚申,詔宰臣、樞密使序班如故事。而利用志矯,尚居次相張知白上。及聞召張旻于河陽為樞密使,利用疑代己,始悔懼焉。

  殿前副指揮使楊崇勳,嘗詣中書白事,屬微雨新霽,崇勳穿泥靴登階,王曾頷之,不以常禮延坐。崇勳退,劾奏其失,送宣徽院問狀。翼日,曾入對,請傳詔釋罪,太后問其故,曰:「崇勳武夫,不知朝廷之儀。舉劾者,柄臣所以振紀綱;寬釋者,人君所以示恩德。如此,則仁愛歸於上而威令肅於下矣。」

  癸亥,徙崖州司戶參軍丁謂雷州司戶參軍。

  謂以家寓洛陽,常為書自責,敘國厚恩,戒家人毋輒怨望,遣人致於西京留守劉煜,祈付其家,戒使伺煜會眾寮時達之。煜得書,不敢私,即以聞;帝見之感惻,故有是命。宰相言:「謂,天下不容其罪而竄之,今不緣赦宥,未可內徙。」帝曰:「謂斥海上已數年,欲令生還嶺表耳。」

  乙丑,淮南節度使、檢校太師、同平章事張旻依前充樞密使。太后微時,嘗寓旻家,旻事之甚謹,後深德之,故複掌樞府。尋改名耆。

  是歲,燕民以年谷豐熟,遼主車駕臨幸,爭以土物來獻。遼主禮高年,惠鰥寡,賜酺飲。至夕,六街燈火如晝,士庶嬉遊,遼主亦微行觀之。

  丁醜,遼禁工匠不得銷毀金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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