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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興元年(2)


  秋,七月,辛未,王曾加中書侍郎、平章事,呂夷簡為給事中,魯宗道為右諫議大夫,並參知政事。

  宗道為諭德時,居近酒肆,嘗微行就飲肆中,偶真宗亟召,使者及門,久之,宗道始自酒肆來。使者先入,約曰:「即上怪公來遲,何以為對?」宗道曰:「第以實告。」使者曰:「然則公當得罪。」曰:「飲酒,人之常情;欺君,臣子之大罪也。」真宗果問使者,具以宗道所言對。帝詰之,宗道謝曰:「有故人自鄉里來,臣家貧,無杯杓,故就酒家飲。」帝以為忠實可大用,嘗以語太后,太后識之,於是並夷簡皆首蒙擢任。

  禮儀院言:「大行山陵禮畢,莊穆皇后郭氏,嘗母儀天下,禮當升祔;莊懷皇后潘氏,本從藩邸追命,止當享於後廟。」詔集議尚書省,學士承旨李維等請如禮儀院所定,從之。

  丙子,以樞密副使錢惟演為樞密使。

  戊寅,詔真宗陵名曰永定。始,丁謂請名陵曰鎮,及謂貶,馮拯謂三陵皆有「永」字,故易曰永定陵。然永定乃縣名也,而宣祖止名安陵,又以翼祖陵已名為定,複追改為靖。議者議拯不學,當時無正之者。

  輔臣三上表,請皇太后遵遺制,每五日一臨便殿,依先定儀注,許令中書、樞密院奏事,與皇帝共加裁酌,皇太后不許;複上皇帝表,乃從之。

  初,女道士劉德妙,嘗以巫師出入丁謂家,謂敗,逮系德妙,內侍鞫之。德妙具言謂嘗教之曰:「汝所為不過巫事,不若托老君言禍福,足以動人。」於是即謂家設神像,夜醮於園中,雷允恭數至請禱。及真宗崩,引入禁中。又因穿地得龜蛇,令德妙持入內,給言出其家山洞中。仍複教雲:「上即問若所事何知為老君,第雲相公非凡人,當知之。」謂又作頌,題曰「混元皇帝賜德妙」,語涉妖誕。辛卯,再貶謂崖州司戶參軍,諸子並勒停,籍其家,得四方賂遺,不可勝紀,仍以謂罪狀佈告中外。

  始,謂命宋綬草寇准責詞,綬請其罪,謂曰:「《春秋》無將,漢法不道,皆證事也。」綬雖從謂指,然卒改易謂本語不純用。及謂貶,綬猶當制,即草詞曰:「無將之戒,舊典甚明;不道之辜,常刑罔救。」論者快焉。

  謂初逐准,京師為之語曰:「欲得天下寧,當拔眼中釘;欲得天下好,莫如召寇老。」不半歲,謂亦貶。謂道出雷州,准遣人以一蒸羊逆之境上。謂欲見准,准拒絕之。聞家僮謀欲報仇,乃杜門使縱博,毋得出,伺謂行遠乃罷。

  壬辰,詔:「中外臣僚有曾與丁謂往來者,一切不問。」

  甲午,輔臣請「皇太后、皇帝五日—禦承明殿,凡軍馬機宜及臣下陳乞恩澤,並呈稟取旨;若常事,即依舊進入,候印畫付外;或事從別旨,有未可行者,即于御前納下,再俟處分。」從之。

  八月,壬寅,以禮部郎中張師德等為遼後生辰國信使。遼後生辰專遣使始此。

  乙巳,帝與皇太后禦承明殿,垂簾決事,始用王曾議也。時馮拯繼丁謂為首相,頗欲躡謂故跡,曾獨曉以禍福,且逆折之,拯不敢肆。自是事—決于兩宮。

  初,謂定太后稱「予」。謂敗,中書與禮儀院參議,每下制令稱「予」,而便殿處分事稱「吾」。太后詔止稱「吾」。

  九月,己巳,詔:「伎術官自今不得如京朝官用考課遷陟。」先是司天監丞徐起等言遇先帝禦樓,及帝即位,止遷一官,願如京朝官例,遷兩官。朝廷惡其幸進,條約之。

  己卯,詔以天書從葬永定陵,用王曾、呂夷簡之議也。

  辛卯,靈駕發引,帝不視事者十日,其後雖視事,猶禦便殿。初,有司請悉壞靈駕所經道路城門、廬舍,以過車輿、象物。侍御史知雜事謝濤言:「先帝東封西祀,儀物大備,猶不聞有所毀撤。且遺詔務從儉薄,今有司治明器侈大,以勞州縣,非先帝意,願下少府裁損之。」太后不可。帝時與太后俱坐閤中,乃言曰:「城門卑者當毀之,民居不當毀也。」太后以為然。

  是月,遼主駐魯古思澱。

  冬,十月,丁酉朔,遼賜宰臣呂德懋、參知政事吳叔達、樞密副使楊又玄、右丞相馬保忠錢物有差。

  己酉,葬文明章聖元孝皇帝于永定陵,廟號真宗。

  己未,祔真宗神主於太廟,廟樂曰《大明之舞》。以莊穆皇后配享,仍詔立莊穆忌。

  初,太后欲具平生服玩如宮中,以銀罩覆神主;參知政事呂夷簡言:「此未足以報先帝。今天下之政在兩宮,惟太后遠奸邪,獎忠直,輔導聖德,則所以報先帝者宜莫如此。」

  甲子,帝與皇太后始複禦承明殿。

  是月,遼主至上京,曲赦畿內囚。

  十一月,丁卯朔,樞密使錢惟演罷為保大軍節度使,知河陽。初,丁謂逐寇准,惟演與有力焉。及序樞密題名石,獨刊去准名,曰:「逆准削而不書」。謂禍既萌,惟演慮並得罪,遂擠謂以自解。馮拯惡其為人,因言:「惟演以妹妻劉美,實太后姻家,不可與政,請出之。」乃有是命。

  惟演至河陽,嘗請曲賜鎮兵特支錢。太后將許之,侍御史知雜事蔡齊曰:「嘗罰者,上人所操,非臣下所當請。且天子新即位,惟演連姻後家,乃請偏賞以自為恩,搖撼眾心,不可許。」即劾奏惟演。遂罷賜錢。

  戊辰,以李沆、王旦、李繼隆配享真宗廟庭。

  以翰林學士劉筠為禦史中丞。先是三院禦史言事,皆先白中丞。筠舉舊儀,榜之台中,令各舉糾彈之職,毋白中丞、雜知。

  癸酉,命翰林學士承旨李維、翰林學士晏殊修《真宗實錄》;尋覆命翰林侍講學士孫奭、知制誥宋綬、度支副使陳堯佐同修。

  乙亥,以皇太后生日為長寧節。

  庚辰,判國子監孫奭言:「知袞州日,建立學舍以延生徒,至數百人,臣雖以俸錢贍之,然常不給。自臣去郡,恐漸廢散,乞給田十頃為學糧。」從之。諸州給學田始此。

  辛巳,始禦崇政殿西閤,召翰林侍講學士孫奭、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馮元講《論語》,侍讀學士李維、晏殊與焉。初詔雙日禦經筵,自是雖只日亦召侍臣講讀。王曾以帝新即位,宜近師儒,故令奭等入侍。帝在經筵,或左右瞻矚,則奭拱默以俟。每講,體貌必莊,至前世亂君亡國,必反覆規諷,帝為竦然改聽。

  壬午,以尚書右丞張知白為樞密副使。

  國子監舊制皆用近臣及宿儒典領,以後頗任貴游子弟之初仕者,與管庫資序略均。壬辰,始命馮元同判國子監,仍詔自今毋得差補蔭京朝官。

  是月,吐蕃李立遵來附。

  十二月,辛醜,高麗王詢卒,其子欽遣使告於遼,遼主即命使冊欽為高麗國王。

  甲辰,詔輔臣崇政殿西廡觀孫奭講《論語》;既而帝親書唐賢詩以分賜焉。自是每詔輔臣至經筵,多以禦書賜之。

  京城穀價翔貴,戊申,出常平倉米賤糶以濟民。

  丁卯,詔:「應典賣田產影占徭役者,聽人告,以所隱田三之一予之。」

  加馮拯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王曾集賢殿大學士。自是上相必加昭文、監史,次相加集賢。若上相罷免,則以次而升。如除三相,則分監修國史於次相雲。

  是歲,遼放進士張漸等四十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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