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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隆三年


  建隆三年遼應曆十二年

  春,正月,庚申朔,以喪不受朝賀。

  己巳,命淮南道官吏發倉廩以賑饑民。初,戶部郎中沈義倫使吳越歸,言:「揚、泗饑民多死。郡中軍儲尚百餘萬,可貸民,至秋,乃收新粟。」沮之者曰:「若歲薦饑,將無所取償,孰執其咎?」帝以詰義倫,對曰:「國家以廩粟濟民,自宜感召和氣,立致豐稔,甯複憂水旱邪!」帝悅,故有是命。

  甲戌,廣皇城,命有司畫洛陽宮殿,按圖修治。

  令諸州長吏勸農課桑。自後歲首必下此詔。

  詔州縣不得役僑居民。

  癸未,幸國子監。

  丁亥,以監察禦史劉湛為膳部郎中。湛榷茶蘄春,歲入增倍,遷拜越級,非舊典也。

  遼諸王多坐事系獄,遼主以御史大夫蕭護斯有才幹,詔窮治,稱旨。二月,己醜朔,遷護斯為北院樞密使,賜對衣、鞍馬,仍命世預宰相選。護斯辭曰:「臣子孫賢否未可知,得一客省使足矣。」從之,遼主嗜酒,用刑多濫,護斯居要地,齗齗自保,未嘗一言匡救,議者以是少之。

  庚寅,令:「翰林學士、文班常參官曾任幕職、州縣者,各舉堪為賓佐、令錄者一人;異時貪濁畏懦、職事曠廢者,舉主坐之。」

  甲午,詔:「翰林學士、文班常參官每五日內殿起居,以次轉對,並須指陳時政得失,朝廷急務,刑獄冤濫,百姓疾苦,不得將閑慢事應詔。關急切者許非時上章,無以觸諱為懼。」

  己亥,更定竊盜律,贓滿五千足陌者乃處死。

  蜀主以秦王玄喆為皇太子,令起居、前導者皆呼殿下,毋得斥言太子;宰相成都李昊疏其不可,乃止。

  壬寅,帝謂侍臣曰:「朕欲武臣盡令讀書,俾知為治之道。」左右皆莫對。

  丁未,詔:「宰相、樞密使帶平章事兼侍中、中書令、節度使者納禮錢,宰相、樞密使三百千,藩鎮五百千,充中書門下公用。」依唐制也。

  甲寅,北漢侵潞、晉二州,守將擊走之。

  丙辰,幸國子監;遂幸迎春苑,宴從官。

  三月,戊午朔,控鶴右廂都指揮使浚儀尹勳,配隸許州為教練使。勳督浚五丈渠,陳留丁夫夜潰,勳擅斬其隊長十餘人,又追獲亡者七十餘人,皆馘其左耳。有詣闕伸冤者,兵部尚書京兆李濤,臥病家居,力疾草奏,乞斬勳以謝百姓。濤家人曰:「公久病,宜自愛。朝廷事,姑置之。」濤憤然曰:「死者人之常,吾豈能免!但我掌兵柄,軍校無辜殺人,豈得不論!」帝覽其奏,嘉之,然念勳忠勇,止薄責焉。

  甲子,詔沂州民饑,賜以種食。

  帝謂宰臣曰:「五代諸侯跋扈,多枉法殺人,朝廷置而不問,刑部之職幾廢。自今決大辟者,錄案聞奏,委刑部詳覆。」

  丙子,權知貢舉單父王著奏進士馬適等合格者十五人。

  丁醜,女真來貢。

  己卯,封丘縣令蘇允元,坐申雨降不實免官。

  丁亥,徙北漢降民于邢、洺州,計口賦粟。

  禁民火葬。

  初,泉州節度使留從效卒,兄從願之子紹鎡嗣領軍務。未幾,衙將臨淮陳洪進,誣紹鎡謀附錢氏,執送於南唐,推統軍副使張漢思為留後。

  夏,四月,乙未,延、寧二州大雨雪,溝洫冰。

  丙申,以趙贊為彰武節度使,別受密旨,許便宜行事。贊將至延州,乃分置步騎,前後絡繹,林莽之中,遠見旌旗,羌、渾迎者,莫測其數,無不畏服。贊,延壽子也。帝注意謀帥,既命贊屯延州,又命董遵誨守環州,王彥升守原州,馮繼業鎮靈武,以備西夏。李漢超屯關南,馬仁瑀守瀛州,韓令坤鎮常山,賀惟忠守易州,何繼筠領棣州,以拒契丹。又以郭進控西山,武守琪戍晉州,李謙溥守隰州,李繼勳鎮昭義,以禦太原。諸臣家族在京者,撫之甚厚;郡中筦榷之利悉與之,恣其圖回貿易,免所過征租。由是邊臣皆富於財,得以養募死士,使為間諜,洞知敵情,每入邊,必能先知預備,設伏掩擊。自此累年無西北之虞,得以盡力東南,取荊、湖、川、廣、吳越之地。

  邢州言北漢民四百餘人來降。

  己巳,贈兄光濟為邕王,弟光贊為夔王;追冊會稽郡夫人賀氏為皇后。

  戊申,北漢攻麟州,防禦使楊重勳擊走之。

  定難節度使李彝興,遣使貢馬三百匹。帝方命玉工治帶,召其使,問彝興腹圍幾何,使言彝興大腰腹,帝曰:「汝帥真福人。」即遣使以帶賜之,彝興感服。

  五月,甲子,幸相國寺禱雨。時遼亦旱,庚午,遼主命左右以水相決,頃之果雨。

  乙亥,發潞州民開太行道,通饋運。

  丙子,以河北諸州旱,遣使乘傳檢旱苗。

  甲申,複幸相國寺禱雨;乙酉,詔撤樂,大官進蔬食。

  是月,大治宮闕,仿西京制,命殿前都指揮使武安韓重贇董其役。

  六月,癸巳,以樞密使吳廷祚為雄武節度使,知秦州。州西北夕陽鎮,古伏羌縣地,西北接大藪,材植所出,戎人久擅其利。及尚書左丞壽陽高防知秦州,建議置采造務,取其材以給京師。蕃部尚巴約帥眾來爭,帝不欲邊境生事,乃遣廷祚代之。先一日,謂之曰:「卿年高,久掌樞務,今與卿秦州,庶均勞逸。明日制出,恐卿以離朕左右,不能無憂,故先告卿也。」

  甲午,遼主祀木葉山及潢河。

  先是周世宗之二年,始營國子監,置學舍。帝既即位,即命增葺祠宇,塑繪先聖、先師之像。帝自贊孔、顏,命宰臣、兩制以下分撰餘贊,車駕屢臨幸焉。於是左諫議大夫河南崔頌判監事,始聚生徒講書,帝聞而嘉之。乙未,遣中使遍賜酒果。尋又詔用一品禮,立十六戟于文宣王廟門。

  丁酉,右補闕袁鳳,坐檢田不實,責授曲阜縣令。

  己亥,以旱故,減京畿及河北諸州死罪以下。

  壬寅,京師雨。

  丁未,命吳廷祚齎詔赴秦州,赦尚巴約等罪,所系戎俘並釋遣之;遂罷采造務。

  秋,七月,己未,禁諸州中元張燈。

  壬戌,放南唐降卒弱者數千人歸國。

  乙丑,知舒州、左諫議大夫曆城馮瓚言:「州界有菰蒲魚鱉之利,居民舊以自給。前防禦使司超增收為市征,漁奪苛細,疲俗告病,宜蠲除其稅。」從之。

  文思使常岑子勳詐稱供奉官,為泗州長吏所覺,捕送闕下;乙亥,斬勳於東市。

  先是雲捷軍士有偽刻侍衛司印信者,捕得,斬之。帝曰:「諸軍比加簡練,尚知此不逞邪!」命搜索,悉配沙門島。於是奸猾斂跡。

  己卯,北漢捉生指揮使路貴來降。

  辛巳,遣給事中劉鉞等按行河北旱田。

  詔:「朝臣出使,還日,具所見民生利病以聞。」

  右衛率府率薛勳掌常盈倉,受民租,概量重;詔免勳官,配隸沂州,倉吏棄市。

  八月,丙戌朔,敕大理卿范陽劇可久為光祿卿,致仕。可久年逾七十,無請老意,帝特命之。

  庚寅,以鎮海、鎮東節度副使錢惟濬為建武節度使。惟濬,吳越王俶子也。俶請授以嶺南旄鉞,帝從之。

  癸巳,蔡河務綱官王訓等四人,坐以糠土雜軍糧,磔於市。

  是日,遣引進使郭永遷會秦州吳廷祚率兵往尚書寨,驅蕃族歸本部。

  乙未,左拾遺、知制誥河中高錫上言:「近廷臣承詔各舉所知,或有因行賂獲薦者。請自今許近親、奴婢、鄰里告訴,加以重賞。」又請注授法官及職官,各宜問書法十條,以代試判。皆施行之。

  九月,丙辰朔,以昭憲太后之兄杜審瓊為左龍武大將軍,其弟審璧為左神武大將軍,審進為左武衛大將軍,並致仕,賜第京師。

  詔:「及第舉人不得呼知舉官為恩門、師門及自稱門生。」

  戊午,天平節度使、侍衛馬步軍都指揮使、同平章事石守信表解軍職,許之,特加爵邑。

  庚午,吐蕃尚巴約獻伏羌縣地。

  壬申,修武成王廟。

  癸酉,以百官次對章奏下尚書省,集丞、郎以上及禦史中丞、兩省五品以上參詳,其有裨政治者以聞。

  丙子,禁民代桑棗為薪。又詔黃、汴河兩岩,每歲委所在長吏課民多栽榆柳,以防河決。

  癸未,複置書判拔萃科。

  甲申,武平節度使兼中書令周行逢疾革,召將吏屬其子保權曰:「衡州刺史張文表,與吾同起隴畝,以不得行軍司馬,志常怏怏,吾死,必為亂,當令楊師璠討之。」行逢薨,保權領軍務,時年十一。

  是月,遼主如黑山、赤山射鹿。

  冬,十月,丙戌,幸造船務觀習水戰。

  戊子,以棣州團練使何繼筠為關南兵馬都監。

  癸巳,班《循資格》及《長定格》、《編敕格》各一卷。

  己亥,幸嶽台,命諸軍習騎射。

  廣濟縣令李守中,坐贓,決杖配沙門島。

  辛醜,以樞密副使、兵部侍郎趙普為檢校太保,充樞密使。樞密使不帶正官自普始。

  張文表聞周保權立,怒曰:「我與行逢俱起微賤,立功名,安能北面事小兒乎!」會保權遣兵更戍永州,路出衡陽,文表遂驅以叛,偽縞素,若將奔喪武陵者。過潭州時,行軍司馬廖簡知留後,素輕文表,不為之備。方宴飲,外白文表兵至,簡殊不介意,謂四座曰:「文表至則成擒,何足慮也!」飲笑如故。俄而文表率眾徑入府中,簡不能執弓,但箕踞大罵,遂遇害。文表取其印綬,自稱權留後,具表以聞。保權即命楊師璠悉眾討文表,告以先人之言,感激泣下。師璠亦泣,顧謂其眾曰:「汝見郎君乎,未成人而賢若此!」軍士皆奮。保權又乞師荊南,且來求援。文表亦上疏自理。

  十一月,癸亥,詔:「縣令考課,以戶口增減為黜陟。」

  甲子,大閱於西郊。帝謂近臣曰:「晉、漢以來,衛士不下數十萬,然可用者極寡。朕頃按籍閱之,去其冗弱,親校其擊刺騎射之藝,今悉為精銳矣。」

  南唐遣水部郎中顧彝來貢。

  刑部尚書薊人邊歸讜請老,授戶部尚書,致仕。

  荊南節度使高保勖寢疾,召牙內都指揮使京兆梁延嗣曰:「我疾將不起,孰可付後事者?」延嗣曰:「先主舍其子繼沖,以軍府付公,今繼沖長矣。」保勖曰:「子言是也。」即以繼沖權判內外軍馬事。甲戌,保勖薨。

  壬午,始頒曆於南唐。

  十二月,丙戌,左贊善大夫段昭裔坐檢視民田失實,責授海州司法參軍。

  丁亥,以武平節度使副使、權知郎州周保權為武平節度使。

  舊制,強盜贓滿十匹者,絞;庚寅,詔改為錢三千足陌者處死。

  癸巳,詔:「縣複置尉一員,在主簿下,凡盜賊、鬥訟,先委鎮將者,命令與尉領其事;自萬戶至千戶,各置弓手有差。」五代以來,節度使補署親隨為鎮將,與縣令抗禮,凡公事專達於州,縣吏失職。至是還統於縣,鎮將所主,不及鄉村,但郭內而已。從樞密使趙普言也。

  戊戌,蒲、晉、慈、隰、相、衛六州饑,詔所在發廩賑之。

  庚子,班捕盜令:「給以三限,限各二十日。第一限內獲者,令、尉各減一選;獲踰半者,減兩選。第二限內獲者,各超一資;踰半,超兩資。第三限內獲者,令、尉各加一階;踰半,加兩階。過三限不獲,尉罰一月俸,令半之。尉三罰,令四罰,皆殿一選;三殿,停官。令、尉與賊鬥而盡獲者,並賜緋,尉除令,仍超兩資,令別加升擢。」

  甲辰,遣中使趙璲等齎詔宣諭潭、朗,聽張文表歸闕,且命荊南發兵助周保權。

  帝以西鄙羌戎屢為寇,改虢州刺史盧龍姚內斌為慶州刺史。

  是歲,遷周鄭王于房州。

  河北、陝西、京東諸州旱、蝗,悉蠲其租。

  遼國舅帳郎君蕭延之奴海哩,強陵蘇拉圖裡年未及之女,以法無文,加之宮刑,仍付圖裡以為奴。著為令。

  蜀主命官追督四鎮、十六州逋稅,龍遊令四淳上疏諫曰:「今甲子欲交,陰陽變動,天運人事,合有改更。如采厚斂之末議,必亂經國之大倫。」又言:「四海財貨,盡屬至尊,百姓足則君莫不足。今務奪百姓,專贍六軍,非本計也。」蜀主不能用。淳謂所親曰:「吾觀僣偽紛紛改制,妃後妻妾,卿相僚佐,何如常稱成都尹,乃無滅族之禍乎!」或勸淳遜詞抑節以取貴仕,淳曰:「吾安能附狗鼠求進哉?」蓋指樞密使王昭遠輩也。

  南漢許彥真既殺鐘允章,益恣橫,惡龔澄樞等居己上,頗侵其權,澄樞怒。會有告彥真與先主李麗妃私通者,澄樞發其事。彥真懼,與其子謀殺澄樞。澄樞使人告彥真謀反,下獄,族誅。

  南漢主納李托二女,長為貴妃,次為美人,皆有寵。拜託為內太師,政事必先稟托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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