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籍 > 魏書 | 上頁 下頁
源賀傳(1)


  源賀,自署河西王禿髮傉檀之子也。傉檀為乞伏熾磐所滅,賀自樂都來奔。賀偉容貌,善風儀。世祖素聞其名,及見,器其機辯,賜爵西平侯,加龍驤將軍。謂賀曰:「卿與朕源同,因事分姓,今可為源氏。」

  從擊叛胡白龍,又討吐京胡,皆先登陷陳。進號平西將軍。

  世祖征涼州,以賀為鄉導。詔問攻戰之計。賀對曰:「姑臧城外有四部鮮卑,各為之援。然皆是臣祖父舊民,臣願軍前宣國威信,示其福禍,必相率歸降。外援既服,然後攻其孤城,拔之如反掌耳。」

  世祖曰:「善。」

  於是遣賀率精騎曆諸部招慰,下三萬餘落,獲雜畜十餘萬頭。及圍姑臧,由是無外慮,故得專力攻之。涼州平,遷征西將軍,進號西平公。又從征蠕蠕,擊五城、吐京胡,討蓋吳諸賊,皆有功。拜散騎常侍。從駕臨江,為前鋒大將。賀為人雄果,每遇強寇,輒自奮擊。世祖戒之曰:「兵凶戰危,不宜輕犯;卿可運籌處分,勿恃身力也。」

  賀本名破羌,是役也,世祖曰;「人之立名,宜其得實,何可濫也?」

  賜名賀焉。拜殿中尚書。

  南安王余為宗愛所殺也,賀部勒禁兵,靜遏外內,與南部尚書陸麗決議定策,翼戴高宗。令麗與劉尼馳詣苑中,奉迎高宗,賀守禁中為之內應。俄而麗抱高宗單騎而至,賀乃開門。高宗即位,社稷大安,賀有力焉。轉征北將軍,加給事中,以定策之勳,進爵西平王。高宗即位,班賜百僚,謂賀曰:「朕大齎善人,卿其任意取之,勿謙退也。」

  賀辭,固使取之,賀唯取戎馬一匹而已。

  是時,斷獄多濫,賀上書曰:「案律:謀反之家,其子孫雖養他族,追還就戮,所以絕罪人之類,彰大逆之辜;其為劫賊應誅者,兄弟子姪在大遠,道隔關津,皆不坐。竊惟先朝制律之意,以不同謀,非絕類之罪,故特垂不死之詔。若年十三已下,家人首惡,計謀所不及,愚以為可原其命,沒入縣官。」

  高宗納之。出為征南將軍、冀州刺史,改封隴西王。賀上書曰:「臣聞:人之所寶,莫寶于生全;德之厚者,莫厚於宥死。然犯死之罪,難以盡恕,權其輕重,有可矜恤。今勁寇游魂於北,狡賊負險于南,其在疆場,猶須防戍。臣愚以為自非大逆、赤手殺人之罪,其坐贓及盜與過誤之愆應入死者,皆可原命,謫守邊境。是則已斷之體,更受全生之恩;徭役之家,漸蒙休息之惠。刑措之化,庶幾在茲。《虞書》曰『流宥五刑』,此其義也。臣受恩深重,無以仰答,將違闕庭,豫增系戀,敢上瞽言,唯加裁察!」

  高宗納之。已後入死者,皆恕死徙邊。久之,高宗謂群臣曰:「源賀勸朕宥諸死刑,徙棄北番諸戍,自爾至今,一歲所活殊為不少,生濟之理既多,邊戍之兵有益。卿等事朕,致何善意也?苟人人如賀,朕治天下複何憂哉!顧憶誠言,利實廣矣。」

  群臣鹹曰:「非忠臣不能進此計,非聖明不能納此言。」

  賀之臨州,鞫獄以情,徭役簡省。武邑郡奸人石華告沙門道可與賀謀反,有司有聞。高宗謂群臣曰;「賀誠心事國,朕為卿等保之,無此明矣。」

  乃精加訊檢,華果引誣。於是遣使者詔賀曰「卿以忠誠款至,著自先朝,以丹青之潔而受蒼蠅之汙。朕登時研檢,已加極法,故遣宣意。其善綏所蒞,勿以囂謗之言致損慮也。」

  賀上書謝。書奏,高宗顧謂左右曰:「以賀之忠誠,尚致其誣,不若是者,可無慎乎!」

  時考殿最,賀治為第一,賜衣馬器物,班宣天下。賀上表請代,朝議以賀得民情,不許。在州七年,乃徵拜太尉。

  蠕蠕寇邊,賀從駕追討,破之。顯祖將傳位於京兆王子推,時賀都督諸軍屯漠南,乃馳傳徵賀。賀既至,乃命公卿議之。賀正色固執不可。即詔賀持節奉皇帝璽綬以授高祖。

  是歲,河西敕勒叛,遣賀率眾討之,降二千餘落。倍道兼行,追賊党郁朱於等至枹罕,大破之,斬首五千餘級,虜男女萬餘口、雜畜三萬餘頭。複追統萬、高平、上邽三鎮叛敕勒至於金城,斬首三千級。賀依古今法及先儒耆舊之說,略采至要,為十二陳圖以上之。顯祖覽而嘉焉。

  賀以年老辭位,詔不許。又詔都督三道諸軍,屯于漠南。是時,每歲秋冬,遣軍三道並出,以備北寇,至春中乃班師。賀以勞役京都,又非禦邊長計,乃上言:「請募諸州鎮有武健者三萬人,複其徭賦,厚加賑恤,分為三部。二鎮之間築城,城置萬人,給強弩十二床,武衛三百乘。弩一床,給牛六頭。武衛一乘,給牛二頭。多造馬槍及諸器械,使武略大將二人以鎮撫之。冬則講武,春則種殖,並戍並耕,則兵未勞而有盈畜矣。又于白道南三處立倉,運近州鎮租粟以充之,足食足兵,以備不虞,於宜為便。不可歲常舉眾,連動京師,令朝庭恒有北顧之慮也。」

  事寢不報。

  又上書稱病篤,乞骸骨,至於再三,乃許之。朝有大議皆就詢訪,又給衣藥珍羞。太和元年二月,療疾于溫湯,高祖、文明太后遣使者屢問消息,太醫視疾。患篤,還京師。賀乃遣令敕諸子曰:「吾頃以老患辭事,不悟天慈降恩,爵逮於汝。汝其毋傲吝,毋荒怠,毋奢越,毋嫉妒;疑思問,言思審,行思恭,服思度;遏惡揚善,親賢遠佞;目觀必真,耳屬必正;誠勤以事君,清約以行己。吾終之後,所葬時服單櫝,足申孝心,芻靈明器,一無用也。」

  三年秋薨,年七十三。贈侍中、太尉、隴西王印綬,諡曰宣,賻雜彩五百匹,賜轀輬車及命服、溫明秘器,陪葬于金陵。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